周泽

8月26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秋季教育会上,期末平均分不足30分的教师被召集上台合影,背后大屏赫然打出“耻辱”二字。28日,凉山州教体局确认照片属实,并表示“看到后也不理解”,事件正在核查。以“警示”为名的公开示众,折射出简单粗暴的考核思维,已然背离教育初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禁止侮辱教师,教育部亦三令五申,严禁以考试成绩对教师进行排名考核。当地此举不仅侵犯了教师的人格尊严,更与教育评价改革精神背道而驰。将复杂的教学成果简化为一个平均分,再以“耻辱”二字当众“加冕”,这种管理方式,本质上是对法治精神的漠视和对教师权益的践踏。

不可否认,全班平均分仅30分确实低了,但导致成绩不理想的原因不是单一的。学生的基础水平、家庭教育的支持力度、地域教育资源的差异、甚至生源结构的不同,都会深刻影响最终结果。将分数失利的责任全部压在教师肩上,并用“示众”来施加惩罚,既失公允,也失温度。试想,当班级里的孩子们目睹自己的老师被贴上“耻辱”标签时,他们学到的不是进取,而是畏惧、自责。

以“示众”行惩罚,暴露了管理者的技穷。与其让教师在镜头前“亮相”,不如让他们在教研室里“亮招”——分析学情、改进教法,争取学校和家长的支持、配合,这才是解决之道。成绩不理想时,管理者应当和教师一起去查原因、想办法,提供专业的培训和资源支持。

羞辱他人者,终将自取其辱。真正令人不齿的,从来不是低分,而是以野蛮对待教育、以粗暴取代智慧的短视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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