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字〔2026〕66号)文件规定,我市继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

一、补助对象

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单位、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

二、补助标准

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经办方式

采取“免申即享”与“自主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由企业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发放。

①免申即享:人社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将补助资金发送至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经企业确认及授权后,可将资金返还至税务部门协助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②自主申请: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zhrss.zaozhuang.gov.cn/)

→网上办事大厅→社会保障→单位办事→一次性扩岗补助。

四、咨询电话

市本级:0632-3228923

滕州市:0632-5512476

薛城区:0632-7602884

山亭区:0632-8818618

市中区:0632-5362832

峄城区:0632-7507725

台儿庄区:0632-6639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