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指导、规范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联合打造《热案大家谈》节目,重点围绕群众关切、企业关注、行业关心的重点热点案件,采取新闻事件回顾和专家学者访谈的方式,开展故事性、实用性、服务性兼具的以案释法、融情议理,以事关民生的小案例展现司法为民大作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节目以每两周一期的频次,于周五晚19:30在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现场》栏目播出。福建高院新媒体平台同步推送,欢迎关注。
第四十九期
让我们一起来关注
《骑手“身份之谜”》
外卖骑手是新业态里最常见的从业者,但一张合作协议,常常成为企业发生纠纷后推脱责任的“挡箭牌”。本期节目讨论两起典型配送用工纠纷:一起是站点专送骑手被无故辞退索赔,另一起是众包骑手送餐途中意外离世,两起案件作出不同判决,劳动关系究竟该怎么判定?
2019年9月
小陶入职福州一家配送企业
成为长乐区某餐饮店的专属配送骑手
入职五年
他全程接受公司统一调度与日常管控
在日常工作中
企业对小陶实行全方位严格管理:
统一排班上线
超时、差评直接扣工资
出勤、调班必须在工作群报备
公司还统一为其购买商业保险
五年间
小陶始终按照公司要求履职
双方一直平稳履约
直至2024年11月
劳动关系突发变故
勤恳工作五年却被无故停岗
辛苦付出得不到应有保障
维权更是屡屡受阻
索赔无门的小陶先是申请了劳动仲裁
仲裁支持了小陶的部分诉求
此后
小陶依法向福州市长乐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结合小陶5.5年工龄
月均工资7204.44元
判决企业支付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79248.84元
一审判决作出后
企业拒不认可判决结果
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终
二审驳回企业全部上诉请求
维持一审原判
小陶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的有力保障
张伟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
认定劳动关系,关键看实际管理模式,而非协议名称。提醒骑手保存聊天记录、工资流水、排班记录等证据,被无故辞退及时仲裁、诉讼维权;同时警示配送企业,不能依靠格式协议规避用工责任,只索取劳动收益、拒绝承担法定义务,最终只会败诉赔钱,依法用工才是长久之计。
2018年6月
老程自主注册某配送平台APP
成为该企业旗下的一名众包骑手
稳定从事配送工作六年后
一场意外骤然降临
痛失亲人又维权受阻
于是
老程的家属向台江法院提起诉讼
周巧玲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
经审理查明,老程没有固定底薪,收入全部按单结算、多跑多得,收益可随时自主提现;电动车、头盔、保温箱等全部配送工具由个人自备。平台无强制考勤,骑手上线、休息完全自主,无需请假报备,双方人身、经济依附性极弱,不符合劳动关系特征。
老程的家人认为
平台培训、骑手评级属于劳动管理
但法院判定该类规范仅为配送服务标准
并未达到劳动关系所需的人身隶属程度
于是法院驳回了原告诉求
老程的家人不服判决
便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提起上诉
二审认定平台仅为信息中介
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于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黄锋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
劳动关系认定有三大核心标准:是否存在强制排班考勤管理、是否发放固定月薪、劳动工具是否由用人单位提供。通过这三项标准,可清晰区分站点专送与平台众包两类骑手的用工属性。众包骑手自主接单、自备工具、按单结算,平台事前已明确告知合作属性,不存在事后为逃避赔偿责任刻意否认劳动关系的情形。同时法院提示,众包骑手遭遇人身损害,可通过个人意外险、民事侵权追责等合法渠道主张相应权益。
专送和众包两起典型案例清晰划定了
新业态配送行业的用工法律边界
判定劳动关系
不止看一纸协议的表面文字
还要看真实的用工管理事实
当前新业态持续发展
企业规范用工、劳动者主动依法维权
司法公正兜底
三方协同才能保障行业有序发展
既守护新业态从业者合法权益
也保障企业合规经营、稳健发展
大家谈
问:这两起骑手纠纷案件中,站点专送骑手被法院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平台众包骑手则不予认定。请问刘副庭长,法院判定纠纷双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核心判定标准是什么?
答: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也就是我们说的事实劳动关系,核心是审查用人单位对该劳动者是否进行了支配性劳动管理,这也是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在第42批指导性案例中提出的标准,要分别从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组织从属性三个方面进行审查。
平台企业对站点专送骑手进行了支配性劳动管理,体现在平台企业对骑手安排派单、排班、考勤,对派送工作进行监督、奖惩,专送骑手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收入都是相对固定的,故骑手与平台企业具有较强的从属性,构成劳动关系;而众包骑手可自主接单、自由取酬,其工作时间取决于骑手自身,与平台企业组织从属性弱,故不予认定劳动关系。两者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
问:目前全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新业态用工纠纷呈现出复杂多样的趋势。这两起案件的判决,法院释放了怎样的司法导向?这对于规范平台用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又有何意义?
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达8400万人,占全国职工总数的21%,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模式,相较于传统劳动用工模式,具有灵活性、多样性、技术性等特点,个案情形是非常复杂多样的。平台企业与劳动者之间最大的争议就是劳动关系认定问题。因为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对劳动者权益有重大影响,平台企业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大不一样。比如这两个案例,如果存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平台企业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劳动者构成工伤,平台企业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这两个案例,一个认定劳动关系,另一个未认定劳动关系,释放的司法导向很明确,对于劳动关系认定,法院不会只看平台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协议的形式和外观,也不会搞“一刀切”一律认定为劳动关系,而是严格坚持实质审查原则,注重从个案出发,审慎区分认定,目的是通过司法裁判,引领平台经济规范化经营,劳动者理性维权,既要依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也要保障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活力。
问:作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职能部门,近年来,人社部门在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答:福建省人社厅作为牵头部门,着力推进维权保障工作,主要做了3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制度机制。我省先后出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指导意见的十五条措施、八项工作机制,厦门以“小切口”立法形式,率先在全国出台了网约配送员劳动权益保障若干规定,这些都从制度层面加强了维权保障。
二是加强纠纷调处。不断推进完善“人社牵头、部门协同、行业参与”的纠纷调处机制,共建成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65家,方便从业人员就地就近维权。今年五一前夕,我们还会同省法院共同召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项新闻发布会,联合发布12个典型案例,深化裁审工作衔接。今年以来,全省共办理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528件,涉及人数553人。
三是推进“新职伤”保障。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简称“新职伤”。我省去年纳入了国家第二批试点省份,于去年7月1日正式启动试点工作,实行按单参保,由平台企业缴费,个人不缴费,新就业形态人员的职业伤害从此有了制度刚性保障。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累计参保人数达130.85万人。
问:没有被认定劳动关系的众包骑手,依法不能享受工伤保障待遇,那是否可以享受新职伤待遇呢?
答:骑手能否享受“新职伤”待遇,关键要看他从业的平台企业有没有在试点参保范围内。“新职伤”作为试点工作,平台企业纳入参保有一个不断扩围过程。
目前,我省“新职伤”参保平台企业主要有25家,像出行行业的曹操、滴滴,即时配送的美团、达达等,省内平台企业目前只有朴朴超市有纳入。如果骑手从业的平台有纳入参保范围,他就可以向接单地人社部门申请职业伤害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和职业伤害保障待遇。
问:站点专送骑手和平台众包骑手,看似工作内容基本相同,法律地位却有不同之处。请问郑代表,平台作为信息中介,虽然在法律上不用承担责任,但在社会责任上,是否应有所承担?
答:专送和众包骑手配送工作大体一样,但二者法律身份不同、法律责任边界也有所区别。即便平台在一些情形下不需承担用人单位责任,但仍需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这不是企业的“负担”,而是驱动企业长远发展的“引擎”。
一方面,强化算法规范。通过大数据计算任务量波峰波谷值,推送供骑手自主选择工作时间,减少无效等待;避免平台设置超时工作激励及诱导措施,优化派单数量和质量。另一方面优化维权服务。鼓励平台构建多元化的沟通对话机制,了解外卖送餐员的诉求,提供适当帮扶;平台合作商(如外卖配送站点、快递员团队)可以发挥与劳动者的沟通作用,在日常的交流中帮助劳动者排忧解难,助力预防和化解日常矛盾。短期看,落实社会责任会带来一定成本投入,但从长远看,能稳定配送队伍、降低骑手流失,最终实现多方共赢。
问:用工风险,让不少新业态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处于灰色地带。您认为要真正解决新业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问题,又不扼杀平台经济的灵活性和活力,需要政府、平台企业、工会和社会各方如何协同发力?
答: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与平台经济活力,需要政府、平台、工会、社会多方协同。
首先,社会层面需营造和谐友好从业环境,通过加大劳动者爱岗敬业等正面宣传,塑造良好的行业氛围,引导全社会关心理解从业者。
其次,政府要加强监管,督促平台企业与劳动者线上签订书面协议,并督促平台企业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补充工伤保险等。
再次,平台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用工责任,根据用工情况签订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同时,在制定涉及劳动者权益的规则和平台算法时,应当充分听取工会组织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的意见建议。
最后,工会应积极与行业协会、头部企业或企业代表组织就行业计件单价、订单分配、报酬支付办法等开展协商,有效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
来源:省广播影视集团融媒体资讯中心《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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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林泳
编辑:赵岩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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