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旅厅唐广磊自认:“我们略微粗了一点!”
——2023年12月1日下午唐广磊回复作家陈新要求其
纠正职称“破格评审未通过”错误录音之法律分析
(五)
特别声明:
本文中的行政相对人、作家陈新已依法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平台及EMS(邮政特快专递)寄达相关诉讼材料、证据材料及完整录音,目前该案已经立案,且正在法定审查程序中。同时也向纪委监委及相关国家机关提交了实名控告信。完整录音已刻录光盘随相应法律文书及全套证据一起提交人民法院及纪委、监委。本系列文章是对已提交司法程序和纪检监察程序的证据材料的客观梳理与法律分析,旨在回应公众关切,不构成对任何个人及单位的侮辱诽谤,不构成对司法程序和纪委监察程序的干扰。尊重法院独立审判权与纪委监委独立监察审查权,一切结论以职能机关出具正式文书为准。
今天发布2023年12月1日下午四川省文旅厅时任人事处副处长唐广磊对申请人(申报人)作家陈新要求他纠正自己一级文学创作职称申报材料“破格评审未通过”错误的电话回复录音及录音转文字违法违纪违规分析。
在这段录音中,唐广磊明确自认:“在我们审报材料的时候呢,说实在的确实呢有些时候呢,我们略微粗了一点……这个跟你承认”、“我们政策的理解确实出现偏差”、 “也就是专家在审,审查了你的破格申报条件之后,他还要审查你的正(常),也就符不符合我们同等情况下一般的人正常晋升的条件……这个是我们这个职称评审的一个基本原则”、 “那你都可以去找……找中宣部都行”、“审核上呢,我们没有太过多深入地去审你的材料”“其实我们讨论了很多年了,这个问题不是一下就能解决的”、“我们这个整个的人才评价机制呢还是个起步,对你们这种特殊的情况呢,评价方式呢,我知道,就按我们那个职称体系啊,你们是要吃亏的……但是慢慢地在变好”、“我们那那么多专业,那他们每次抽也就请那么一两个文学创作的来评,你这是很勉强呀”、“我们每年干这个工作是很勉强”、“我们其实,我们评审确实也很勉强”、“我们做的不对的,我们尽量,可能尽量改!包括,包括你上午说的那些,是吧?”、“这个东西呢,很多东西又不是我能左右的是吧”、“所以我跟你说我干了十几年,我可以很自豪地说,我取了无数的门槛”“不!这个呢,这个确实有点抱歉”“感谢陈老师理解嘛……遇到的问题呢,只能说我尽量去想办法”“这边呢,诶……也尽量给领导汇报,是吧?……到时候我们再,也跟人社厅沟通一下”“我要承担,我会承担这个责任”“这个谁来背锅啊?只有我背锅噻!”……
请公众评判。
前面总述内容相同,要看具体的法律分析第(五)部分,可直接跳到后面录音转文字部分——
证明目的:
证明省文旅厅在2023年度文学创作专业职称评审过程中存在评审程序滥用(擅自增设破格评审条件,架空破格评审制度)、混淆破格评审与常规评审,强制要求补充非法定材料、渎职行为(错误归因与虚假担责)、程序瑕疵(未履行告知和公示义务)、行政不作为(拒绝纠正文件错误)等问题。
本录音同时证实唐广磊身为国家公务员、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存在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的违纪行为,录音中多处自认言论可作为党纪政务立案核心直接证据。
证据形式:视听资料(原始录音)+逐字转录文稿及法律法规分析
录音主体:
陈新:男,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国家重特大题材报告文学签约作家、中国报告文学学会理事、成都市作家协会副主席,本案一级文学创作职称破格评审申报人(申报人)
唐广磊:男,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时任人事处副处长,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主管负责人
录音时间:2023年12月1日下午
录音方式:电话录音
取证说明:申报人因职称评审异议依法沟通,且在沟通过程中明确告之自己对电话进行了录音,取证手段合法。
特别说明:本录音文字稿为录音完整逐字记录,全部保留原始语气词、口语、重复表述,未作任何增删与语意修改。为便于读者及法院、纪委、监委等有关机构快速阅知核心内容,若有语意冗余、无实质表意的口语助词,不影响真实意思表示,一律以原始录音音频及本逐字转录稿为准。完整录音已刻录光盘随相应法律文书及全套证据一起提交人民法院及纪委、监委。
标注说明:本录音证据之录音转文稿均严格按录音对话内容原文逐字记录,括号“()”内附带申报人注释,内容分为两类:
一、单纯客观记录人物语气状态等,还原谈话情形,方便法庭、纪委、监委及广大读者快速阅读;
二、申报人单方质证注解:包含文件法条对照、双方言论矛盾梳理、程序违法违规事实评析、后续证据佐证提示。该部分仅为申报人辅助读者及司法及纪委监委等有关机构快速梳理此事件关键点的单方观点,录音原始对话事实全部以无注解的人物原话、对应原始录音为准,注解内容不改变、未篡改任何现场谈话语义。
录音背景及内容提要
这段录音产生于2023年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以下简称省文旅厅)高级职称评审期间,系2023年12月1日下午,申报人陈新与时任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副处长唐广磊的原始通话录音。
申报人因对自己一级文学创作职称申报材料被省文旅厅给出“破格评审未通过”的结论持有异议而与唐广磊依法沟通,且在沟通过程中明确告之自己对电话进行了录音,取证手段合法。该录音证据转录文稿完整还原通话原始内容,无篡改、删减、修改情形,内容真实有效。
申报人陈新先后获得四川省“五个一工程”奖、四川文学奖两项省级最高文学奖项,依据《四川省文学创作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作〔2022〕61号,以下简称“川作〔2022〕61号”)第三章第十一条第三款“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一级文学创作职称:累计获省级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或省级文学奖,2项或2次以上的”明确规定,已完全满足文学创作一级职称破格申报评审的法定条件,但其本次职称破格评审最终被评定为“破格评审未通过”。2023年12月1日上午,申报人专程前往唐广磊办公室表达评审异议问题【见本案提交法院的全套诉讼材料以及寄送给省纪委监委的全套实名控告材料中的证据5,即自媒体所发文章《四川省文旅厅时任人事处副处长唐广磊自认:“确实这个是我们没对!”——2023年12月1日上午唐广磊回答作家陈新咨询自己一级文学创作职称申报材料“破格评审未通过”的对话录音的法律分析》(上)(下)】。
唐广磊在与陈新的谈话过程中,自认案涉职称评审工作存在疏漏:“今年我们这个组织上呢,是存在一些问题啊,这个我也是承认,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因今年确实强度太大,所以呢,有些时候在工作上面,有些疏忽”,并明确承诺将专项梳理申报人个案、向处室领导汇报情况,并于当日给予回复,同时认可案涉评审结论存在依法纠错的可能性。
“我今天呢,我把这个你的事情特意地我们去梳理出来,好吧?梳理出来跟你做个沟通……这个有这个(修正错误的)可能性!”“就你这个问题我来处理”,并承诺“你给我一天时间好不好啊?你听我说完,啊,我们再怎么样,今天呢把你这个事情呢先梳理一个情况,给你一个回复好不好?”
因直到下午快要下班,唐广磊都一直未“回复”,陈新便给唐广磊打去电话,打探问题解决进展情况。通话中,唐广磊推翻了自己上午作出的评审工作存在问题的自认表述,在川作〔2022〕61号文件划定的法定破格条件之外,擅自增设“需提供取得二级职称后的业绩材料”的额外评审门槛,实际混淆、割裂破格评审与常规职称晋升的法定边界,进而以申报人欠缺该类额外业绩材料为由,执意维持“破格评审未予通过”的原结论。
通话过程中,申报人多次援引川作〔2022〕61号文件条文,明确文件破格条款核心规定:破格申报评审职称“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评审方在法定破格条件上叠加常规晋升的业绩要求,明显与官方规范性文件内容相悖。申报人符合破格申报评审标准的获奖业绩均真实客观、有据可查,唐广磊无法律依据擅自增设评审条件所要求的“需提供取得二级职称后的业绩材料”未完整提交,系此前与其沟通时,被告知本次破格申报仅需提交两项核心获奖材料所致,并非申报人自身原因导致材料缺失,同时,唐广磊代表文旅厅在此次高级职称评审的履职过程中,未依法履行《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明确的“网络核验”和“告知补正”法定程序义务,存在重大履职违规。
针对申报人举证的政策依据与事实抗辩,唐广磊无法提供增设额外评审门槛的正式文件或法律依据,仅以“单位内部长期操作惯例”“个人政策实务解读”,以及“专家还要总体地(平)衡评判”“我们基本上……总体上还要衡量”作为抗辩理由,该内部操作惯例以及没有具体量化的法律依据的主观裁量取代清晰的法律门槛的评审行为,使评审标准从“依法评审”滑向“因人评审”。这些隐性调控规则,允许专家脱离书面业绩标准,基于名额配比等外部因素人为调控评审结果,系在涉嫌程序违法前提下的自由裁量主张——评委会的权力是依据法定文件标准评判的,而非凭主观判断。这与川作〔2022〕61号明文规定直接冲突,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得作为职称评审的合规依据。此外,唐广磊自认其任职期间,曾自行调整、增设、删减多项职称评审门槛;对于省文旅厅官网未依法公示关键评审文件、评审通知内容前后矛盾等重大程序瑕疵,仅作口头致歉,以工作人员配置不足为由搪塞,拒不落实整改纠错职责。其虽口头承诺向厅分管领导、省人社厅沟通汇报,力争当月终评前核查处置本案,但始终未明确具体纠错举措、办理时限及落地方案,无实质履职行为。
结合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及案涉职称评审规范性文件规定,唐广磊的前述履职行为,已构成在法定标准外违规增设评审条件、曲解职称破格制度立法本意、怠于履行政务公示、材料补正告知等法定职责,同时存在消极行政不作为等实体与程序双重违法。本组录音及转录文稿,足以佐证四川省文旅厅在案涉一级文学创作职称破格评审工作中,存在滥用评审职权、违法增设破格申报门槛、错误适用评审标准、拒不纠正错误评审结论等违法事实,唐广磊在通话中的自认内容,系本案行政违法事实的核心有效证据。
以下是录音转文字正文之
(五)
36:15"陈新:我给你讲吧,有个事情呢,你其实很有必要去反馈一下。比如说举个例哈,就像这种作家的创作(职称)那种评(审),那么你就,你们就没必要来干这个事情,多一桩事情很麻烦,你要是直接就拿给(省作协评该多好,人家既专业,又内行),你看那个副高(二级文学创作职称)都是,都是省作协评直接就评了,(申报人)你符合什么条件就(直接)评了。
36:38"唐广磊:陈老师。
36:39"陈新:那么术业有专攻,你们(文旅厅)这个又不是搞文学创作(管理)的,包括你的初评委(中),呃,我估计都没有一个,一个是,是权威的作家,(文学创作专业方面的)权威的专家。那么,那么实际上你们就是本来事情就很多了,什么音乐舞蹈,什么书法,什么(艺术系列)这些那些,你们文旅厅的什么,还有旅游什么导游(职称)那些,我看了那些,再加一个什么四川省作协(的职称评审,事情就更多)。(再说)四川省作协跟你们是同级单位,都是(正)厅级单位,(你们越俎代庖揽着)干这些(不属于自己专业对口的职称评审)干嘛呢?假如说,我刚才都说了,你是(代表)组织的时候,我跟你说话不存在得不得罪(你)。你是(代表)个人的时候,我肯定不愿意得罪你。
37:20"唐广磊:没有没有没有,不存在,不存在得罪不得罪。其实我们就事论事说,我懂你的意思。
37:26"陈新:你听我说。实际上这种事情,(无论是)对你个人来说,(还是)对你们人事处来说,就是像这种类似的(对应文学创作专业性非常强的职称评审,你们就应该交给)省作协,它也是个厅级单位,你就让他干就行了。那么,你们(越俎代庖)实际上受了一个什么(气)?有些事情那么处理得好还好,那么处理得不好,就受一个夹板气。
37:44"唐广磊:哈哈哈哈,对呀,对呀。陈老师,我太赞同你这个说法了。我给你说,去年。
37:49"陈新:而且省作协,而且省作协也想把这个(正高职称即一级文学创作职称评审权)拿过去,我知道。因为
37:53"唐广磊:陈老师,你听我,你听我说一下哈。其实我真的很赞同你的说法。前年的时候。
37:58"陈新:我的,我的意思是站在你的角度,站在你就是人事处的角度,我也是换位思考得嘛。
38:04"唐广磊:我知道,是是是是。你听我说一下哈。
38:05"陈新:嗯嗯。
38:06"唐广磊:其实啊,前年的时候,作协,包括中央出文件的时候,我们改革的时候,我们就跟人社厅,包括跟作协一起沟通,说把所有的职称都放给作协去搞,我们就不搞了。
38:16"陈新:对呀,他们很希望这样啊。
38:17"唐广磊:人社厅不同意啊。人社人社人社厅不同意啊。人社厅说,他说,呃,下放权限可以,但只能下放到副高,正高还得文旅厅来搞。你说嘛,我们当时嘛,当时,我也这这这,当时我们整半天,我们领导都说这个,这个,这个我们也没几个专家。呃,这这这,我们那那么多专业,那他们每次抽也就请那么一两个文学创作的来评,你这是很勉强呀,是吧?
38:44"陈新:对对。
38:44"唐广磊:说实在的,我们,我们每年干这个工作是很勉强,我给你说,我们反映了很多次。真的反映了很多次。唉,这个题外话啊,这个题外话,这题外话。
38:52"陈新:我,我就,我就跟你说,就是说现在我们聊的就是,就是作为,作为就是个体在聊嘛。比如说,举个例,比如说,你,你,你要,你是在文旅厅,你要说广电啦,什么旅游呀,什么艺术方面哪些全国的名人,你们如数家珍,对不对?但是你要说到一个文学创作,就是作家方面的,肯定你们就(只)知道什么阿来呀,对不对?那实际上我在文学创作这方面(也还是有些影响的),就是说,呃,你,你是不爱好,爱好文学(不是一个文学爱好者),如果爱好文学(你)就知道,要不然怎么可能中宣部把,把涉及国家机密的,比如说探月(工程)、探海(工程)、什么大飞机(工程,即C919研制完整过程的)这些(国家重特大题材报告文学,在)全国只找一个人(只找一个作家去写的情况下),就(只)找我去写?为什么?还有,呃,叫我,叫我给他写那个(政论片)叫《召唤》,那个(中央电视台各个频道都播了的、叫《召唤》的)叫政论片,网上(现在)也查得到。为什么去,找我去给他写呢?就是说实际上名气还是大。不说名气了,我们评职称就评职称。我给你说的是什么意思呢?结果你们就是说,明明可以少干点事,然后结果(事干了)还弄得(不愉快),你们弄这个又不是(专业的,所以弄出问题来了。专业的事就应该让专业的人来干)。你看,我刚才就说的,你解释的那个确实是矛盾的,那么专,这个不是你(代表自己)解释的,为什么呢?你自己也知道矛盾的,但是你是评审组给的意见(先前就说了,你唐广磊是代表组织,代表四川省文旅厅人事处)。
40:11"唐广磊:没有没有。(前面说是评委的意见,现在又否认是评审组的意见了。)
40:12"陈新:那评审在搞什么玩意儿?
40:12"唐广磊:没有没有没有,不不不,那个,陈老师,说实在,这个话是我们跟人社厅反复沟通之后,我们高评会确实,我们高评会一直是这么掌握的。
40:21"陈新:我,我,我,我给你讲,如果(这些)是你个人解释,比如说(既承认)破资历、破,破什么的(这些一级文学创作职称破格申报评审的法条),然后又跟(普通评审的)这个(“取得二级职称以来的业绩”)什么第9条这个来(要求),那就,那这个事情就,就是你个人的(理解)能力问题了。但是实际上是什么呢?你是代表初评组在给,在跟我对话,那么也就是初评组他们,他们自己(连川作〔2022〕61号)这个(文件)都没有理,理,理解清楚,都是在乱整,也就是(评审的时候在)乱整,(混淆破格评审与普通评审的法律边界,所以评审运用的依据)都是矛盾的。
40:46"唐广磊:不不不,陈,陈老师,这个是这样的,你,你,你。
40:49"陈新:你自己想一想吧。
40:50"唐广磊:我,我知道,你,从你们那个角度呢,我能够理解,我能够理解,我能够理解。
40:55"陈新:那绝对是,不是从我们的角度。从,从,从那个其他角度都是如此。
41:00"唐广磊:呃,但是从职称(评审工作)这个角度呢,这个是合理的。因为我干职称(评审)专业这个,他这个这个,我干了十几年,他破格那个条款啊,它只能,只是说你有那个资格申报,申报了也就是说,比如说就像刚才说的你,比如说你,就像你这种情况吧,没有学历什么什么的都没有(你怎么知道申报人没有学历?申报人破格申报一级文学创作职称,是因为申报人之前对职称这些不感兴趣),以前没有评过是吧,就可以来申报,它只是解决了一个可以申报的问题。但是就是我们呢,正常晋升的那个标准条件,这个是国家相对来说,对这有一些,有一个基本的一个评,一个一个一个评判(之前说是“惯例”,现在也间接表达了这个意思,而且此时竟然代表国家解释了,那么法律依据呢?)。其实相当于,这个是……
41:32"陈新:绝对是矛盾的。这个事情我一定会给你弄出一个结果来。
41:38"唐广磊:(又强行打断)没问题没问题。这个这个这个都没问题。呃,这,陈老师,你如果把这个问题给我厘清了,我还得感谢你。
41:45"陈新:我告诉你吧,结果是什么呢?
41:46"唐广磊:真的。我跟你说,我,我,这个事我干了这么多时间,陈老师我给你说,你说实在的,这个问题,呃……很复杂,一句话。(将自己之过,怪罪于评审系统)
41:53"陈新:我明白。
41:55"唐广磊:如果你,如果你给我厘得,厘得清这个问题,我真的还得感激你!我说实话!
41:59"陈新:我给你说嘛,我明白!为什么呢,这个,呃,我还是什么上到中南海,什么下到江湖都到处跑的。
42:06唐广磊:啊,哈哈哈哈哈。
42:07陈新:那么我非常理解,是什么呢?这个事情,如果是,如果我这个事情办成了,那么就是写成小说,没办成就写成报告文学。
42:15"唐广磊:没问题,你怎么写都可以,这个东西我说,这是你的权力嘛,是吧?
42:17"陈新:我给你讲,对,写成小说这个看起玩。那么你怎么重视人才的,这是个问题。如果是这个事情没办成,就是报告文学,真名真姓的。因为报告文学
42:26"唐广磊:(又强行打断我)呃……陈老师,你说这,你说这个话就没意思了。
42:29"陈新:呃,不不不。
42:30"唐广磊:你说这个话,我我我我能理解,你就在威胁我。
42:33"陈新:呃,怎么是威胁你呀?我跟你讲,
42:35"唐广磊:你你你你这个说法,你这个,你这个说法,你你这个说法,你说真名真姓写,你这不是在威胁我是啥?
42:41"陈新:那肯定,就说牵涉到的人不仅,不仅是你,包括领导关怀那些。
42:46"唐广磊:(又强行打断我)哪个都一样,那你,那你,那你这么说,还上升到威胁文旅厅了。呃,哈哈哈,你再这么说。啊,哈哈哈哈哈。
42:51"陈新:真的不是威胁,我跟你讲。
42:52"唐广磊:呵呵呵呵呵。
42:52"陈新:这个事情我刚才已经说了。
42:52"唐广磊:那你这个说法,你问,你问,带着这个语气,你这种做法,你就带有一种威胁性质呀(唐广磊不停地打断申报人说话,不让申报人说明白,而且扣帽子,说申报人威胁他,威胁文旅厅)。
唐广磊的此段言论的法律解读
与现行职称评审法规冲突,部分表述缺乏法律依据
一、核心事实梳理
本段录音对话中,申报人陈新全程理性、克制、换位思考,基于“术业有专攻”的行政履职专业分工原则,指出文学创作职称专业性极强,文旅厅并非文学创作行业主管、无对应专业评审专家队伍,长期承接文学创作职称评审属于越俎代庖,极易引发评审不专业、标准错乱、争议频发、履职被动等问题,并明确提出该类评审应交由专业对口、权责法定的省作协负责。
针对申报人的客观论述,唐广磊全程表示完全赞同,并当庭作出多项关键自认:
1.文旅厅早已意识到自身不适合开展文学创作职称评审,曾在改革阶段主动联合人社厅、省作协沟通,申请将全部文学创作职称评审权限移交省作协;
2.因人社厅否决,仅下放副高评审权限,一级文学创作(正高)评审权限被强制留存于文旅厅;
3.文旅厅文学创作评审专家储备严重不足,每年仅能勉强外聘少量文学专业专家参与评审,评审工作开展极为勉强、不具备专业履职基础;
4.文旅厅常年承接自身不专业、不对口的文学创作正高评审,长期处于履职别扭、权责错位、被动承压的工作状态。
电话中,申报人陈新指出文旅厅在文学创作职称评审中存在“外行评内行”、越俎代庖的问题,并指出唐广磊对破格评审政策的解释存在根本矛盾。唐广磊承认,省文旅厅在文学创作正高职称评审中“没几个专家”,每次只能勉强请一两个专家参与评审,并承认“每年干这个工作是很勉强”。
在申报人进一步指出其评审规则适用矛盾、破格条款解释违法、初评组理解文件混乱、评审依据自相矛盾时,唐广磊无法从法律、文件条文层面作出有效反驳,先称“是我们高评会一直是这么掌握的”,随后又改口称“这个问题很复杂”,试图将自身责任推卸给“评审系统”。转而抛出其个人“十几年职称工作经验”形成的所谓“行业惯例”,在无任何法定文件依据的前提下,单方强行界定:破格条款仅解决“申报资格”,不豁免常规晋升业绩条件,破格申报仍需叠加全部常规正高评审标准。
在申报人持续依法说理、正当质疑、明确表达维权诉求,表示将通过合法途径(写成报告文学)反映此事时,唐广磊多次强行打断申报人申辩,曲解申报人合法维权表述,强行给申报人扣上“威胁”、“威胁文旅厅”的帽子,拒绝听取申报人的解释,以行政身份压制相对人合法异议,终止法理争议、规避说理与纠错义务。
二、本段录音锁定的四项独立违法、违规事实分析
1.履职层面:履职主体不适格、权责法定错位,构成根本性履职违法
自认评审专家力量薄弱、评审勉强,证实评审专业性缺失与履职不规范
依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第八条,职称评审实施主体必须遵循行业对口、专业匹配、权责法定、能力适配四大原则,确保评审的专业性与权威性。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必须具备对应行业专业人才储备、专业评审能力与行业管理职能,方可承接对应序列职称评审工作。
结合川作〔2022〕61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文学创作职称政策由省人社厅、省作协联合制定、共同解释、归口管理,文学创作职称的专业性、行业性、技术性完全归属于作协系统,不属于文旅厅行业权责范围。
本案中,唐广磊在履职沟通过程中明确自认,文旅厅在文学创作评审中“没几个专家”、“每次抽也就请那么一两个”、“每年干这个工作是很勉强”。这直接证明了省文旅厅在文学创作职称评审中存在评审专家力量严重不足、无权威文学专业专家、常年依靠零星外聘人员勉强评审、自身长期不适合该项工作、曾多次申请移交权限,属于典型的行政履职不规范,进一步印证了该评审结果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存疑。
该自认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当庭自认的直接铁证,直接证明:
(1)四川省文旅厅不具备文学创作正高职称评审的主体资质与专业履职能力;
(2)由文旅厅开展一级文学创作职称评审,属于履职主体不适格、行业权责错位、专业严重不匹配;
(3)本次涉案评审存在根源性、程序性、结构性违法,并非个案审核瑕疵。
行政履职合法性的首要前提是主体合法、权责合法。主体不适格的评审行为,无论流程形式如何,均存在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重大违法情形。
2.无法律依据创设“内部惯例”,越权解释、越权增设评审条件,构成严重实体违法
川作〔2022〕61号文件对一级文学创作破格申报条件作出了明确、封闭、无附加兜底的法定规则,文件全文从未设定“破格仅开放申报资格、仍需满足常规全部业绩条件”的限制性条款,亦未授权文旅厅对破格条款进行限缩解释、叠加条件、增设门槛。
唐广磊在无任何书面文件依据、无上级正式政策解读、无人社厅与省作协官方释义的前提下,仅凭个人十余年工作经验,私自创设内部“评审惯例”,对法定破格制度进行实质性改造,其行为触犯双重法律红线:
(1)越权解释规范性文件:川作〔2022〕61号文件解释权专属省人社厅、省作协,文旅厅仅有执行权,无解释权、无变更权、无细则创设权;
(2)擅自增设行政许可与评审门槛:通过内部惯例限缩破格政策适用范围、叠加常规晋升条件,变相架空法定破格条款,非法剥夺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破格申报、破格评审权益;
(3)以个人经验替代法定规则:将个人履职习惯凌驾于省级正式规范性文件之上,属于典型的滥用职权、随意行政。
该行为直接导致本次评审标准适用错误、评审结论失真,是本案评审结果违法的核心实体原因。
3.明知履职不专业、评审勉强仍强行履职,构成玩忽职守、履职不作为与乱作为竞合
唐广磊及文旅厅事前明知自身专业缺失、专家不足、评审质量无法保障、长期履职别扭,且主动申请过权限移交。在明知履职条件不具备、履职主体不适格的情况下,未依法依规审慎履职、未从严把控评审质量、未主动报请上级纠正权责错位问题,反而长期强行开展不专业评审、粗放开展审核、私自创设评审规则。
该行为符合《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要件,属于明知违法而持续履职、明知瑕疵而放任出错的主观过错,不属于过失失误,具备追责必要性。
唐广磊在履职过程中自认的“没几个专家”、“每年干这个工作是很勉强”等事实,以及其乱扣帽子、压制相对人发言的行为,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四川省文旅厅。结合全案证据,该自认及不当言行进一步坐实了省文旅厅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存在专业性缺失、履职不规范、作风粗暴等系统性问题。
4.主观臆断、粗暴打断申辩、恶意扣帽压制诉求、压制相对人发言,涉嫌违反行政正当程序与群众工作纪律
申报人全程保持克制、理性、平等沟通,仅针对评审规则、文件适用、评审合法性提出专业质疑与维权观点,属于行政相对人依法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异议权,完全合法合规。
唐广磊在无法从法理和文件层面回应质疑、自知规则解释违法、评审依据矛盾的情况下,不履行释法说理、答疑纠错的法定职责,反而多次强行打断发言、歪曲对方语意、恶意扣上“威胁个人、威胁文旅厅”的帽子,通过政治化、标签化定性压制群众合法申辩。
该行为违反:
(1)行政正当程序原则:行政机关面对相对人正当质疑,负有依法说理、依法答复、依法纠错义务,不得压制申辩、规避说理;
(2)《信访工作条例》严禁推诿扯皮、压制群众诉求、敷衍处置群众异议的规定;
(3)公职人员群众纪律:对待群众诉求态度生硬、简单粗暴、恶意定性、打压异议。
该行为进一步佐证:唐广磊在评审争议中理屈词穷、无合法依据支撑自身评审结论,只能依靠职权压制说理、掩盖违法履职事实。
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对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属于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本案中,申报人明确表示将通过合法途径(写成报告文学)反映问题,唐广磊在申报人尚未说明完毕的情况下,多次强行打断,强行给申报人扣上“威胁”、“威胁文旅厅”的帽子。其行为属于典型的对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压制相对人合法表达诉求的权利,涉嫌违反群众纪律。
5.履职层面推卸责任、出尔反尔,行政履职缺乏严肃性与一致性
面对申报人指出其政策解释矛盾,唐广磊先称“是我们高评会一直是这么掌握的”,试图将个人错误解释包装为“组织决定”;在被追问时,又改口称“这个问题很复杂”,试图将责任推卸给“评审系统”。这种出尔反尔、推诿扯皮的行为,严重违背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权责一致的基本原则,属于行政履职缺乏严肃性与一致性的表现。
三、关于“破格评审仅解决申报资格,评审仍适用正常晋升标准”的言论解读
唐广磊认为破格评审条款仅赋予申报人“申报资格”,评审阶段仍需套用正常晋升的标准,该观点违反职称评审的法定规则,混淆了“申报条件”与“评审标准”的法律边界。
1.核心法律依据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职称评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职称评审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地区标准、单位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该条款明确破格评审是“直接申报+专项评审”的完整流程,并非仅解决“申报资格”问题。
《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20〕31号)第十三条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在规定的评审权限范围内开展评审工作。
《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具体破格条件按各系列(专业)申报评审标准执行。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确立了职称评审标准的层级体系依次为: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单位标准,下级标准不得低于上级标准。该体系隐含的立法精神是:不同层级的标准可以有差异,但标准本身必须是明确、公开、可执行的。
依据该规定第二条“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的评议和认定”,以及第十四条关于“直接申报高级职称”的规定,结合川作61号文件的具体条款,可以得出:破格评审作为职称评审的特殊形式,其核心是针对不满足常规学历、资历条件但业绩突出的人才,设定独立的评审标准,而非仅放宽申报门槛。
如果破格评审在“破”了申报门槛之后,评审标准仍然回到常规晋升的轨道(如要求“二级职称后的业绩”),则“破格”二字形同虚设,有违破格评审制度的立法目的。
2.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务员处分第三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一)滥用职权,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二)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三)工作中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四)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误导、欺骗行为的”。
四、关于“以国家‘基本评判’(惯例)替代法定标准操作”的言论解读
唐广磊提及以“这个是国家相对来说……有一个基本的一个一个评判”(此前称“惯例”)作为评审依据,而非明确相应的法律或政策文件,该行为违反职称评审的法定依据要求。是以“行政惯例”对抗法定标准,违反“依法行政”核心要求:
1.核心法律依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三十四条明确要求:“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行政惯例不得作为裁判依据——这说明“惯例”的效力低于法定标准,冲突时必须优先适用法定标准。
2.违背表现:除了此段言论之外,唐广磊之前还以“这个是我们这么多年破格评审和正常评审之间的一个基本原则”的“惯例”为由,主张“破格叠加常规条件”的合理性,但该“惯例”未经过备案或公示程序,未经法定程序确认,且与川作〔2022〕61号文件的法定条款直接冲突,依法不具备法律效力。如2024年度评审确已严格执行川作〔2022〕61号文件,则可进一步佐证2023年所主张的所谓“惯例”并无制度延续性,涉嫌“违规操作”。
同时,《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也规定“年度评审工作开展前,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当将评审范围、申报条件、程序、时限等事项向社会公开。”
法律后果:
唐广磊的行为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第一百零八条“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条款要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的条件。
唐广磊作为职称评审工作的直接负责人,明知备案标准未规定“破格需叠加常规条件”,仍以“惯例”为由强制增设条件,导致申报人的合法申报未通过评审,合法权益受损,其行为符合该条款的追责要件,依法需承担相应责任。
五、关于指责申报人“威胁”的言论解读
唐广磊将陈新“写成小说/报告文学反映问题”的表述认定为“威胁”,并进一步扣上“威胁文旅厅”的帽子,该指责缺乏法律依据,且侵犯了公民的法定权利。
1.核心法律依据
《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公民行使上述权利,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申报人通过文学创作反映职称评审中的问题,属于公民行使批评、建议权的合法方式,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威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从治安法律层面看,只有满足下列情形才构成法律意义上威胁行为:以写恐吓信或者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才构成违法行为。申报人的表述未涉及恐吓、侮辱或诽谤,唐广磊的“威胁”论调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2.法律定性:唐广磊多次打断申报人陈述并滥用“威胁”表述,作为公职人员,该行为违反《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关于“依法履职、公正用权”的基本要求。
六、与本案其他证据关联,形成完整证据闭环
1.关联前期多时段录音证据,印证“系统性履职不规范”与“作风粗暴”
本段录音中唐广磊自认“没几个专家”、“干这个工作是很勉强”,与此前录音中“审核略微粗了一点”、“没有太过多深入地去审”等自认形成相互印证。均为同一履职事件中同一人的录音自认,属于原始视听证据,相互补强。充分证实:省文旅厅在文学创作职称评审中,长期存在评审专业性缺失、审核敷衍塞责的系统性问题。同时,其强行打断、乱扣帽子的行为,印证了其一贯的作风粗暴、压制相对人诉求的不良工作作风。
2.关联川作〔2022〕61号文件,证实“专业性缺失”与“越权解释”
川作〔2022〕61号文件第十一条明确破格条件,第二十条明确解释权归属省作协与省人社厅。本段录音证实,唐广磊不仅对文件制定主体不熟悉,更在无法提供书面依据的情况下,以口头宣称的“高评会一直这么掌握”擅自对破格条件作出限缩性解释。其自认的“没几个专家”与越权解释行为相互印证,再结合全案证据,进一步坐实了其违规评审的违法事实。
3.关联《申诉回复》《省长信箱答复》,证实“专业性缺失”与“虚假合规结论”的根本矛盾
2023年12月5日省文旅厅《申诉回复》、2024年2月21日省长信箱答复,均作出本次职称评审“程序合规、结果合法有效”的结论,该结论与录音自认事实存在重大矛盾。本段录音铁证证实,唐广磊已自认在评审环节“没几个专家”、“干这个工作是很勉强”。这一自认直接推翻了后续官方答复中“程序合规”的结论,证实了省文旅厅在申诉复查环节刻意掩盖前期评审专业性缺失、履职不到位的事实,以形式合规掩盖实质违法。
七、证据证明目的,已直接提交法院、纪委监委
此段录音证实:唐广磊作为省文旅厅职称评审主管公职人员,在履职过程中自认文学创作职称评审存在“没几个专家”、“每年干这个工作是很勉强”等问题,证实评审专业性缺失与履职不规范;其出尔反尔、推卸责任的行为,以及强行打断申报人发言、主观臆断乱扣帽子的行为,涉嫌违反群众纪律,构成行政履职不规范与作风粗暴。其自认事实及不当言行与前期录音形成印证,证实本次职称评审存在系统性违规。官方复查答复中“程序合规”的结论与唐广磊自认的履职瑕疵严重相悖,属于选择性纠错、以形式合规掩盖实质违法,依法不具备法律效力。
本段录音属于履职过程中实时自认的原始视听证据,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无剪辑、无诱导、无胁迫,证明力极强,单独即可证明以下关键事实:
1.案涉文学创作正高职称评审,实施主体(省文旅厅)专业不适配、能力不具备、履职极为勉强,属于结构性、系统性履职瑕疵;
2.唐广磊及文旅厅事前、事中均明知自身不适合该项评审工作,仍长期强行履职,主观过错明确;
3.案涉评审适用的“破格仅报资格、叠加常规条件”规则,无任何文件依据,纯属个人自创、内部越权惯例,属于违法创设评审标准;
4.本次评审争议根源并非申报人条件争议,而是评审主体不适格+规则创设违法+政策解释越权+审核履职粗放的系统性行政违法;
5.唐广磊存在压制群众申辩、恶意扣帽、粗暴履职、规避纠错的违规作风问题。
八、本段录音独立法律结论
1.本次一级文学创作职称评审主体不适格、权责错位、专业不匹配,评审实施基础违法,评审结论不具备合法性;
2.唐广磊以个人经验替代法定文件、私自创设评审惯例、越权限缩破格政策,属于典型的滥用职权、违规释法、增设行政门槛,构成实体违法;
3.其明知履职条件不足仍强行履职、放任评审粗放出错,构成玩忽职守、履职不到位、乱作为;
4.其压制群众正当申辩、恶意定性扣帽,违反行政程序正当性要求与公职人员纪律规定;
5.本段录音足以单独推翻“本次评审程序合规、结果合法”的官方复查结论,为撤销原评审结果、启动重新评审、追责相关责任人、调整评审权责分工提供完整、独立的证据支撑。
42:59"陈新:不不不,那你,那你太不了解我了。那这样吧。
42:59"唐广磊:嗯,嗯。
43:00"陈新:呃,因为,因为,也下班了,耽误你时间,你可以翻翻我的材料,看我,看我干了些什么,然后也可以百度查一下。因为我的职业就,就,就是写字卖(一直以来都是书写的弘扬正能量的作品),也就(因为这个原因)高层他就认可(我写)的,写的(东西)。
43:14"唐广磊:呵呵呵(嘲笑声)。
43:15"陈新:当然有些方面我只有意会一下。就是说,既然牵涉到国家的那些,那些高级(重特大题材)的一些东西,比如我现在简单地给你说一下,我只能简单地给你这样说一下就,就行了。
43:36"唐广磊:呵呵呵(嘲笑声)。
43:37"陈新:我要说的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就是既然,既然国家的那么重大的工程,人家,那么中宣部(以及中国作协等国家部门)他都让我去干,呃,那么都让我去干,是什么意思呢?(这说明我是弘扬正能量、传播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作家)。我就非常理解(你,你也应该理解我。我受了委屈还不能表述,这是什么道理?)(我说要将自己破格申报评审一级文学创作职称遭遇不公正之事,用报告文学的形式写出来,以让社会监督,这是一个作家之责,尤其是传递公正、公平、公开、依法行政的社会生态的报告文学作家之责,)就是说,呃,一,一个是(你应该严守一个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应该依法履职、公正用权,)理解对方(申报人遭遇不公待遇时行使公民法定监督权力的行为),绝对不是威胁。第二,就是说我(合法权益遭遇严重侵害之后,自己)擅长的唯一的、唯一的那种本事就是,就是写字了,就是这样的。
44:03"唐广磊:我知道,我知道,哎呀我都能理解。(你既然理解,为啥又说我在威胁你呢?)
44:05"陈新:这都很无奈呀!
44:06"唐广磊:是是是是,我,我知道!呃,不,啥子很无奈呀?说实在的,确实呢,我们这个整个的人才评价机制呢还是个起步,对你们这种特殊的情况呢,评价方式呢,我知道,就按我们那个职称体系啊,你们是要吃亏的!呃,这个呢,我们,但是慢慢地在变好,我们的整个职称评审体系在变好。(依然以惯例的潜台词说事)。
唐广磊此段言论的法律解读
拒绝履行破格评审制度,将个人观点凌驾于法律之上。以“制度起步”为由拒绝执行法定评审标准。
一、核心事实梳理
该段对话发生在申报人已经多次指出破格条款适用错误、就评审结论提出异议的沟通背景之下。申报人陈新向唐广磊说明自身创作背景,提示对方可查阅本人申报材料、公开网络资料,陈述自己承担中宣部、中国作协交办国家重特大题材报告文学创作任务的客观事实;同时阐释:自己计划以报告文学形式记录本次职称评审遭遇,属于作家行使公民监督、表达诉求的合法方式,并非对公职人员进行威胁。
申报人向唐广磊说明其受中宣部、中国作协指派承担国家重特大题材创作任务,不是为了“显示身份”,而是为了证明其拟以报告文学记录维权经过属于依法行使《宪法》第四十一条赋予的公民监督权——记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是公民监督权的具体行使方式。申报人通过陈述自身受国家级部门指派的创作任务,说明其具备记录这一事件的客观条件和正当性,其陈述内容与维权方式之间具有直接关联。唐广磊的嘲笑回应,既是对行政相对人依法行使监督权的轻蔑,也与其此前“你就在威胁我”的指控形成矛盾——既然申报人陈述的是受国家级部门指派的创作任务,则其“记录维权经过”的主张显然不属于恶意威胁。
对话过程中,针对申报人的上述陈述,唐广磊先后两次发出嘲笑声。形式上口头表示“我都能理解”,但并未正面回应申报人提出的评审规则矛盾、破格条款适用错误等实体争议。转而作出表述:现行人才评价机制尚处于起步阶段,“按我们那个职称体系啊,你们是要吃亏的”、“评价方式呢,我知道”,只是评价体系会慢慢变好。实质上回避对本次评审个案的纠错、释法说理义务,将个案评审争议,归因于宏观制度发展阶段问题。
根据川作〔2022〕61号文件,文学创作一级职称破格条件明确为“累计获省级‘五个一工程’奖或省级文学奖2项及以上”,这是经省人社厅备案的法定标准,评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无权擅自附加额外条件。
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公职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将被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撤职。
“在慢慢变好”(以惯例潜台词说事)的言论:违反依法行政原则,构成滥用职权。
二、法律定性:以“制度起步”替代“个案纠错”的法律性质
唐广磊以“评价机制还在起步、会慢慢变好”回应申报人的个案质疑,该回应在法律上不构成对申报人异议的有效答复:
其一,宏观制度存在改革完善空间,不等于个案可以不执行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川作〔2022〕61号属于当时已经生效实施的正式评审文件,本案应当严格适用该现行有效文件进行评审。即便人才评价体系整体存在改革完善空间,也不能成为个案当中违背文件、增设评审条件、错误解释破格条款的理由。宏观制度层面的不足,不能用来消解行政机关在个案当中依法行政的义务。依据行政法 “信赖保护原则”,公民基于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川作〔2022〕61号)的信赖而依法申报,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绝不能以“制度尚在起步、慢慢变好”为由,将国家宏观制度改革的阵痛与成本,违法转嫁、强加于个案申报人身上,使其成为违规操作的“牺牲品”。
其二,“慢慢变好”的承诺对本案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该表述既未改变本次评审已经适用的错误标准,也未承诺对本案进行重新评审或纠错,其本质是以“未来会变好”回避“本次已违法”的个案责任。
其三,该表述把本案因工作人员对文件理解适用错误产生的个案争议,归因为制度发展阶段问题,回避对本次评审当中越权解释、增设门槛等具体问题的检讨,不产生纠错、复核的实体处理效果。依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职称评审应当严格依据现行有效的标准开展评审工作,标准未修改前必须遵照执行,不得用“制度尚在完善”作为个案不执行文件的抗辩理由。
三、法律、规范性文件层面解读
1.履职层面:以嘲笑声回应相对人陈述,态度轻蔑,严重违反群众纪律与公职人员职业道德
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对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属于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本案中,申报人全程保持理性克制,客观陈述自身业绩与维权诉求,唐广磊作为主管公职人员,不仅未履行释法说理、耐心解答的法定职责,反而多次以“呵呵呵”的嘲笑声回应相对人的正当陈述。该行为属于典型的对群众态度恶劣、轻蔑傲慢,严重伤害了行政相对人的感情,涉嫌违反群众纪律与公职人员应当恪守的职业道德。
该行为属于履职作风层面瑕疵,不构成刑事、治安违法,但作为原始视听证据,可佐证整体沟通语境,印证其将合法维权表达贴上“威胁”标签的主观倾向。同时其本质是对行政相对人依法行使《宪法》赋予的批评、建议、申诉权的公然藐视与精神压制,进一步印证了其拒绝纠错的主观恶意。
行政沟通程序正当,不仅要求实体处理合法,也要求沟通接待中对行政相对人保持基本尊重,该嘲讽行为违背行政程序正当当中的程序礼仪要求。
2.履职层面:自认评审体系存在缺陷、申报人“要吃亏”,证实评审标准适用缺乏法定依据
唐广磊在对话中明确表示“按我们那个职称体系啊,你们是要吃亏的”、“评价方式呢,我知道”。该言论直接证实了省文旅厅在文学创作职称评审中,所适用的评审标准与评价体系本身存在重大缺陷,且该缺陷是行政机关主观明知、刻意放任的。
“吃亏”自认的法律意义:唐广磊称“按我们那个职称体系啊,你们是要吃亏的”,这句话表面上承认评审标准本身存在问题,实则借以遮盖、排除本次评审操作的程序违法等故意行为。换言之,他借承认“体系性不公”来强调“个案性错误”存在的合理性。这一区别在法律上非常关键——他间接承认“本次评审出了问题”,并将问题归因于“整个体系如此”,以此回避对本案特定违法操作的纠错义务。该表述同时构成对其主观故意的进一步确认:其明知现行评审标准对破格申报人存在不公,却仍强行适用,彻底排除了“业务不熟、无心之失”的免责可能。
该言论构成自认,其法律意义在于:证实主观故意,证明其明知现行评审标准对破格申报人存在不公,却仍强行适用,彻底排除了“业务不熟、无心之失”的免责可能;证实法外设限,其所谓的“职称体系”系文旅厅内部私自创设、无法律依据的“潜规则”,其以内部潜规则对抗法定明文规定,属于典型的违法增设行政门槛;证实漠视群众利益,其将违法剥夺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轻描淡写为“机制起步阶段的代价”,充分暴露其滥用职权、拒绝依法纠错的官僚主义作风。
结合川作〔2022〕61号文件关于破格评审的明确规定,唐广磊所谓的“吃亏”、“评价方式”,实质上就是其此前主张的“破格叠加常规条件”的违规内部惯例。其以“机制在起步”为由,试图将违法增设评审门槛、架空法定破格条款的行为合理化,结合全案证据,进一步坐实了其以“行政惯例”对抗法定标准、滥用职权、违规评审的违法事实。
唐广磊的“评价机制还在起步”与陈彦华在2023年12月4日上午的录音中承认“以前从来没有像你这种没得基础职称就可以直接破到起正高的这种条件的这种情况”,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论证:2023年是首次实施文学创作专业破格申报评审制度,所谓“多年惯例”并不存在,而“制度尚在起步”恰恰说明评审组织方对新制度缺乏充分准备、缺乏审慎执行,其错误解读和违规操作并非不可避免的制度代价,而是履职疏忽和主观随意所致。
3.履职层面:口头表示“理解”却以嘲讽压制,言行严重背离,构成虚假履职
唐广磊在对话中声称“我都能理解”、“我知道”,却不落地解决个案争议,属于回避释法说理、回避纠错义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接到申报人对评审结论的异议时,负有针对个案争议答疑说理、核查纠错的义务,不能仅做口头共情,却完全回避实体法律争议。
其在申报人澄清“不是威胁”后,依然以嘲笑声作答,并以“吃亏”等言辞继续压制相对人。该行为属于典型的言行不一、虚假履职,其所谓的“理解”仅是敷衍塞责的托词,实质上是拒绝依法纠错、以职权压制群众合法诉求的行政不作为。
4.与前文“威胁”定性问题形成证据上的相互印证
本段录音可以和前面片段互相佐证:
申报人反复解释“写报告文学反映问题是行使公民监督权利,不是威胁”,唐广磊口头称“理解”,但行为上有嘲笑的反应,仍然没有收回此前“你是在威胁”的定性。
证明唐广磊并非没有听懂申报人的意思,而是在明知对方是合法维权表达的前提下,依然将该正当表达标签化为“威胁”,并非沟通当中的一时口误。依据《宪法》第四十一条,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以报告文学纪实方式反映问题,属于该权利的行使范畴,不属于威胁行为。
四、关于“按职称体系你们是要吃亏的”言论的深度法律定性
1.精准法律依据:文旅厅仅有执行权,无权创设“吃亏”体系
依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五条规定,职称评审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且必须公开法定。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业的职称评审管理和实施工作。
川作〔2022〕61号文件是省作协与省人社厅制定的法定评审标准,唐广磊作为文旅厅工作人员,仅有执行义务,却擅自修改标准、擅自行使解释权,属于滥用执行权的违规履职。依据《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及第四十八条规定,超越职称评审权限、擅自扩大职称评审范围等违规行为,人社部门对其评审行为不予认可,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法律定性与后果:以内部实操惯例替代法定评审规则,违反依法行政原则。
唐广磊以“慢慢变好”为由,拒绝执行川作〔2022〕61号文件的法定破格标准,实质是以内部实操惯例替代法定评审规则,违反依法行政原则。文旅厅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仅有执行权,无制定或修改评审标准的权力,更无权以“惯例”为由规避法定程序。
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合法权益”、“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以及“工作中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依法应予警告、记过甚至降级、撤职处分。
3.综合法律评价:违背核心法律原则,产生严重法律后果
唐广磊混淆了“职称评审制度现状”与“法律义务”的界限。即使制度存在不足,公职人员仍必须严格执行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无权以“制度不完善”为由拒绝履行法定职责。其言论严重违反了平等原则(将特殊人才区别对待)、依法行政原则(以“惯例”替代法定标准)及程序正当原则。
因其实际执行了该错误言论,已产生以下法律后果:评审结果因违反法定程序,评审行为存在违反法定程序情形,具备被有权机关依法撤销的事实基础。
即便发现现行制度对特殊创作人才适配不足,文旅厅正确履职路径应当是向文件制定单位反馈、推动制度修订,而无权在个案当中通过内部惯例自行变更法定评审标准。
五、与本案其他证据关联,形成完整证据闭环
1.关联前期多时段录音证据,印证“态度恶劣”与“系统性敷衍”
本段录音中唐广磊多次以“呵呵呵”嘲笑声回应申报人,与此前录音中“找中宣部都行”、“就事论事就完了”等压制性、嘲讽性言论形成相互印证。充分证实:唐广磊在面对申报人合理质疑时,一贯采取态度恶劣、轻蔑傲慢的沟通方式,并非偶发情绪失控,而是其长期形成的不良工作作风与系统性履职不规范的体现。
2.关联川作〔2022〕61号文件,证实“自认体系缺陷”与“越权解释”
川作〔2022〕61号文件第十一条明确破格条件,第二十条明确解释权归属省作协与省人社厅。本段录音证实,唐广磊在无法提供书面文件依据支撑其错误解释的情况下,以“职称体系吃亏”为由,试图将违法增设门槛的行为包装为“机制起步阶段的必然代价”。结合全案证据中其自认的“体系缺陷”与越权解释行为相互印证,进一步坐实了其违规评审的违法事实。
该段录音反向印证:唐广磊明知现有职称体系对特殊创作人才存在适配难题,但并未严格落实川作〔2022〕61号破格条款化解该矛盾,反而自行创设内部惯例增设评审条件,用违规操作去消化制度适配问题。其对话中出现嘲笑、回避实体争议不予回应的客观行为,可以作为评价其处置异议持消极回避、拒绝直面问题履职表现的事实依据。
川作〔2022〕61号第十一条专门设置破格申报条款,本身就是为解决特殊人才层级、资历不足的评价难题,唐广磊却弃用该法定解决方案,转而以内部惯例增设条件。
3.关联《申诉回复》《省长信箱答复》,证实“自认体系缺陷”与“虚假合规结论”的根本矛盾
2023年12月5日省文旅厅《申诉回复》、2024年2月21日省长信箱答复,均作出本次职称评审“程序合规、结果合法有效”的结论,该结论与录音所反映的履职事实存在重大矛盾。本段录音铁证证实,唐广磊已自认“按我们那个职称体系啊,你们是要吃亏的”。这一自认直接推翻了后续官方答复中“程序合规”的结论,证实了省文旅厅在申诉复查环节刻意掩盖前期评审体系缺陷、履职不到位的事实,以形式合规掩盖实质违法。
六、证据证明目的,已直接提交法院、纪委监委
此段录音证实:唐广磊作为省文旅厅职称评审主管公职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多次以嘲笑声回应申报人正当陈述,态度轻蔑傲慢,涉嫌违反群众纪律;其自认“按我们那个职称体系啊,你们是要吃亏的”,证实评审标准适用缺乏法定依据、评审体系存在重大缺陷,该言论构成自认:
其一,证实主观故意。证明其明知现行评审标准对破格申报人存在不公,却仍滥用职权强行适用,彻底排除了‘业务不熟、无心之失’的免责可能;
其二,证实法外设限。证明其所谓的‘职称体系’系文旅厅内部私自创设、无法律依据的‘潜规则’,其以内部潜规则对抗法定明文规定,属于典型的违法增设行政门槛;
其三,证实漠视群众利益。 其将违法剥夺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轻描淡写为‘机制起步阶段的代价’,充分暴露其滥用职权、拒绝依法纠错的官僚主义作风与主观恶性。
需要说明:本录音片段属于辅助补强证据,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评审结论违法。该录音证据价值主要集中于证实履职作风、行为人主观认知、推卸责任的履职行为,实体违法结论需要结合其他录音、文件、书面答复材料综合确认。
其自认事实及不当言行与前期录音形成印证,证实本次职称评审存在系统性违规。官方复查答复中“程序合规”的结论与唐广磊自认的履职瑕疵严重相悖,属于选择性纠错、以形式合规掩盖实质违法。该复查结论刻意回避、隐瞒了唐广磊当庭自认的评审履职瑕疵与体系性违规事实,属于片面核查、事实认定失真的瑕疵结论,不具备客观证明效力,依法不能作为认定本次职称评审程序合规、结果合法的有效依据。
综上,唐广磊以“制度尚在起步”为由回应个案争议,将“宏观制度不完善”与“本案特定违规操作”混为一谈。即便现行评价机制存在改革空间,省文旅厅在本案中擅自增设评审条件的行为本身,是独立的违法事实,不因制度是否完善而改变其违法性。“未来会变好”不能成为“本次已违法”的免责理由,也不能替代对本案评审结论的纠错。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必须依据当时有效的法律规范,未来制度的完善不能弥补当下行政行为的违法性。
以上内容为《四川省文旅厅唐广磊自认:“我们略微粗了一点!”——2023年12月1日下午唐广磊回复作家陈新要求其纠正职称“破格评审未通过”错误录音之法律分析后续第五,,其余部分,请听下回分解……
1.2023年12月1日上午作家陈新向四川文旅厅人事处副处长唐广磊咨询自己一级文学创作职称“破格评审未通过”原因之录音及法律分析(上)
2.四川省文旅厅唐广磊自认:“确实这个是我们没对!”(下)2023年12月1日上午唐广磊对作家陈新职称“破格评审未通过”对话录音的法律分析
3.四川省文旅厅《关于陈新同志破格申报评审一级文学创作申诉的回复》的违法违规分析
4.三年了,四川文旅厅关于作家陈新破格一级文学创作职称的错误评审结论为何仍未纠正?当事人陆续展示事情真相——现场录音及法律解读② -1
5.三年了,四川文旅厅关于作家陈新破格一级文学创作职称的错误评审结论为何仍未纠正?当事人陆续展示事情真相:现场录音及法律解读①
6.给四川省文旅厅的一封公开信——诉请立即纠正人事处职改办对作家陈新破格申报一级文学创作职称给出“破格评审未通过”的违规渎职错误结论
7.作家陈新破格申报评审一级文学创作职称所遭遇的荒诞之事
8.作家陈新《给四川省文旅厅一封公开信》及《……遭遇的荒诞之事》之反响
9.惹恼四川省文旅厅当事人蹊跷遭网暴,我自横刀仰天笑
10. 四川文旅厅唐广磊自认:“我们略微粗了一点!”(一)2023年12月1日下午唐广磊回复作家陈新“破格评审未通过”理由录音之法律分析
11.四川文旅厅唐广磊自认:“我们略微粗了一点!”(二)2023年12月1日下午唐广磊回复作家陈新“破格评审未通过”理由录音之法律分析
12.四川文旅厅唐广磊自认:“我们略微粗了一点!”(三)2023年12月1日下午唐广磊回复作家陈新“破格评审未通过”理由录音之法律分析
13.四川文旅厅唐广磊自认:“我们略微粗了一点!”(四)2023年12月1日下午唐广磊回复作家陈新“破格评审未通过”理由录音之法律分析
14.四川文旅厅唐广磊自认:“我们略微粗了一点!”(五)2023年12月1日下午唐广磊回复作家陈新“破格评审未通过”理由录音之法律分析
录音-《四川省文旅厅唐广磊自认:“我们略微粗了一点!” (上)2023年12月1日下午唐广磊回复作家陈新要求其纠正职称“破格评审未通过”错误录音》
录音-《四川省文旅厅唐广磊自认:“我们略微粗了一点!” (下)2023年12月1日下午唐广磊回复作家陈新要求其纠正职称“破格评审未通过”错误录音》
定风波
苏轼
三月七日,沙湖道中遇雨。雨具先去,同行皆狼狈,余独不觉。已而遂晴,故作此词。
莫听穿林打叶声,
何妨吟啸且徐行。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
一蓑烟雨任平生。
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
山头斜照却相迎。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
也无风雨也无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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