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位普通市民,当初只是咳嗽去医院拍了个CT,没想到9个月后体检查出肿瘤,回头翻旧记录才发现,当年那份诊断报告居然被医院偷偷改了。

今天我跟着做医疗法务的朋友,去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旁听了这个案子的第一次开庭,听完整个前因后果,在场的人都挺唏嘘的。

当事人就是个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当初因为咳嗽去这家医院看门诊,医生给他开了胸部CT检查。

当时出的报告上明明白白写着:左前上纵隔结节,考虑为脂肪结节,畸胎瘤不除外。

等于说那时候医生已经看到了异常,但既没给出明确诊断,也没提醒他要定期复查。

就这么稀里糊涂过了9个月,赶上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这次的报告直接标出了问题:左上纵隔主动脉弓水平有类圆形密度增高影,边界清楚,内部同时存在钙化和脂肪密度,属于混杂密度病变,建议立刻做增强CT进一步排查。

当事人当时就慌了,第一时间赶回之前就诊的医院,想调出9个月前的CT片子和报告找医生问清楚情况。

谁料医院早就偷偷动了手脚,把那份旧报告直接改成了:左前上纵隔结节,考虑为含脂肪结节的畸胎瘤。

当初没敢下的明确结论,现在怕担责任,就悄悄往旧报告里补,连个招呼都没跟当事人打过。

他没敢耽误,立刻去外院做了胸部增强CT,最终确诊是左前纵隔占位,也就是畸胎瘤。

没办法只能开刀,做了胸腔镜下粘连松解、左肺上叶楔形切除、左前纵隔肿瘤切除术,平白无故挨了一刀,遭了不少罪。

其实当事人根本没漫天要价,把所有实际损失算在一起,提出的赔偿要求还不到1万块钱。

我们本来也觉得,这种事实清楚的案子,能调解是最省精力的选择。

没想到最后双方完全谈不拢,医院那边连一句承认工作有疏漏的话都不肯说。

当事人也明确表态,钱多少根本不重要,他就是要一个明明白白的过错认定,要个公道的说法。

今天只是第一次开庭,我们现在只希望后续流程能顺顺利利,给普通人一个该有的交代。

换作是你,平白无故遭了这趟罪,你是愿意拿点补偿了事,还是非要争个明明白白的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