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面,他穿着洗得发白的格子衬衫,袖口磨出了毛边,脚上是一双沾着泥点的运动鞋。我心想,这顿饭赶紧结束吧。可后来发生的事,让我彻底改变了看法。
那是个周六的下午,我妈在电话里第无数次念叨:“你都二十八了,再不找对象,好男人都被挑光了。”我正蹲在出租屋的地板上打包要寄给客户的样品,手机夹在耳朵和肩膀之间,胶带撕拉的声响混着她恨铁不成钢的叹息。
“这次是你王姨介绍的,她侄子同事,在体制内工作,稳定。你去见见,不喜欢就当多认识个人。”我妈顿了顿,补上一句,“听说人特别实在。”
“实在”这两个字从我二十岁起就被灌进耳朵里,像是某种保险系数极高的认证,仿佛只要人实在,其他一切都能将就。我揉了揉被胶带割出红痕的指尖,敷衍地“嗯”了一声。
见面地点定在城西一家老字号面馆,时间是下午两点。我特意挑了不早不晚的时候,盘算着聊得来就多坐会儿,聊不来就借口加班溜走。出门前我化了淡妆,换了条藏青色的连衣裙,对着镜子觉得自己状态还行,至少不至于让对方觉得被怠慢。
两点整,我推开面馆的玻璃门,油烟气混着花椒香扑面而来。店里人不多,我一眼就看见了王姨坐在靠窗的位置,旁边坐着一个男人。他正低头用纸巾擦桌上的水渍,动作缓慢而仔细。
第一眼,我就知道这次又是白跑一趟。
他穿一件洗得发白的格子衬衫,领口软塌塌地贴着脖子,袖口磨出了毛边,有几根线头支棱出来。下身是条深灰色的裤子,膝盖处鼓着包。最扎眼的是他脚上那双运动鞋,灰扑扑的,边缘沾着干了的泥点,像是刚从哪个工地上赶过来。
我深吸一口气,把嘴角往上扯了扯,走过去坐下。
“这是小周,周启明。”王姨热情地介绍,“这是林溪,做电商设计的,可厉害了,自己开了个小工作室。”
他抬起头,冲我笑了一下。那笑容说不上难看,但透着一股紧绷的拘谨,像是不常跟陌生人打交道。他皮肤偏黑,鼻梁上架着一副细边眼镜,镜片后的眼睛不大,单眼皮,看人的时候有些闪烁。
“你好。”他的声音比我想象中低沉,带一点北方口音。
我回了句“你好”,然后低头看菜单,心想这顿饭得吃多久。
王姨很识趣,坐了不到十分钟就借口有事走了。她一走,空气就像被抽走了润滑剂,陡然生涩起来。
“你想吃什么?”他问,把菜单推到我面前。
“牛肉面吧,微辣。”
他起身去点单。我看着他走到收银台前,背影有些拘谨,肩微微耸着。他回来坐下时,手里多了一包纸巾,是那种小包装的,他撕开,抽出两张叠好放在我手边。
“空调有点凉,你喝点热水。”他指了指服务员刚倒的杯子。
我“嗯”了一声,端起杯子小口喝着,水其实有点烫,但我不想说话。
面上来了,两碗,热气腾腾的。他把自己那碗里的牛肉片夹起两片,作势要放进我碗里,手到半空又停住,像是突然意识到唐突,尴尬地悬在那里。
“你吃你吃,我……不太饿。”他说,肉片又落回自己碗里。
我低头拌面,心里那点不耐烦又浮上来。这男人连客套都透着笨拙,像台设定程序出错的老旧机器。
正吃着,他手机响了,是那种最原始的单音铃声。他赶紧接起来,侧身压低声音说话。我断断续续听见几个词:“系统……数据……明天……”
挂了电话,他脸上多了一层抱歉的神色:“单位有点急事,可能待会儿得回去一趟。”
“没事,工作要紧。”我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松了口气,想着这顿饭总算能名正言顺地结束了。
他埋头吃面,吃得很快,呼啦呼啦的,不似我这边一根根挑着。我看着他因为低头而露出的后颈,那里有一道明显的晒痕,黑白分明。
“你……平时工作也很忙吧?”他忽然抬头,像是好不容易找到个话题。
“还行,看情况。”
“哦。”他应了一声,又低头吃面。
沉默像一层透明薄膜,把我们隔在两端。我慢慢嚼着面,余光瞥见他不停地看手机上的时间,眉头微锁。
“你要是忙就先走吧。”我终于说。
他愣了一下,抬头看我,眼神里竟有一丝犹豫:“那……那你呢?”
“我吃完就走,没事的。”
他张了张嘴,像是想说什么,最后只是点点头:“那行,账我已经结了。你……路上小心。”
他站起身,把手机揣进裤兜,往外走了两步又停住,回过头来,嘴唇动了动:“今天……不好意思啊。”
我摇摇头:“没事。”
他走了。我看着他推开门,那件旧衬衫在午后的光线里晃了一下,消失在街角的拐弯处。
我独自吃完那碗面,味道其实很好,只是从头到尾没太尝出滋味。出了面馆,我给我妈回电话,只说“一般般,先看看”。
我妈在电话那头叹气:“你这孩子,眼光别太高,人好就行。”
我没反驳,心里却想,光是人好有什么用,日子是实实在在的,不是靠好人卡就能过的。
接下来的一周,我们几乎没怎么联系。他只发过一条信息,问我那天是否安全到家。我回了个“嗯”,对话框就此沉寂。
我几乎要把这事翻篇了。直到周末,我妈又打来电话,语气里带着掩饰不住的兴奋:“启明他王姨说,小伙子对你印象挺好的,想再约你出去走走。你给个准话,去不去?”
我正对着电脑修图,闻言手上的动作顿住。说实话,我早把他归类为“没下文”的那一类。但王姨是我妈几十年的老姐妹,面子上抹不开。
“去吧去吧,我替你答应了,就明天。”我妈根本不给我拒绝的余地。
第二天,我穿了件宽松的T恤和牛仔裤,素面朝天,想着反正也没结果,不如自在点。
他约我在人民公园东门见面。我到的时候,他已经在那儿了,依旧是那件洗得发白的格子衬衫,只不过换了条深色裤子,脚上的鞋干净了些,但依旧不是什么新款式。
“你来啦。”他看见我,眼睛弯了弯,那笑容比上次放松了不少。
“嗯,等很久了吗?”
“没,刚到。”他递过来一瓶水,瓶身还带着凉气,显然刚从小卖部买的。
我们并排往公园里走。上午十点,太阳已经很大了,好在林荫道上有树遮挡。我注意到他走路时总让我走在靠里的一侧,自己则半边身子晒在阳光里。
“你平时周末都做什么?”他问。
“在家修图,或者去批发市场看面料。”
“哦,我平时加班多,难得休息就睡个懒觉,然后去菜市场买点菜自己做饭。”他说着,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一个人吃,随便对付。”
“你会做饭?”
“凑合吧,能熟。”
话题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地继续着。他没有刻意找什么幽默风趣的话,也没有打听我的收入、家庭条件。我们聊了聊各自的家乡,他说他老家在河北农村,父母都在老家种地。我说我爸妈就是本市人,普通工薪族。
走到湖边,他停下来,指着湖心的游船:“要不要坐?”
我看了看那被太阳晒得发白的船身,摇摇头:“太晒了。”
“也是。”他点点头,转而带我去旁边的长廊坐下。风从湖面吹来,带着潮湿的水汽,凉快了不少。
“那个……”他忽然开口,声音有些不确定,“我这个人不太会说话,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不是挺没意思的?”
我没想到他会直接问这个,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
他见我沉默,自顾自地笑了一下,那笑容里有一点自嘲:“我就是想告诉你,我这人可能不像别人那样能说会道,但是……”他顿了顿,手指无意识地搓着裤腿的布料,“但是我认定的东西,会一直坚持下去的。”
我抬头看他。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落在他脸上,形成斑驳的光影。他的眼神难得没有闪躲,定定地看着湖面,那侧脸的线条竟有几分坚毅。
那天分开时,我对他有了些许改观,但远谈不上心动。他像一个平淡无奇的故事开头,没有悬念,也没有峰回路转的迹象。
真正让我对他另眼相看的,是两周后的一件事。
那天傍晚,我工作室的灯突然不亮了,整个屋子陷入一片昏暗。我正赶一批急单,电脑因为没插电源,屏幕还亮着,但绘图板操作起来异常艰难。我试着重启电闸,没用。找物业,说电工明天才能来。
我发了个朋友圈,配了一张黑漆漆的工作台照片,配文:“电路故障,今日被迫停工,明日再战。”
发完我就靠在椅背上发呆,盘算着今晚要不去附近网吧对付一下。结果不出五分钟,他发来消息:“你工作室在哪儿?我过来看看。”
我有些意外,但还是把地址发了过去。不到半小时,他到了,手里提着一个工具箱,还挺专业的样子。
“你怎么有工具?”我给他开门时问。
“我大学学的是电气工程,家里常备着点。”他进门,一边说一边观察配电箱。
他蹲在地上,打开手机电筒,开始检查线路。我给他倒了杯水,放在旁边的矮桌上。他头也不回地说了声谢谢,继续专注地摆弄那些花花绿绿的电线。
我靠在墙边看他操作。他蹲着的姿势有些别扭,衬衫下摆拖在地上,露出后腰一小截皮肤,那里有一道陈旧的疤痕,像条蚯蚓蜿蜒没入裤腰。我移开视线,看向窗外渐浓的夜色。
“找到了。”他忽然说,声音里有一丝雀跃,“零线虚接了,接触不良,打火把绝缘皮烧了。”
我凑过去看,果然有一段电线外皮焦黑,露出铜芯。
“问题不大,我帮你重新接一下,再缠上绝缘胶带,应该能撑一阵子,不过最好还是找电工把老化的线全换了。”他说着,从工具箱里取出钳子和胶带,动作熟练地操作起来。
不到二十分钟,他合上配电箱的盖子:“开灯试试。”
我走到开关前,按下。暖黄的灯光倾泻而下,照亮了整个工作室。我回头看他,他正用袖子擦额头的汗,脸上沾了一道灰尘,那模样说不上狼狈,倒有几分憨厚的可爱。
“谢谢你啊。”我说,语气里多了些真心的感激。
“小事儿。”他摆摆手,开始收拾工具,“你忙吧,我先走了。”
他走到门口,又回头:“对了,你晚上一个人在这边,注意安全。这道门锁有点松,改天我帮你看看。”
“好。”
他走后,我坐在焕然明亮的房间里,心里那根紧绷的弦似乎松了一些。我拿起手机,给他发了条信息:“今天真的谢谢。”
他回得很快:“别客气,早点回家。”
那一刻,我第一次认真思考起这个人的可能性。他确实不浪漫,不懂什么情调,约会时连花都没送过一束。但他会在你遇到麻烦时,二话不说提着工具箱赶来,蹲在地上修半个钟头的电路,然后满手油污地跟你说“小事儿”。
后来,我们开始频繁见面。说是频繁,其实也就是每周一两次。他经常来我工作室,帮我干些修修补补的活——换水龙头、补墙漆、修电脑散热。我笑他像个“义务修理工”,他推了推眼镜,认真地说:“反正我周末也没什么事。”
我渐渐习惯了他的存在。他话不多,但每次来都会带点东西,有时是一兜水果,有时是一盒他单位食堂做的点心。他不声不响地放在桌上,然后去忙他的。我工作时他就在旁边看书,偶尔抬头看我一眼,又低头继续。
那段时间,我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如果一直这样下去,似乎也不错。
但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
我们交往三个月时,他带我去了他租的房子。是一套老小区的一居室,采光不好,家具陈旧,但收拾得异常整洁。窗台上养了几盆绿萝,长势喜人,藤蔓垂下来,给屋子添了不少生气。
他系上围裙,说要给我做顿饭。我坐在客厅的小沙发上,打量着这个属于他的空间。书架上摆满了各类专业书籍,还有一些文学小说,其中一本《平凡的世界》被翻得卷了边。
厨房里传来锅铲碰撞的声响,混着葱姜下锅的刺啦声。我走过去,倚在门框上看他忙碌的背影。他切菜的动作很熟练,土豆丝切得又细又匀。
“你经常做饭吗?”我问。
“嗯,自己吃也得好好吃。”他头也不回地说,“一个人久了,总得学会照顾自己。”
我心头某处微微一动,像被温热的毛巾轻轻覆了一下。
那顿饭我们吃得很慢,四菜一汤,味道出乎意料地好。他做的红烧排骨酱色浓郁,入口软烂。我连吃了三块,他看我吃得香,眼睛笑得眯起来,一个劲往我碗里夹。
饭后,他洗碗,我站在窗边看楼下的街景。暮色已深,万家灯火渐次亮起,像碎金洒落人间。我忽然有些恍惚,这样的场景,平凡得近乎寡淡,却让我生出一种奇异的安心。
“想什么呢?”他擦着手走过来。
“没什么,觉得你这里挺安静的。”
他犹豫了一下,说:“如果你不嫌弃,以后可以常来。”
我转头看他。他的脸在昏黄的灯光下显得柔和,眼里的期待藏得很深,但我看见了。
我笑了笑:“好。”
真正的转折发生在四个月后。
我妈病了,是早晨买菜时晕倒的,送到医院一查,需要做个不大不小的手术。我爸身体一直不好,帮不上太多忙。我在医院、工作室、家之间来回奔波,几天下来人就瘦了一圈。
他不知从哪得知了消息,出现在医院病房门口时,手里提着保温桶。
“你怎么来了?”我正坐在陪护椅上犯困,看见他有些意外。
“给你带了点吃的,你中午还没吃饭吧?”他把保温桶打开,里面是热腾腾的排骨汤,还有一盒米饭。
我喉咙有些发紧,接过汤喝了一口,温度正好。
我妈靠在病床上,打量着这个出现在女儿病房里的男人,虚弱地笑了笑:“你就是启明吧?王姨常提起你。”
“阿姨好,您好好休息。”他有些拘谨,但还算自然。
那之后,他下了班就往医院跑,帮我打热水、领检查报告、陪我妈聊天。我妈躺在床上,听他讲老家种地的事,竟听得津津有味。
有一天晚上,我实在撑不住,在陪护椅上睡着了。醒来时,发现自己身上盖着他的外套,而他人不见了。我起身去找,在走廊尽头的窗边看见他。他正低着头,手机屏幕的蓝光照着他的脸,神色疲惫。
我走近,他听见脚步声,抬头看我:“醒了?怎么不多睡会儿?”
“你回去吧,明天还要上班。”我说。
他摇摇头:“没事,我请了假。明天阿姨做检查,我陪你一起。”
那一刻,我看着他眼里的血丝和下巴上冒出的青茬,心里那股说不上来的情绪终于找到了出口。我想起这几个月来他做的每一顿饭、修的每一个物件、说的每一句平淡却踏实的话。他从未说过什么惊天动地的誓言,也没有制造过任何浪漫的惊喜,他只是在我需要的时候,一遍又一遍地出现在那里,像一棵沉默的树,不争不抢,只是扎根。
“周启明。”我叫他全名。
“嗯?”
“谢谢你。”
他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谢什么,应该的。”
我看着他的笑容,第一次觉得“应该的”这三个字,原来可以这么动人。
我妈出院后,我们的关系算是正式定下来了。王姨乐得合不拢嘴,逢人就说自己撮合了一桩好姻缘。我妈更是天天把启明挂在嘴边,说这小伙子靠谱、实诚、会疼人。
我嘴上不说什么,心里却是认了。
可日子一长,新的问题浮出水面。
他是一个极其节俭的人。节俭到什么程度呢?他的一件T恤能穿四五年,领口松了当睡衣穿。他从不打车,去哪儿都是公交加地铁。他买菜专挑傍晚去,因为那时候菜场打折。
起初我觉得这是会过日子,但时间久了,难免生出摩擦。
有一次,他过生日,我托人从香港带了一块手表,不算特别贵,但对他而言绝对是奢侈品。他拆开盒子时,眼睛亮了一下,随即又黯淡下去。
“这得多少钱啊?”他问。
“还行,你戴着好看就行。”
他沉默了一会儿,把手表放回盒子,推到我面前:“太贵了,退了吧。这钱你留着给自己买点东西。”
我有些恼:“给你买的,你就戴着。男人有块好表怎么了?”
他看着我,语气里带着讨好:“我不是不喜欢,就是觉得没必要。几百块的表走得也挺准,干嘛花那个冤枉钱。”
“周启明,你能不能别这么……抠门?”我憋了半天,还是把那个词说了出来。
他的表情僵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复正常:“我不是抠门,我是觉得钱得花在刀刃上。咱们以后用钱的地方多着呢,房子、孩子……”
“那也不能什么都将就啊!”我提高音量,“你对自己将就,对我也将就,以后对这个家也永远将就吗?”
他不再说话,低头看着那块表,手指轻轻摩挲着表盘。半晌,他把它拿出来,戴在手腕上,抬起来晃了晃:“行,我戴。谢谢媳妇儿。”
那是他第一次叫我“媳妇儿”,叫得我心头一软,火气顿时消了大半。
可我知道,他心里的那根弦并没有松。他依旧节俭,只是学会了在我面前不那么明显。
真正让我理解他的,是那年春节。
他带我回了河北老家。那是一个距离县城还有四十多公里的村庄,土路颠簸,两边是灰扑扑的田野和光秃秃的杨树。他家是几间平房,院墙斑驳,院里堆着玉米棒子和农具。
他父母都是朴实的庄稼人,见了我,满脸堆笑,一个劲往我手里塞苹果和花生。他母亲拉着我的手,说:“姑娘,委屈你了,咱家条件不好。”
我连忙摇头:“阿姨,您别这么说。”
晚上,他带我去村口的小卖部买东西。月光很亮,把土路照得泛白。他走在我身边,忽然说:“我爸年轻的时候在砖厂干活,腰受了伤,干不了重活。我妈一个人操持家里,还供我上了大学。”
我转头看他,月光下他的侧脸蒙着一层清冷的光。
“那时候我一个月生活费四百块,早饭吃馒头就咸菜,中午打最便宜的菜。有一次实在馋了,买了根火腿肠,分两顿吃。”他笑了笑,那笑容很淡,像是隔了久远的时光,“所以我不是抠门,我是怕了。我怕再回到那种日子。”
我忽然说不出话来。我想起他给我修电路那天,衬衫袖口的毛边;想起他做饭时,那把用得手柄发黑的菜刀;想起他总是把肉夹给我,自己只吃青菜。
他不是抠门,他只是把所有的好都给了我,而自己习惯了紧巴巴的日子。
那个春节,我没有再抱怨过任何事。他给我买的新棉袄,我说好看;他塞给我爸妈的红包,我默默加厚了一些。
我开始理解他,也开始心疼他。
开春后,我们开始看房子。他工作这些年攒了一笔钱,加上我的积蓄,勉强够在城郊付个首付。我们跑了很多楼盘,最终定下一套小两居。签合同那天,他手有点抖,签名时笔画都歪了。
出了售楼处,他站在路边,仰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溪溪,我们有自己的家了。”他说。
我挽住他的胳膊,把脸靠在他肩上:“嗯,我们的家。”
那一刻,我觉得所有的将就都值了。
婚礼办得很简单,就在老家院子里摆了几桌,请了至亲好友。他穿着我给他买的新衬衫,别别扭扭地站在人群里,被人灌了几杯酒,脸涨得通红。
晚上,他醉了,抱着我说胡话:“溪溪,我会对你好的……一辈子……我周启明说到做到。”
我拍着他的背,像哄孩子似的:“知道了知道了,睡吧。”
他翻了个身,咕哝了一句什么,沉沉睡去。我借着月光看他的脸,心里柔软得一塌糊涂。
婚后的日子平淡如水,但甜头也多。他依旧节俭,但偶尔也会主动提出带我去吃顿好的。他依旧木讷,但学会了在情人节买一朵玫瑰插在矿泉水瓶里。他依旧忙碌,但每天都会给我发一句“到家了”。
我以为日子会一直这样过下去,像一条平稳的河,波澜不惊地流向远方。
直到那次意外。
那天他在单位加班到深夜,回家路上经过一段施工路段,没看清前面的坑,连人带车摔了出去。我接到电话时,脑子嗡的一声,像被什么东西狠狠砸中。
我赶到医院时,他正躺在急诊室的床上,脸上都是擦伤,右腿被纱布裹着,隐隐渗出血迹。
“没事,就是骨折,养养就好。”他看见我,咧嘴笑了笑,但那笑容牵动了伤口,疼得他直吸气。
我站在床边,眼泪不受控制地往下掉。我想骂他,想吼他为什么不小心,可所有的话堵在喉咙里,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他伸出手,握住我冰凉的手指:“别哭啊,真没事。你看,我还能跟你说话。”
我俯下身,把脸贴在他胸膛上,听着他稳健的心跳,一颗悬着的心才慢慢落回原处。
那段时间,我放下工作,专心在家照顾他。他拄着拐杖,依旧闲不住,单脚跳着去厨房要给我煮面。我把他按回沙发上,凶他:“你能不能老老实实待着!”
他嬉皮笑脸:“媳妇儿,我想让你尝尝我新学的葱油拌面。”
“等你好了再说。”
“那得等多久啊,我都快长毛了。”他瘪着嘴,像个小孩子。
我被他逗笑,转身去厨房做饭。油锅刺啦响起来时,我听见他在客厅喊:“少放点油,注意安全!”
“知道了!”
一个月后,他腿好了,又恢复了往日的忙碌。只是那之后,他变得格外小心,骑车再也不走那条施工路段。他说:“我得好好活着,不然谁给你修灯啊。”
我白他一眼:“就你会修。”
他嘿嘿笑,露出两排白牙。
日子继续往前走,我们搬进了新家。简单装修,家具都是他跑了好几个市场淘来的,价格不贵,质量却不错。他亲手组装了所有柜子,累得满头大汗,却兴致勃勃。
我站在自己的书房里,看着窗外的万家灯火,心里生出一种踏实的归属感。
后来,我怀孕了。
他知道这个消息时,正在阳台上晾衣服。他愣了足足半分钟,然后手里的衣架“啪”地掉在地上。他跑进客厅,一把抱住我,又赶紧松开,像是怕把我碰坏。
“真的?我要当爸爸了?”他的声音在抖。
我点头,眼眶热热的。
他蹲下来,把耳朵贴在我肚子上,听了好一会儿,抬头看我时,眼里有泪光。
“溪溪,谢谢你。”
“谢什么,又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我笑他。
他站起身,把我拥进怀里,下巴抵在我头顶:“我以前总觉得,这辈子能遇到你,已经是撞了大运。现在……我都不敢相信,我真的能拥有这些。”
“这些本来就是你该有的。”我环住他的腰。
从怀孕到生产,他几乎包揽了所有家务。我半夜想吃酸辣粉,他二话不说穿上衣服出门去买。我腿抽筋,他迷迷糊糊爬起来给我揉。我心情烦躁冲他发脾气,他从来不恼,只是默默把家里收拾干净,然后切一盘水果放在我手边。
女儿出生那天,他在产房外等了七个钟头。我出来时,他眼睛红肿,也不知道是不是哭过。他握住我的手,嘴唇颤抖着说:“辛苦了,老婆。”
我虚弱地笑了笑:“孩子呢?”
“在保温箱,医生说有点黄疸,观察几天。”他顿了顿,又说,“长得像你,好看。”
我后来才知道,那几天他几乎没合眼,白天照顾我,晚上守在新生儿科门口,透过玻璃看那个小小的身影。
女儿满月后,他瘦了一圈,却精神很好。他学会了冲奶粉、换尿布、哄睡。有时候半夜孩子哭,他立刻弹起来,把我按回床上:“你睡你的,我来。”
我躺在床上,听着他轻手轻脚地抱着女儿在屋里走动,嘴里哼着跑调的摇篮曲。月光透过窗帘,把他们的影子投在墙上,一大一小,晃晃悠悠。
那一刻,我觉得无比满足。
女儿三岁时,我们终于买了车。不是什么好车,一辆国产的二手轿车。他宝贝得不行,三天两头擦得锃亮。周末带我和女儿去郊区玩,他开得稳稳当当,后座的安全座椅上,女儿咿咿呀呀地唱着儿歌。
我从后视镜里看他。他专注地看着前方,嘴角挂着淡淡的笑意。阳光从车窗外照进来,落在他脸上。他眼角有了细纹,头发也少了一些,可在我眼里,他比第一次见面时好看了不知多少倍。
我想起那个下午,在那家老字号面馆里,他穿那件磨了毛边的格子衬衫,拘谨地坐在我对面。我满心只想赶紧结束,根本没料到,这个我没看上的男人,会用他笨拙而真诚的方式,一点一点填满我的余生。
“想什么呢?”他察觉我在看他,问了一句。
“没什么,就是觉得……你好像也没那么丑。”我故意逗他。
他笑了:“你第一次见我的时候,是不是特失望?”
“老实说,有点。”
他并不生气,反而点头:“我猜到了。你那会儿连正眼都不瞧我。”
“那你怎么还追我?”
他想了想,说:“因为你来都来了,我也不能让你白跑一趟啊。我就想着,好歹让你知道,我这人虽然不怎么样,但对你,我是认真的。”
我心头一暖,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哪儿不怎么样了?我老公最好了。”
他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像个被夸奖的小学生。
车在高速路上平稳前行,女儿已经睡着了,鼻息均匀。窗外是大片的田野,风吹过,掀起层层麦浪。
我闭上眼睛,靠进座椅里。耳边是他调低的电台声,一首老歌在流淌,唱着什么“慢慢喜欢你,慢慢地亲密,慢慢聊自己,慢慢和你走在一起”。
我勾了勾嘴角。
不得不夸下我老公了。第一次见面,我确实没看上。可后来,他用一碗碗热汤、一次次修理、一天天陪伴,让我彻底改了主意。
这世上,或许有很多种爱情。有的热烈似火,有的浪漫如诗。
而我的,是一盏温暖的灯,不耀眼,却亮得持久。
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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