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语
中国西部乡村地区的城镇化长期面临路径选择的困境,如何在不牺牲文化根脉与自然生态的前提下实现乡村转型,是亟需回应的现实课题。王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西江苗寨的“就地城镇化”》一文,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视为西江苗寨就地城镇化的核心资源,构建了空间、产业及社区的多维分析框架,揭示了非遗在维系乡土景观、整合多元主体、重塑社区认同的系统性力量。尤为可贵的是,文章基于扎实的田野调查,以鲜活的叙事呈现了村民从外出务工到返乡就业以及增强文化自信的深刻转变,由此将就地城镇化的讨论从经济指标引向"人的城镇化"这一更具人文关怀的维度。与此同时,文章也指出非遗驱动模式仍需应对社会保障缺失、淡旺季波动、产品同质化等结构性制约,为这一发展路径的持续优化提供了值得深思的方向。
——专栏主持人:唐璐璐
主持人介绍
唐璐璐,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民间文学研究所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遗产理论与政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遗产旅游等。著有《朝向未来的遗产共同体: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协调机制研究》,译有《文化遗产的观念》,发表中外文学术论文、译文多篇。
作者介绍
王琴,民俗学博士,中山大学中文系、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民间文学、民俗医疗、文化遗产。先后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意义中心’视角下粤北瑶族民俗医疗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瑶族传统医学的疾病叙事研究”。代表性论文有《个性、灵感和体验:中国民族博物馆“家庭模式”的个人叙事研究》《法制与习俗的融合:粤北瑶族丧葬仪式的再造》《“草药有命”与“自我神化”:粤北瑶族医药从业者的道德重塑》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西江苗寨
的“就地城镇化”
摘 要
依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就地城镇化”并不适用于中国西部的多数乡村,而作为可再生资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引导乡村实现城镇化的潜在动力。西江苗寨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资源,整合多元主体,通过空间维系、产业激活和社区重塑三重机制,系统性地推动了就地城镇化:凭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制度化保护和社会整合,保育乡土建筑景观,避免大拆大建;以非遗展演、非遗体验和非遗集市等多样化经营嵌入在地产业链;借助非遗保护发展的社区参与和治理创新,塑造社会共同体和文化认同。这一路径促进了经济转型和人口回流,更在“人的城镇化”尤其是文化自信方面实现深刻变革,同时仍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文化创新机制和增强产业发展韧性。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西江苗寨;
就地城镇化;新型城镇化
中国乡村的“就地城镇化”指乡村人口在村域内实现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人均收入、思想观念、基础设施与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趋同于城镇的过程,其先后仰赖于“乡村工业化”路径和“农业现代化”路径,而这两种路径逐渐暴露出环境污染、资源禀赋差异、传统文化断裂等问题。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沿海地区乡村基于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的就地城镇化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往往伴生严重的水、空气、土壤等环境污染。相比之下,西部地区乡村尤其是少数民族聚居的乡村就地城镇化相对滞后,劳动力受教育程度不高、工业积累薄弱、发展模式相对封闭,且自然环境脆弱,未来若继续依赖工业化或农业现代化推动就地城镇化,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
实际上,采取因地制宜的方法,转变奉工业化为圭臬或寄望于农业现代化的旧思路,转而依托以传统文化为核心的第三产业推动就地城镇化,不啻为一种更加契合乡土的选择。1997年,费孝通先生曾指出,民族地区若难以从狩猎文化转向农业或工业文化,则要“善于发挥原有文化的特长去发展少数民族经济”,通过“文化转型”来“为人”求生存。这一思路体现了费老对民族地区的关切和对人的关怀,启发我们就地发掘文化的经济价值推动乡村发展。2015年,面对尚未消除的贫困、不平等以及自然资源枯竭、环境退化等问题,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国际纲领性文件《变革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强调“所有文化和文明”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此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及相关组织将文化视为“一种永远可再生的资源”,并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资源”和“创意资本”。在此背景下,我国积极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全面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非遗在培育可持续生计、减轻贫困、推动乡村创造性和包容性发展的作用。
近十年来,学界发现非遗在加速推进的城镇化进程中具有脆弱性,却同时蕴含着塑造新型城镇的潜力,进而围绕非遗如何推动就地城镇化展开了深入探讨。这些研究聚焦于三个层面:其一,在价值层面,多数研究仅着眼于非遗的产业化价值,却轻忽了其作为系统性驱动力的潜力;其二,在机制层面,相关研究虽从多维度剖析非遗助力乡村振兴的过程,但误将非遗保护与村民追求现代生活对立起来,忽视了乡村振兴的真正方向——就地城镇化,以及文化再造和人的发展在其中的关键作用;其三,在主体层面,注重呈现村民的自我组织与营造,比如展现城郊失地农民通过复兴、挪用和发明传统等方法开发非遗旅游重振村落,或者展示村民借助非遗的“日常化”促进城中村的可持续发展。在此,本文试图进一步探讨非遗作为核心资源,整合多元主体,系统性推动乡村就地城镇化的过程。
2017—2019年,笔者三次赴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累计调查40天,并选取雷山县西江苗寨作为田野点。原因在于,该村寨的发展超越了传统的工业化路径,呈现出非遗推动乡村就地城镇化的雏形。作为全球规模最大的苗族聚落,西江苗寨户数过千,人口超过6000人,曾深陷贫困、人口外流、文化失落等困境。2008年旅游开发后,依托苗寨吊脚楼营造技艺、苗族扫寨、苗绣、苗族银饰锻制技艺、苗年、苗族鼓藏节、苗族芦笙舞、苗族飞歌、苗医药等非遗的保护和开发,触发了一场“不离乡土”的转型:人口从外流转向回流,昔日外出务工的1100余人中820人返乡就业;生计从以第一产业为主转向以第三产业为主,98%以上的村民吃上“旅游饭”,410名村民直接受聘于西江旅游公司;收入结构从农业收入和劳务输出收入变为多元结构,旅游收益含括奖励性收益、就业性收益、经营性收益和资产性收益,2017年人均收入达22100元,已接近贵州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思想观念从封闭保守走向开放;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逐步完善。
有鉴于此,本文讨论的核心问题是,非遗如何推动西江苗寨的就地城镇化。综合既有文献和田野调查资料,笔者发现非遗在空间维系、产业激活、社区治理与文化认同等方面共同作用,塑造了西江苗寨的就地城镇化进程。由此,下文将依次剖析非遗如何通过景观保护、产业创新、社区赋权,使西江从贫困苗寨转型为具有城镇功能的文化聚落,进而评估其经济社会效应与潜在风险,探讨非遗持续推动乡村就地城镇化的可行方向。
一、非遗维系独特景观:
就地城镇化的空间基础
传统城镇化通常以大拆大建的方式抹去城市的个性,导致“千城一面”,而西江苗寨则凭借非遗的制度化保护、社区动员和社会整合,维系着鳞次栉比、蔚为壮观的吊脚楼建筑群景观,这种景观作为“独一无二”的旅游资源,能够带来源源不断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得就地城镇化具备了赖以推进和发展的空间基础。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两项非遗是“苗寨吊脚楼营造技艺”和“苗族扫寨”。
(一)“苗寨吊脚楼营造技艺”的应用:
吊脚楼建筑群景观的制度化协同保护
西江苗寨吊脚楼为干栏式建筑,傍山而建、半边吊脚,营造全靠技艺与实践,集苗族工艺之大成,然而,吊脚楼的实物保护与营造技艺的延续都曾面临危机。这是因为在外来观念的影响下,一些西江年轻人不愿意住在陈旧的木屋,不愿意学习这门古老的建筑技艺,而是热衷于高大的现代楼房,一些新式建筑随之介入吊脚楼建筑群中。
为了改变这种严峻的局面,雷山县申报并获批“苗寨吊脚楼营造技艺”为首批国家级非遗,并编制《雷山县西江千户苗寨保护性控制性规划》和《雷山县西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启动《雷公山苗乡旅游区总体规划》和《西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值得注意的是,西江景区设立的建房管理监督制度与建筑景观利益共享机制,保障了有关规划的落地。
1.建房申请与审批制度
2014年,在西江景区管理局的引导下,西江村民认识到建筑群保护的重要性,自发成立西江千户苗寨房屋建筑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建保会),并通过《西江千户苗寨房屋建筑保护条约》。该条约针对西江景区核心区内建房设定标准:其一,“房屋修建必须经过建筑保护委员会的审批,对不符合建房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其二,“符合房屋审批建房批准条件的,必须建成一砖两木,高度不能超出11.6米、檐口高度为8米以下”;其三,“房屋必须按苗族木质吊脚楼风格修建,屋面屋脊应为小青瓦、色调统一控制为传统灰褐色或原木色,保持苗族建筑原有生态风貌”。该条约被印制成宣传单,挨家挨户发到村民手中,动员他们参与到保护工作中。
由建保会执行、村民参与监督的建房申请与审批制度,促使村民提高了保护建筑景观与维护村寨共同利益的意识。建保会每半年核查一次西江村各片区提交的建房申请,对于符合景区民房建设规划要求(如建房选址、一户一宅基地)的房屋予以评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居住困难或老损的房屋,村民如有异议则可在建房审批名单的公示期内向建保会提出。尽管一些村民仍想建高层砖房以布置更多客房、挣更多钱,但他们理解每一户都不能破例,否则家家效仿,整个寨子的风貌就会变样,进而弱化西江旅游的独特魅力、损害全寨各户的利益。
2.景区建筑保护考核与门票收益分配相结合的利益共享制度
为了鼓励村民共同保护吊脚楼建筑群景观,让他们皆能分享旅游发展的红利,西江苗寨开创了民族文化保护发展的利益共享制度。2009年,政府制定了《西江千户苗寨民族文化保护评级奖励办法》,成立专门的办公机构,每半年开展一轮考核评级奖励工作,从门票收入中提取15%(后提高至18%)用来奖励村民。民族文化保护奖励费主要根据吊脚楼保护程度和家庭人口发放,若楼龄高、房屋面积大、常住人口多,奖励费就多;若房屋采用铝合金制品、环境卫生差,就会适当扣分。从2011年至2017年,西江苗寨景区累计发放民族文化保护奖励费1.12亿元;以2017年下半年为例,发放户数为1410户,发放人口总数为5427人,实发总金额为19497786元,户均实发金额为13828元。
在吊脚楼建筑群景观的制度化保护之下,西江的40多位苗族建房木匠有了以传统技艺维持生计的生存空间,其中唐炳武被认定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也正因为这些木匠在社区中传承、运用苗寨吊脚楼营造技艺,西江苗寨得以保持吊脚楼建筑群的整体风貌。此外,一些村民会在旅游淡季去建筑工地帮工,一天挣取100元,从而维持全年相对稳定的收入。
(二)“苗族扫寨”仪式的再造:
吊脚楼建筑群防火共同体的重建
西江苗寨吊脚楼以木质结构为主,面临潜在的火灾危险,因此以往村民在冬天过完苗年后就要举行“扫寨”仪式。该仪式由村民凑钱延请巫师主持,以“新火”换掉用久了易误事的“旧火”,并驱逐“火灾星”使之远离寨子,以免发生火灾。扫寨活动看似为巫文化活动,实乃提醒大家谨慎用火、注意防火的宣传活动。仪式结束后,各户都会分到扫火灾星的那一份猪肉,这意味着各户都有严防火灾的义务和责任。2007年,雷山县“苗族扫寨”入选贵州省第二批省级非遗代表作名录。
这项由民间自发组织、传承的活态遗产在西江得以利用、再造,促成吊脚楼建筑群防火共同体的重建:以往,“祭火神扫寨时,村头禁止外人进入”;后来,在游客往来的景区,扫寨成为一道风景,这一仪式还将本地家户与外地商户整合为一个严防火灾的议约共同体。
2019年1月21日,笔者对西江平寨“老二队”(平寨曾分为5个生产队,现分为11个村小组)的“扫寨”活动进行了田野作业。这次活动由12个人组织,其中,李扑生担任主持人,一位请自外村的师傅担任鬼师,另有二人担任鬼师的助手,二人负责记账。据记账人侯天国所言,“老二队”有93户参与此次活动,包括45户村民和租房做农家乐或客栈生意的48家外地商户,每户收30元,共凑得2790元。扫寨当天上午,各家各户灭掉家中明火,抓一把火灰交给鬼师。
根据活动场所的变动,整个仪式可分为三个环节:一是鬼师在平寨老二队不远处的三岔路口设祭场,摆祭品,念经,喊天喊地喊神灵,请他们把“白火鬼”(即“火灾星”)赶至两边,不准其进寨;二是鬼师及其助手去河边祭送“白火鬼”;三是12名组织者去对岸的河边祭神送鬼、分食,并砍猪分肉,93户参与者自带锅具、柴火前来河岸煮食分得的猪肉。
“扫寨”这一“集体议约”活动,虽无文字契约,但各家户、商户均接受口头约定,皆愿意出份子钱,都分得祭祀所用猪肉,且必须在户外烹煮、食用,不得带回家中。这样,所有参与者在共同实践中培育着作为防火共同体成员的认同感与责任感,进而主动承担防火避灾的责任与义务。
于是,西江的“苗族扫寨”仪式,连同“鸣锣喊寨”制度、遍布西江苗寨的现代消防设施(如消防栓、抽水机)与消防制度,以及按传统火灾处罚方式制定的赔偿“四个一百二”的村规民约,共同构成了西江苗寨的防火防灾体系,守护着吊脚楼建筑群景观。
总之,西江苗寨将非遗转化为城镇持续生长的生命力。它超越了冰冷的建筑保护,编织出一张融合村民与工匠、社区与商户、信仰与乡土情结的温情之网,使城镇化不再是推倒重来的粗放式开发,而是人际间的情感连接和文化新生,是乡土建筑在山水间焕发的独特魅力与气息。
二、非遗激活产业:
就地城镇化的内生动力
多元化的非遗经营模式是产业转型的核心,不仅能够创造大量非农就业机会,改变乡村传统的生计结构,提升在地村民的收入,而且能够在交流互动中连接流动的社会成员,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可以说,这是西江苗寨就地城镇化最直接的经济驱动力。这些经营模式主要包括非遗展演、非遗体验和非遗集市。
(一)企业管理的非遗展演:
轮值制与常驻制的就业供给
2008年以来,西江旅游公司先后联合本地村民合作开发了30余个文化展示点的常规活动与节日庆典活动,其中不乏非遗展示。此举不但维系了特定的文化传承群体,拓展了非遗的传承保护空间,营造出浓郁的文化氛围,而且将非遗转化为就业引擎,使一些村民在旅游业发展中获得谋生机会。这些由西江旅游公司文化部管理的文化展示,包括“流动展演”和“固定展示”,其就业机制分别是轮值共享制和常驻传承制。
“流动展演”以轮值共享制弹性吸纳中老年苗族村民,他们并非公司正式员工,可按自家农忙与家务空档报名“轮流上班”。展演分日常和节庆两类:日常有十二道拦门酒、苗族飞歌、苗族刺绣、苗族古歌、木叶吹奏、芦笙舞等;节庆则涵盖春节、端午节、吃新节、苗年、鼓藏节等。酬劳沿用“工分票”计量的“工分制”,既承继传统记工习惯,又便于督促村民按时到岗。工资实行“中青年高、老年低”的差别化标准,既照顾中青年事业成长,又兼顾老中青的体力差别。尽管老年人的展演酬劳较少,但他们乐于展现自我,在不耽误农事和家务的情形下大多仍然愿意参与文化展演。整体而言,“流动展演”改变了村民尤其是中老年人的生产生活方式:他们不再局囿于以农耕为主的传统生计,逐渐转向以旅游业为主的现代营生。
“固定展示”则以常驻传承制帮扶自发经营文化展示的村民,他们亦非公司正式员工,需自行安排手艺人等专职人员“天天上班”,向游客导览、讲解、展示文化。这类展示点有鼓藏堂及鼓藏文化博物馆、活路头陈列室、银饰坊、酿酒坊、蜡染坊、刺绣坊等。西江旅游公司、景区管理局通过与经营者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补贴其铺租、卫生费、水电费、人工费和管理费等费用,降低经营成本,而展示点仍然由村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与景区标准化批量生产的商品相比,采用传统技艺的苗族银饰、蜡染、刺绣等手工制品耗费的制作时间较长且价格不占优势,故而西江旅游公司及县文化馆组织专门的培训,不定期带领经营者外出参观参展,适时帮他们拓展产品销售渠道。常驻传承制还为本地及周边传统技艺传承人提供了就业岗位,使其价值获得认可,让他们不必再靠苦干农活或者远赴外地打工,便可获得稳定收入与舒适生活。
几位展演者的故事,能够让我们直观而生动地感受到文化展演对村民生计与生活方式的深刻重塑。展演让宋志明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他曾在山里务农,肩挑背扛、砍柴喂牛,终日辛劳。如今80岁的他,告别农活,将田地交给儿子耕种,自己则每日准时“上班”:9点赴风雨桥跳芦笙舞,10点半赴大北门迎宾。这样的工作安排七年如一日。他月入近3000元,午后还可走亲访友。潘秀芬回忆道:“以前干农活,经常为了钱操心。太苦的时候,为了找钱,到了找笋子的季节,就会挖很多笋,早上八点钟就到了凯里去卖笋,很苦!旅游开发以后就好了,找了一份工作,有钱了。”如今,她在酿酒坊稳定工作,每日上午负责蒸酒,每月工资1500元;午后则换上盛装,赶去跳芦笙舞,旺季时跳两个月得1800元。宋忠前和肖杰每天去银饰坊上班,展示银饰技艺,并销售银饰,收入为“基本工资+提成”,他们皆表达了外出打工的辛劳、乏味,宁愿返乡就近上班,从事一门自己感兴趣的手艺行当。这些工作让他们不必再为生计劳苦、奔波,而是满足于眼下按部就班、踏实舒心的日子,珍视这份属于自己的从容与尊严。
(二)家庭主导的非遗体验:
体验溢价和生计提升
自2007年县政府以奖励机制推动村民设立数十家“家庭博物馆”以来,非遗体验逐渐由公共文化展示转向家庭化、市场化运营。其中,2016年“苗绣”传承人李文芳将自家吊脚楼改造为“贵州西江阿幼民族文化博物馆体验中心”,在空间上划分静态展示与动态体验两区,体验区最多可容纳80人,并以30分钟织布体验25元、2小时扎染或蜡染体验79—119元、1日刺绣体验110元的梯度定价实现“手工制作体验”教程的标准化,从而确立了第二代家庭博物馆的运营范式。
家庭博物馆客源除散客外,大多来自旅行社团队,虽须按人头向导游返佣2元,但与单纯售卖手工艺品相比,手工制作体验溢价可观。与此同时,游客通过“做体验”真切体悟到手工艺的难度和价值,从而更乐于购买家庭博物馆销售的手工艺品。此外,李文芳承接了外地品牌高端绣片订单,她说:“一些公司专门做高端的包,他们就自己出图案,或者我们出他们认可的图案,我们就发放到农村绣娘手中,告诉她们一个图案多少钱(酬劳),哪一种绣法多少钱,就给她们绣。哪一个绣娘比较会哪一种绣法,我们就交给哪一个绣娘。”这样,采用“品牌方提供或确认纹样和针法、李文芳核定单价、再按绣娘专长分派任务”的三级分包体系,家庭博物馆被纳入跨区域供应链,使周边村寨绣娘获得额外收入,并尽可能地施展了她们各自的才华。
与非遗“手工制作体验”并行,非遗“物品体验”由商户陆续开发,大致有两类:苗族服饰体验和特色饮食体验,其涉及非遗项目“苗族服饰文化”“雷公山鱼酱酸制作技艺”“凯里酸汤鱼制作技艺”“苗族酒礼歌”“雷山绿茶传统制作技艺”等相关项目的体验。
苗族服饰与特色饮食体验在经营中往往被醒目地冠以“非遗”之名,并因市场需求旺盛、产品溢价高而迅速实现规模化。服饰业已聚集百余家商户,采用售卖、租赁、旅拍等方式,年经营额总体超过3000万元,其中,本地商户大多以家庭为单位经营服饰租售,年收益为4万—10万元,以外地运营商为主的旅拍体验溢价更为明显,其套餐价格为30—2999元;一些住在山上的苗族妇女无临街店铺或摊位,就趁旅游旺季帮衬亲戚的服饰体验店,通过在街头招揽客人入店来赚工钱,以便随时回家照顾老人和小孩。餐饮业以酸汤鱼体验为代表,经营户超过200家,2019年营业额突破4亿元。如东引村宋志新不再去往广东打工,长期过漂泊不定的生活,而是返乡与弟弟合伙租店开餐馆,旺季还需招工帮厨,少则七八人,多则12人,刨去成本,2016年一年净收入30多万元。
总之,非遗体验吸引了大量外流劳动力回流就业,体验溢价显著提升了家庭收入。一些家庭凭借自家临街铺面租金大涨而大为获益,租房经营者却因成本压力在淡季裁减员工,以本地村民为主的“临时工”只得另谋生计。持续上涨的房租和淡旺季波动,成为家庭主导的非遗体验进一步升级的结构性制约因素。
(三)区域联动的非遗集市:
创业能力培育与产业链整合
传统城镇化强调人口向中心聚落迁移,“西江—凯里”两地以非遗的集市化及其诱发的区域联动促进了西江苗寨就地城镇化。西江苗寨延续逢“猪日”和“马日”赶集的习俗,并从传统集市衍生出由村民日日摆摊营业的特色街市;凯里市区苗侗风情园则在周四、周五举办“凯里绣里淘非遗集市”。前者提供原生场景与游客流量,后者整合产品供应链与电商从业经验,两地在30公里范围内形成功能互补与区域联动。非遗集市使旅游红利并未被善于经营的外地商户完全占有,而是让在地村民获得可触及、可运营的产业、就业机会。
西江苗寨的特色街市由西江景区管理局划定,设于白水河畔的步道,每年7月以村民按户“自愿报名、公开抽签”的方式分派摊位,中签者仅需象征性缴纳卫生费,便可零门槛创业。受教育程度不高的苗族妇女与返乡青年,在摊位上完成了从自给农民到创业者的身份转换,培育了小本经营的能力。凯里绣里淘非遗集市数百摊位背后,是由周边村寨银饰、蜡染、刺绣、木雕工坊和物流云仓等构成的手工艺品供应链。西江商户、摊贩周期性赴凯里补货,凯里集市持续吸纳周边县市手艺人供货,从而实现两地产业链整合。
产业链的整合进一步重塑了空间结构。西江特色街市专注前端消费与体验,凯里集市承担后端集约生产。西江景区管理局自2016年起对特色街市摊位实行分区管理,划定“特色小吃”“民族工艺品”“民族服饰”主题街区,同质集聚降低了信息成本,还催生了品牌意识,“苗家纯手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摊主吸引顾客的营销标识。随之,遮阳避雨的标准化小木屋摊位在河岸空地有序陈列,快递站、小额信贷点次第出现,公共服务密度迅速提升,村寨在不迁移人口的前提下完成经济形态、人口结构与空间功能的三重城镇化。
非遗的集市化不仅为更多的村民提供了低风险的创业平台,让他们获得了一方培育内生能力、自主发展、拥抱市场、创设未来的小天地,更通过区域联动和资源整合,将沉淀于乡土的文化资本持续转化为产业资本,从而延展了非遗的价值链,也为地方文化产业的规模化发展、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力、增强了其韧性。
由此,无论是凭借非遗维系的吊脚楼建筑群景观,还是以非遗展演、非遗体验、非遗集市等形式呈现的民族文化,都成为富有吸引力的稀缺资源。而由政府规划引导、西江旅游公司组织管理的文化产业,依托持有非遗的社区,吸引嗅到商机的商户,吸纳各个领域的专业人才,吸引世界各地的游客,共同构造了非遗的多重价值,如审美价值、文化价值、情感价值、经济价值等,满足了外来人员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也激发了越来越多的村民参与非遗的产业化经营,从而逐渐推动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为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就地城镇化带来了盎然生机。
三、非遗重塑社区:
就地城镇化的社会文化内核
非遗的保护与利用,不仅在物质空间和产业结构层面引发西江苗寨的就地城镇化,更在社会文化层面重塑了社区共同体、强化了文化认同,促进了思想观念与生活方式的现代化转型。这一资源作为内在动力的重要性,为我们理解中国西部民族地区城镇化提供了社会文化维度的启示。
(一)社区参与和治理创新
非遗实践成为提升社区凝聚力、推动社区治理创新的催化剂。通过民族文化保护评级奖励、扫寨仪式、非遗展演轮流参与以及街市抽签等机制,村民不仅参与决策和管理,还在共同维护文化景观、共享旅游红利的过程中增强了归属感、赋权感和主人翁意识。
在维系乡土景观的过程中,社区展现出了高度的自治能力。如西江村民自发成立建保会,通过审批管理有效维系了吊脚楼建筑群的风貌,体现了对共同体利益的认同与维护。同时,政府推行的民族文化保护评级奖励机制,将部分门票收入反馈给村民,形成了“保护-获益”的良性循环,既实现了经济利益共享,也赋予了村民文化传承的主体地位。此外,传统的“扫寨”防火仪式在现代语境下得以再造,通过本地家户与外来商户共同出资和分食祭品的方式,强化了防灾意识,缔结共同体契约,彰显出传统智慧与现代治理的融合。
非遗展演“轮流上班”制让村民成为积极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反映了治理的创新性和包容性。西江旅游公司鼓励中老年村民按自身时间灵活参与展演,为在劳动力就业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提供了创收机会。其管理充分展现了人人“共享”理念,甚至在苗族古歌展演中得到进一步深化:不但老人们轮流在噶歌古巷的“古歌堂”每日展演古歌,西江旅游公司还拨款支持苗寨头人“鼓藏头”每周六在“鼓藏堂”祭鼓祈福,依次请西江“平寨、东引、也东、南贵”的老人在仪式现场唱古歌,而“分食”祭品的环节展现了人神共享、村村共享、村民与游客共享的精神,增强了村民的归属感和主体性。
街市管理中的公平原则,通过制度创新体现了社区资源的分配正义。景区管理局以村民按户“自愿报名、同时抽签”的方式分配摊位,其原因如下:其一,考虑到一些贫困户守旧而不愿做生意,就鼓励想做生意、做过生意的村民参与进来,让大家相互带动、相互学习;其二,摊位数量有限而有意愿报名的村民较多;其三,不同摊位所处地段不同、游客流量不同,故让村民以抽签的方式自己碰“运气”,以免引起怨言纷争。如此,既能照顾到贫困户的创业意愿,也经由随机分配避免资源垄断和冲突,体现出程序公平与社区共享的理念。
总体而言,西江通过社区参与式治理,在保护非遗的同时推进了社会整合与公平发展,在市场化背景下化解了个体化风险,为乡村城镇化提供了一条以人为中心、以文化为导向的路径。
(二)文化认同与价值重估
非遗经营深刻影响了西江村民对自身文化的认知与文化情感归属。曾一度被年轻人视为阻碍自身前程的“旧有的东西”,在2006年苗族文化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2008年贵州省旅游发展大会成为文化复兴转折点后,因官方认可和政策支持而激发了本地人的文化自觉,由此,传统被重估为具有文化资本与经济价值的资源,村民的文化认同随之强化。
非遗展演使村民在展示自身文化的过程中获得自豪感和成就感。其中,“流动展演”虽改变了文化呈现的具体场所或时间,但基本沿袭了传统的程式,使村民在经过短期培训后便可得心应手地参与其中,而文化展演的日常化使他们在结伴“上班”中增进了感情,还在获得工资报酬的同时增强了文化认同感与自我价值感,进而乐于展示自我。“固定展示”获得西江旅游公司的“景点”认证与资金支持,降低了经营成本,而游客在观览、交流中发现传统技艺的精妙,意识到手工制品的文化、社会、医疗保健价值,于是,经营者在小商品低价竞争的景区保有一席之地,技艺传承者的价值亦被认可。
非遗体验深化了文化认同,并提升了文化资源的价值。家庭博物馆将传统技艺转化为吸引游客参与的“手工制作体验”项目。在李文芳看来,“做体验”是比卖手工艺品更加赚钱的方式,也是让更多人学习、传承、传播非遗的方式,而她将传承、传播手工艺作为事业与使命,也赋予了自身生命的意义感。她还将苗族服饰元素植入“芭比服饰”,使传统以现代化、国际化的形式传播。这种创新既保留了文化内核,又拓展了文化表达和被接受的方式。非遗物品体验,使村民从文化的持有者转变为阐释者与推介者,使他们在与游客的互动中不断确认自身文化的独特性与价值。
非遗集市不仅是商品交易的场所,更是一个文化价值被发现、确认和提升的公共空间。它将经营小买卖的村民和各地的手艺人聚集起来,促成信息交流、情感联结和文化共享,使这些村民在直接的交易活动中重新认识到自身文化的经济潜力,在不断重复非遗标识和强化文化身份的过程中提升了自我的文化认同。
(三)思想观念与生活方式变迁
非遗的开发与利用让西江苗寨成为一个日益开放的人才、资本、物品、信息集散地,村民在与外界的不断接触中,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和生活风格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涵盖了卫生习惯、商业意识、效益观念、平等理念、开放心态、教育态度等多个方面,折射出社会心理层面的现代化转型,真正体现了人的城镇化的丰富内涵。
在卫生方面,以往村寨常见的随意堆放垃圾、人畜混居、污水横流等现象大幅减少。村民开始注重个人习惯、家庭卫生和社区环境,这一转变既得益于景区管理的要求,也源于与城市游客接触后的自我调整。
经济观念也发生显著变化。传统的农耕生活讲究“有饭有酒有肉”即可,而今村民开始具有明显的“效益意识”。西江旅游公司管理人员杨绍营指出:“现在村民会考虑回报率。”村民更愿意投资以旅游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学习新技能、拓展经营方式,追求更高的经济收益和生活品质。
平等理念日渐深入人心,尤其是传统的等级观念和性别歧视逐渐淡化。村民认识到“城里人和农村人也是一律平等的”,职业无贵贱,性别不应成为资源分配和机会获取的障碍。女孩子也能接受教育、参与经营、出国留学,家庭和社会给予她们更多支持与认可。这种平等观念的形成,既源于外出经历和与外来文化的接触,也源于非遗产业中女性所能发挥的优势、作用和贡献。
开放心态和冒险精神大为增强。村民从“怕孩子出门”到鼓励他们“吸收外面的思想”,甚至支持子女赴国外留学,显示出对多元文化的接纳和对个人发展的重视。更多村民勇于尝试新事物,比如经营民宿、开发文创、接触电商等,表现出强烈的学习意愿和适应能力。
随着生产方式转变及收入增长,村民们的生活方式也发生改变,衣食住行各方面与城镇居民差别不大。除了表演、节庆、赶集等特殊场合,村民们一般穿着现代便装,这些衣物连同精美繁复的盛装,通常不再由家人亲手制作,而是直接从市场购买或找商家订制。他们嗜好本地菜肴的味道,但不少人已无暇或无地种菜,便到西江菜市场购买食材,更有人午时不做饭了,上班的村民去公司饭堂就餐,经营商铺的本地商户索性请人做饭,景区清洁工则集体预订盒饭果腹。西江苗寨的吊脚楼大体保持着传统的风貌,而室内大多已改造成现代风格,设置了独立卫生间,配备了燃气灶、电视、冰箱、空调等家用电器。自2008年西江旅游开发以来,景区设立便民通道,村民可乘坐便民车或旅游观光车出行,富户则乘私家车外出。特别是朗利至西江的旅游公路改建、贵广高铁和沪昆高铁先后通车,从西江至凯里乃至全国多个特大城市的时空距离大幅缩短,村民若有所需,就随时乘车外出。一些村民如同城市居民,也去别处旅游,看不一样的风景。这些变化虽表面上属于物质层面,但其背后却是时间观念、消费习惯和生活节奏的城镇化转型。
由此可见,非遗为村民带来同外界频繁接触的机会,使他们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在与外界的比照中,他们得以反观、审视并重新定义自我,重新看待各种社会关系。同时,这也让一些村民积蓄了足够的勇气与经济实力,从传统的思维、习惯和身份中挣脱出来,不断拓展和重塑自我,探索属于自己的人生道路与新生活。正是在社会文化心理层面,村民逐渐生发出前所未有的自信,让他们觉得农村人与城里人并无本质区别,从而引发了西江苗寨“人的城镇化”。
四、结 语
从西江苗寨的案例来看,非遗引发的就地城镇化不是一个纯粹的经济故事,而是一个多方力量共同创设聚落空间、构建新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故事。政府、企业、村民、游客等多元主体通过相互协作,使非遗从“失落的文化”蜕变为乡村城镇化的核心驱动力——不仅是蕴藏经济价值的产业资源,更是重构空间秩序、最大限度地调动社区参与的积极性、增强文化认同的系统性力量。
故此,本文构建了一个整合“空间-产业-社会”的多维分析框架,揭示非遗通过维系景观、激活产业与重塑社区三条相互交织的路径,共同促成西江从传统村落向具有城镇功能的文化聚落的转变:在空间方面,非遗促进以社区为基础的多元主体共同维护乡土建筑景观,塑造了独具特色的“旅游吸引物”与宜人的居住环境,连同公共设施与服务的改善,推动了社区的功能城镇化;在产业方面,非遗经营模式创造出西江村民驾轻就熟的就业岗位,还吸引包括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在内的本地村民、商户和外来企业投资创业,吸引更多游客前来观光体验,实现了村民从“外出务工”到“返乡就业”的转型;在社会文化方面,政府机构管理、企业组织、社区参与的合作式非遗经营,由于秉持“旅游吸引物”利益的社区共享原则、就业的社区优先原则,维护了社区的利益并激励其共同保护非遗,充分施展了村民的才能,让他们在获得经济收益的同时增进了自信和社会价值感,促进了社区公平与性别平等,拉近了社区内部的关系和家庭成员间的关系。
西江苗寨以非遗为驱动力的内生型发展路径,为受限于工业化基础薄弱与生态环境脆弱的西部民族地区拓宽了发展的新思路。它探索出一种不以大规模人口外流和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城镇化模式,而是以自身的文化禀赋为依托,通过“文化再造”的方式,实现非遗展演、非遗体验和非遗集市等多种经营,带动村民广泛参与其中,由此推动了西江产业结构的调整,改变了村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引发了村民“不离乡土”的城镇化。这有效缓解了异地城镇化带来的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社会问题。社会学者王春光曾指出,农村流动人口往往面临“经济上被接纳,社会上被排斥”的困境,在城市中承受歧视和疏离。而西江苗寨以非遗驱动的就地城镇化,使村民不再是终日劳碌于田间地头、生计无着、等级观念深重的“农民”,也不是漂泊在外、谋求生存、被认为低人一等的“农民工”,而是在奔涌的发展浪潮中繁荣家乡、积极探索、不卑不亢的劳动者。
此外,非遗引导的就地城镇化也显露出一些问题:轮流参与非遗展演的中老年村民因并非旅游公司正式员工而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传统技艺类非遗由于深陷于景区机器制品低价竞争及人工成本、铺租持续上涨的困境,致使传统手工艺在寨内萎缩;非遗体验经营因旅游淡旺季差异显著,且淡季将近半年,故尚不能持续提供稳定的工作岗位和收入,使一些村民成为商户按市场需求聘用的“临时工”;非遗集市中租售的商品存在同质化倾向,大量摊贩聚集造成市场趋于饱和,处于边缘位置的摊位因客流量少而收益有限。从整体来看,非遗推动了第三产业在本地产业结构中比重的增长,形成强劲有力的外向型发展模式,同时也可能面临潜在的社会风险。这些问题提示我们,非遗驱动的就地城镇化之路,仍然需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激励文化创新机制和增强产业发展韧性。
文章来源:《民俗研究》2026年第3期。注释从略,详见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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