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鲁迅先生当年在《伪自由书》中提到——“有明说要做,其实不做的;有明说不做,其实要做的;有明说做这样,其实做那样的;有其实自己要这么做,倒说别人要这么做的;有一声不响,而其实倒做了的。然而也有说这样,竟这样的。”

鲁迅先生认为,当表面说的和实际做的经常对不上号,就需要正面文章反面看,否则容易上当。

如果活到二十一世纪,但凡还不能明白此理对某些人的妙用,仍捋不清说与做之间的错位,那只能证明,愚蠢和迂执还在继续。

下面这则新闻,想必大家都刷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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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割裂的一幕,先说用“扬尘”这个借口。

按理说,角磨机切割地钉产生的扬尘量,从物理层面几乎无法站住。

一辆卡车驶过扬起的灰尘是它的几十倍,一处日常施工扬起的是它的几百倍,挑这样一个理由去叫停一件公益行为,恰恰说明理由本身不重要,重要的是叫停这个动作。

这个词在此处的用法,我想对他们而言,只是一种被抽空的公共语言,可以套在任何需要摩擦的地方,不用负责,也不用自洽。

一个人在街上拔钉子,被“扬尘”叫停,这句话如果发生在别处,会是笑话。发生在此地,是新闻

再说了,钉子是谁装的?

每一颗地钉,都是某个部门在某个时点为某个用途安上去的,任务结束,桩体拆了,钉留下。

有人受伤,有人摔倒,没人管。

直到一个陌生人拿着角磨机来了,才有人管,管的不是钉子,是这个人。

再说了,最好提前备案,是不是这个意思呢:

哦,博主要拔一颗钉子,先要想清楚用什么工具、可能产生什么污染、找哪个部门备案、去哪儿排队、走多少流程。

多数人想到这一步,直接就放弃了。

一句“备案”,把行动的门槛推到普通人做不到的高度,把不作为的成本降到零。

另一种思路更露骨:

市民发现问题,请求相关部门处理。

你没有行动的位置,只有申诉的位置,你能看到问题,你不能动手,你能报告,你不能解决,甚至连报告,都要按他们规定的方式报告。

这就说到甲醛白菜了。

每一次事后,都是某某博主推动了介入,该负责的,又是谁?为什么是博主?为什么这些事非要等一个业余的、拿着手机的陌生人去做?

钉子扎不扎人,扎不扎到人,白菜有没有问题,都与你们无关?

所以钉子在那儿摆几个月没人管,等到视频一出来,几千颗才一夜清完。

你们该管的没管,博主管了要被管,是不是这个意思呢?把行动的门槛推到个体以后做不到的高度,把不作为的责任推到没有一个具体的人的高度。

顺着鲁迅的话,补上几句新的注脚:

有明说是为你好的,其实是为自己好,有明说是鼓励的,其实是在制止,有明说是让你按规矩办的,其实是让你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