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将兄/文

今天猛将兄收到了来自北京大成 (银川)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针对的是这篇稿件——链接:。

该律师事务所受“国能宁夏煤业亘元智环物流有限公司”委托,发出律师函,认为该文“涉嫌擅自披露、使用委托人未公开经营信息及相关商业秘密,损害委托人商业信誉”。

律师函认为,这篇文章把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信息,叠加历史股权变更、过往挂牌失败、经营情况、疗养订单、特价房、盈利能力判断,这些信息汇编、加工之后,属于商业秘密,要求猛将兄立即删稿,三日内书面回复,并且赔偿包括且不限于“委托人实际损失”“公证费、差旅费、律师费”。

有鉴于这封律师函是8月28日发出的,三日内也就是8月30日,正好逐一回复一下。

首先要强调的是,律师函罗列的声称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均是在工商信息、产权交易平台、裁判文书网、公开媒体报道上可以查询的信息。

比如原始股东数据、注册资本变化、股东之一的宁夏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的涉诉记录以及2022年和2023年该酒店两次转让未果,全部属于公开可检索内容,何来秘密可言?

有趣的是,2024年5月29日,国能宁夏煤业亘元智环物流有限公司的官方微信账号“宁夏煤业亘元智环物流公司之声”自己刊文称三亚马兰花假日饭店是——

“国能人在海南的家” “对国能职工及家属推出特价房180元/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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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自己广而告之的内容,别人摘录发布之后怎么就成商业秘密,损害商业信誉了?这种逻辑,从何而来呢?

其次,猛将兄写稿子一直遵循的“摆事实、讲道理”原则。三亚马兰花假日酒店在2021年~2024年连续四年发布企业工商年报中,均详细公布了营收总额和净利润数据,毫无疑问这属于全社会公开可查询的政府公示信息,而非所谓的商业秘密。

2021年,该酒店营收2041.94万元,净利润-1052.04万元;2022年该酒店营收1192.45万元,净利润-708.84万元;2023年营收3116.53万元,扭亏为盈净利润3.84万元;2024年营收3764.85万元,净利润73.47万元。2023年和2024年的利润率分别为0.12%和1.95%。

所以猛将兄在稿件中客观评价——

酒店已摆脱亏损、营收稳步上涨,但手握稳定客源却盈利能力薄弱却也是不争的事实。

猛将兄还想问,作为一名网友,我可以轻易的找到这些数据,那么至少要花8000多万想要接手这家酒店25.7896%股份的竞标人,难道不去探究这家酒店的盈利数据吗?如果这也是商业秘密的话,那么除了这家酒店的名字之外,也劳烦请告知哪些不属于商业秘密?

猛将兄很奇怪,为何将酒店股份转让的信息发布出来就成了损害商业信誉?为了转让成功,不是应该越多人看到越好吗?

要知道,在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发布的信息中,截至目前仅有161人阅读,相比之下,猛将兄的稿件目前共有3.1万阅读量。产权交易所挂牌本身,目的就是面向社会扩大知晓度,寻找潜在受让方。这部分股权在公告中已经明确标注为涉诉资产,属于国有企业拟处置的资产,文章传播公开信息,客观上扩大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社会曝光。

正如我之前提到的,就在猛将兄稿件发布之后的当晚,就已经有对此感兴趣的本地企业联系我获取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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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让更多竞买人参与其中,恰恰是最大化国有资产价值、避免国有资产贬值流失的正向行为。

猛将兄如今写了三千多篇稿件,这些年已经足够温和,甚至有些网友直言不讳内容不如以往犀利。

但一篇再正常不过的稿件,一篇客观梳理公开信息的稿件,每个人查询都可以看到的信息,却被宁夏本地知名国企扣上“擅自公开商业秘密”“损害商业信誉”的帽子。

对此,本人完全不认同本次律师函的全部侵权指控,并再次明确:不会删除该篇稿件。

猛将兄也欢迎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人委托,通过司法途径厘清事实,完成一次公开的法律实践。

与此同时,猛将兄也被勾起了极大的好奇心,后续我也会保留梳理各类公开素材的权利——包括且不限于法院判决文书、工商公示档案、产权交易公告、媒体公开报道等全部可公开查阅的资料,基于已公布的客观信息,回望这家酒店一路走来的过往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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