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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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东晋南朝时期,秦汉以来一统的局面彻底瓦解,中原王朝政权长期偏居于江南,深刻影响了南方的政治地理格局。此时新安江流域政区建制逐渐完善,郡县实力也在不断增强,行政治理却以“简”著称,显示出其在地域结构中处于临近王朝核心却非疆域中心区的边缘格局。隋代统一后,新安江流域的行政区划重新整合,至唐中期方才完成,形成歙州、睦州两个统县政区,县级政区也经历了简并、复设的过程。由此引起了新安江流域地域格局的重构,歙州跨多个自然地理单元、睦州扼控整个新安江下游地区,原封闭的边缘之地转变为长江以南重要的地理枢纽,体现和揭示了这一时期其地域空间重构的历史过程和内在逻辑。
行政区域作为权力分配的空间呈现,在历史发展进程中不断演变,其背后蕴含着政治、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因素的相互作用。因而,历史政区地理研究备受学界关注,并形成了一系列经典的理论和论述,如谭其骧关于政区设置与地域开发辩证关系的论述、周振鹤探索并总结的影响政区设置的多重因素、郭声波关于中国古代政治地理格局“圈层结构”的探究、鲁西奇对中国古代空间演进中“中心与边缘”等的探讨等,均深刻启发和影响了历史政区地理研究,推动着历史政区地理研究向政治地理等方向纵深发展。相应地,大量个案研究也不断验证和推进上述经典论断,如谢 湜通过对宋元时期太湖以东地域开发与政区沿革 的个案研究进一步论证了“地域开发—政区增设”的合理性和解释力;王开队等在论述徽州地域开发和聚落发展等问题时借鉴了郭声波、鲁西奇等 人的论断。既有研究为我们讨论徽州历史政区设置和地域空间重构等问题奠定了学理基础。
徽州作为中国传统社会后期的典范之区,自唐大历五年(770)至清末,其“一州(府)六县”格局“前后历时更长达一千一百四十二年”,“使得徽州在长江中下游的地域版图中自成一体,独具特色”。那么,为何徽州政区变动趋于稳定的时间节点在唐中叶?唐中叶之前徽州政区的变动情形又如何?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隋唐之前中国处于南北政权对峙的分裂动荡期,东晋及南朝宋、齐、梁、陈等政权的建立和巩固对南方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此背景下徽州政区格局受到了怎样的影响?这一类问题往往因“共识如此”而被忽略,且在论及徽州政治地理格局为何长期稳定时,通常强调其地理格局的封闭性和边缘性所带来的“稳定特性”,忽视了徽州作为新安江(钱塘江)发源地、嵌构于“江南”“江西”之间而具有的客观上的枢纽意义。有鉴于此,拟将徽州置于新安江流域这一自然地理单元之内,并充分考虑其“边缘枢纽”的地缘特性,重新梳理东晋至隋唐时期新安江流域政区设置的过程,尤其关注和分析政区调整过程中地域格局的变化,以期进一步探索行政区划稳定的影响因素,并深化对中央政权在新安江流域治理体制的演变和新安江流域地域空间格局变迁的理解。
一、边缘之地:东晋南朝时期新安江流域的治政与地域格局
东晋及南朝时期,长江中下游地区因王朝统治重心的南移而“遂成帝畿,望实隆重”,政治地位大大提高,由此其政治地理格局也发生了较大变化,而相邻的新安江流域,则保持着相对稳定的态势。自东汉末年新安江流域设郡置县始,至东晋、南朝的数百年间,基本保持着“一郡(新安郡)数县(始新、歙、黟、遂安、黎阳、海宁)”的行政区划格局。其间较大变动为黎阳、海宁等县的省并、复设,以及南梁时新宁郡从新安郡中析置、不久又被裁撤重新并入新安郡。东晋南朝其他地区,特别是长江中下游地区和江淮一带,政区体系则发生了较大变动,因侨置郡县等导致州—郡—县三层地方行政体系逐渐混乱,甚至出现双头州郡、双头郡县等现象(见图1)。与之相比,新安江流域政区长期稳定(见图2,东晋至南朝齐时,新安江流域的政区设置变动较少)。
这一现象显示出自东晋以来,王朝势力并未向新安江流域更进一步的深化和拓展,换言之,该地区并非东晋南朝统治的核心地带。这从此时新安郡的地方治理方面亦可得到佐证。南宋《新安志》记载了东晋南朝新安郡郡守共37人,其主要治政事迹可加深我们对此时新安江流域的政区设置和地域格局的认识。具体统计如表1(见下页):
由表1可见,东晋南朝时新安郡守的主要事迹主要可分成四大类:其一是与新安江流域关联较少的;其二是以新安山水为美,好游而得其乐者;其三是比较积极理政的,但手段多为以“简”治政,即所谓的“卧治”;最后一类太守集中在梁末、陈朝,为“将军太守”。其中,尤以“卧治”郡守数量最多,如刘宋时以江阴县令升补新安太守的江秉之,擅长“御繁以简”从而“常得无事”,其简约还在于为官清廉、节俭,甚至“所得秩悉散之亲故,妻子常饥寒”;梁之伏暅为郡守时,清格如旧,“民赋税不登者,辄以太守田米助之。郡多麻苎,家人乃至无以为绳,其厉志如此”,因此新安郡的“属县始新、遂安、海宁并同时生为立祠”;还有任昉,在任时“为政清省,吏人便之”,同时好出巡,不事边幅、轻出简从,甚至于“路边办公”等,获誉百余年未之有;任昉之后的徐摛也是积极治政的典范,其“为政清静,教民礼义,劝课农桑,期月之间,风俗便改”。
新安郡的“简治”与汉晋时郡守权重事繁相抵牾。两汉时,“郡守,掌治其郡,秩二千石”,又“太子太傅至右扶风,皆秩二千石”,可见郡守与太子太傅等朝中大员品秩相同,且在“印绶”之礼上,“凡吏秩比二千石以上,皆银印青绶”“秩比六百石以上,皆铜印黑绶”,按此划分,郡守确为国家政治体系中的高级官员。至西汉末,州逐渐演变为郡之上层区划,刺史之职权逐渐扩大并成为州之长官,但其初时品秩仅为六百石,郡守仍是地方行政区划的高级长官。三国时地方州、郡、县等行政区划的设置,“多依汉制,虽复临时命氏,而无忝旧章”。两晋、南朝时情形亦未有较大改变,如刘宋时期的新安太守羊欣在任时,曾对子弟曰:“人生仕宦至二千石,斯可矣。”同时,郡守职责繁重,“凡郡国皆掌治民,进贤劝功,决讼检奸。常以春行所主县,劝民农桑,振救乏绝。秋冬遣无害吏案讯诸囚,平其罪法,论课殿最。岁尽遣吏上计。并举孝廉,郡口二十万举一人”。结合以上新安郡郡守的事迹,可发现其主要行使“劝民农桑,振救乏绝”等职权,其余政务事迹相对较少,恰可表明此时新安郡处于王朝的边缘之地,中央王朝对新安江流域的掌控力量较弱,郡守的职责相应减少,政事较少。
那么,新安郡政事清简是否为郡守的“为政宽简、御繁以简”所致?从新安郡的治理成效而言,此一可能性不大。一般而言,相对稳定的政区体系客观上有利于王朝政权力量在新安江流域的稳固和深化,也有利于新安郡区域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而此时的新安郡却战乱频发,甚至为动乱的策源地。如东晋初年的苏峻之乱战火牵连甚广,“新安诸山县并反应贼”;东晋后期,新安太守孙泰试图参与政争,但终“以左道惑众被戮”,其侄孙恩“窜于海屿,妖党从之,至是转众,攻上虞,杀县令,众百许人径向山阴”,后又击败会稽内史王凝之,旬日之间,孙恩聚众数万人,“自号平东将军,逼人士为官属”,包括新安郡在内的多个郡县均受其影响,“并杀守令而应之,众皆云集。吴国内史桓谦出奔,吴兴太守谢邈被害”;其后,又有“吴兴太守庾恒虑妖党复发,大行诛戮,杀男女数千人”;再后至梁、陈之际,新安郡郡守再难压制地方势力,程灵洗、程文季父子依靠乡民武装所开展的军事活动,实际上构成了地方武力割据。显然,暴乱频繁是新安郡“政事清简”的相对面,在动乱的社会背景下,郡守“有限”行使权力不失为一种明智策略,而这也充分表明新安郡是王朝难以强力掌控的“边缘之地”。
总而言之,新安郡守的“清闲”“清静”,以及梁武帝亦曾表达的“新安大好山水,可以卧治”,说明新安郡事务简单、自然无为的政治景象是时人的共同认识,同时其动乱频发,反映出新安郡并非东晋南朝统治的核心区。影响这一地域格局形成的主要因素是封闭的自然环境。新安郡各县的治所、主要境域均分布于新安江干流和主要支流沿岸,周边山地丘陵环绕,交通闭塞、对外联系不畅,与长江中下游等王朝统治核心区屏障重重,加上南方政权的主要力量或被北方政权牵制或因内乱而消耗等,导致东晋南朝的政权势力难以更进一步地在新安江流域深入和拓展,因而这一时期其政区格局长期稳定。
二、歙睦分置:隋唐时期新安江流域的政区演变
隋代结束了魏晋南朝以来的分裂局面,并对地方政区进行了重大调整,这一调整延续至唐中叶,新安江流域的行政体系亦随之也发生了深刻变革。历时约一百五十年的政区变革,基本奠定了新安江流域此后千余年的政治地理格局。
隋代一统后,在包括新安江流域在内的原陈朝疆域,反复多次析置和省并郡县。初时还曾顾及江南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廓定江表,寻以户口滋多,析置州县”,其后强化统治成为隋的核心诉求,“既而并省诸州,寻即改州为郡,乃置司隶刺史,分部巡察”。在新安江流域,原新安郡被废除,其原属的歙县、黟县、遂安等县均被废除合并他县。其中,新安江上游的歙、黟及海宁等各县在短短数年时间内发生了较大变革。《太平寰宇记》载,开皇九年(589),黟、歙二县遭省并后仅剩海宁一个县,二县“百姓总属海阳,改隶东阳郡”,而“东阳郡去邑遥远”,因此仅一年后即开皇十年(590),“即于黟县创置新安郡,以黟、歙、海宁三县属焉”。《隋书·地理志》又明确记载,隋平陈设置了歙州,黟、歙也被废,后至开皇十一年(591)才复立,故《太平寰宇记》中的“新安郡”应为歙州,东阳郡应为婺州,歙州治所先在海宁后迁黟县故城,中间有一段时间这个新置之歙州只辖了海宁一个县。在黟、歙复立后,歙州的行政区划基本稳定,变化较少,隋炀帝大业初年又改州为郡,歙州更名新安郡,其“统县三”[8]878。在新安江下游地区,遂安等县与始新县合并,并新置新安县,建德、寿昌二县被分散并入了新安、吴宁等县。后在隋文帝仁寿年间,复置遂安县,仁寿三年(603)以新安县为中心设置了睦州,在大业初年将睦州改为遂安郡,共统雉山、遂安、桐庐三县。至此,新安江流域的上、下游分别归属歙州(新安郡)、睦州(遂安郡)两个不同的统县政区(见图3)。
唐朝肇基,逐步消灭了各地割据势力,武德四年(621)据有新安江流域的汪华势力归降唐朝,随即唐廷对新安江一带的州县进行了较大力度的调整。首先,新安江流域出现了高级政区——歙州总管辖区。唐朝以歙(新安郡)、睦(遂安郡)、衢(东阳郡)等州郡为基础设置歙州总管(都督府)并划定其辖区,这是新安江流域首次出现统属它郡的高级别政区,充分展现了其作为“边缘枢纽”的战略价值。歙州总管及都督均是唐王朝稳固地方统治的权宜之计,因此于贞观元年(627)罢都督府,歙州属江南道。其次,在新安江下游地区,以桐庐县为中心设置严州,其辖县还包括建德县、分水县。如此,唐初新安江流域出现了歙州、睦州和严州三个统县政区,各州幅员较小,仅辖二三县。最后,武德七年(624)废严州,又废建德县,将其拆分并入桐庐县、雉山县改属睦州,睦州改名为东睦州,武德八年(625)又去“东”字复称睦州,三州并立终又复为歙、睦。自此之后,新安江流域分属两个统县政区的政治地理格局得以确立,而各统县政区内,因地域开发、动乱等原因造成县级行政区划出现析置简并、名称改易等。
处于新安江上游的歙州,唐初仅领歙、休、黟三县,此后至唐中后期,三县不断析出设置新县。唐高宗永徽年间,划歙县北部的一部分新建北野县,县治在歙县北、扬之水沿岸的竦口村;唐玄宗开元二十八年(740),又析休宁县西南等地新建婺源县,属歙州管辖。其后,唐王朝历经安史之乱等,呈现大厦将倾之势,只能依靠江淮、江南的税赋勉力维持统治,“立国于西北,而植根本于东南”,而这又无疑加重了江南地区的负担,从而成为唐代宗时江南地区农民起义的重要原因之一,其中方清、王万敌等农民起义战争也波及新安江流域,并直接影响了流域内的政区设置。唐代宗永泰元年(765),“盗方清陷(歙)州,州民拒贼,保于山险,二年贼平”,因此永泰二年(766)于山险处又析歙县、休宁二县各一部分设归德县;“永泰二年平方清,因其垒析黝及饶州之浮梁置”祁门县。同时,“宣州旌德县贼王万敌入寇”“贼平置县”“谓之绩溪”,县境主要为原歙县北乡的华阳镇等地;此外,原黟县位于黄山山脉以北的一部分划属石埭县,并将其划归池州管辖。至此,歙州由唐初仅领三县增至八县,分别为:歙、黟、休宁、婺源、北野、绩溪、归德、祁门。又因一州(郡)之统县过多且各县幅员相对狭小,大历四年(769),废北野县入歙县,废归德县入歙、休二县,歙州领六县,奠定了此后延续至清末千余年的“一府六县”建制基础(见图4)。
处于新安江下游的睦州,政区演变轨迹亦与上游有些许共同之处,统县政区由小而大,县级区划由少而多。新安江与兰江合流后的富春江流域,自三国孙吴初期设置了桐庐县后,县区一直较为稳定,隋至唐前中期政区变化较为集中表现为建德、寿昌等县的反复设立与裁并等。唐初睦州仅辖雉山、遂安、桐庐三县,此后永淳二年(683),分桐庐、雉山复置建德县,文明元年(684),雉山县又复名为新安县,唐睿宗永昌元年(689)七月分新安县置寿昌县,旋即(载初元年,689)寿昌又被废除,及至神龙元年(705)方才又被复置。武周万岁通天二年(697),睦州治由新安县迁移至建德县,睦州政治中心发生重大变化,由州境西部改易为一州之中。而新安江流域以北、富春江的另一支流——分水江流域一带,也在此时段内发生了较为剧烈的政区变迁。早在唐初武德四年(621)便析桐庐县设置分水县,武德七年(624)分水又被废,武周如意元年(692)复置县级行政区划,定名为武盛,其后至神龙元年(705)又改名为分水县,属睦州。以公元700年为节点,新安江下游地区的睦州辖建德、新安、桐庐、武盛、遂安、寿昌等6县,州境中心已不在新安县,也不在曾作为统县政区治所的桐庐县,而是位于两县之间、处于新安江与兰江交汇处的建德县。此后,睦州的政区格局也渐趋稳定下来,新安县在开元二十年(732)改名为还淳,永贞元年(805)为避宪宗名又改为清溪。宝应元年(762),分水县之西部地区还曾析置昭德县,大历六年(771)废昭德还属分水县。至此睦州政区再无大的变化,睦州辖建德、清溪、桐庐、遂安、寿昌、分水等六县,后世将这一稳定的政区格局称为“六睦”(见图4)。
综上所述,隋代出于统治需要而简单粗暴的合并州县旋即又重新设立的反复之举,体现了强力的中央政府掌控地方的欲望和努力与地方发展之间的矛盾。此后唐初至唐中前期,国家政权较为稳固,对新安江流域的掌控更为有力,歙、睦二州的统县政区格局逐步确立,各州内诸县析置了很多新县,州、县幅员既向新安江流域收缩,又向西、西南等方向与相邻州县交错。此外,时人对新安江流域的认知也比较深入,且评价相对较佳,例如,韩愈在《送陆歙州诗序》中提及歙州时论曰:“歙,大州也;刺史,尊官也。由郎官而往者,前后相望也。当今赋出于天下,江南居十九。宣使之所察,歙为富州。”新安江流域由“大好山水”成“天下富州”的赞语,表明其在江南地域格局中的地位大大提升。
三、建构枢纽:东晋南朝至隋唐时期新安江流域的地域格局变迁
东晋南朝至隋唐时期,新安江流域政区演变在时间上经历了由稳定期至调整期的阶段性变化,空间上由一州数县发展为二州十二县,这一时空发展特征背后蕴藏着其地域格局的变迁。
东晋南朝时,新安江流域在孙吴之后再次临近王朝中枢,而面临的宏观环境以及其在王朝疆域中的地位却有明显差异。孙吴的统治重心在长江下游的吴郡一带,新安江流域是山越的主要聚居地,孙吴数次用兵讨伐以劫掠山越的人力资源,客观上促进王朝势力在新安江流域的不断深入,终致其政区出现“由外而内”的转变。而东晋南朝时期,偏安江南的王朝政权,为与北方少数民族政权对抗,统治重心在江淮、江汉等地,无意亦无力开拓境内新安江流域等统治薄弱的地区。换言之,此时新安江流域“边缘化”政治地理格局的基础因素是其自然环境的封闭性。新安江流域周边环绕着怀玉山脉、黄山山脉、天目山脉、白际山脉以及千里岗山脉等,阻碍了其与建康、吴郡等南朝政治经济中心的联通,遏制了人口流动与经济交流,同时也成为王朝中央实施有效行政管控的主要阻碍。由此,新安江流域难以成为东晋南朝统治的重心,其郡县设置反因封闭性而显现独立的倾向。南朝梁陈交替时,程灵洗保据歙、黟等县,率军攻下新安,梁元帝授程灵洗“持节通直、散骑常侍、都督新安诸郡军事、云麾将军、谯州刺史、资领新安太守,封巴县侯,邑三百户”,成为可影响王朝更替的武装割据势力。程灵洗据新安郡而能对南朝政局产生重大影响,与新安江流域地理特征赋予的战略价值密切相关。新安江流域北枕黄山,俯瞰长江中下游平原,又是钱塘江的上源,使其成为控扼江南战略高点,隋唐之际的汪华,在程灵洗“武功”基础上更进一步,据新安郡而实控江南歙、宣、杭、睦、婺、饶等数州之地。
汪华“保据州乡,镇静一隅”是新安江流域“武劲”风气的顶峰,之后此类占郡括州的现象再未出现,主要原因为隋、唐通过调整新安江流域的政区,重构了新安江流域及周边的地域格局,大大减弱了其由自然环境的封闭性而导致地方割据的可能性,也改易了其在地域格局上的边缘性。
隋代统一后,立即简州、罢郡、并县,以削弱地方实力,强化中央集权,新安江流域的郡县便在此背景下被反复省并和复设。隋文帝开皇三年(583),“罢天下诸郡”,直接以州统县,将地方政区由三级调整为二级。开皇九年(589),隋军渡江灭陈,行政区划改革也拓展到南方。最终,隋代“大凡郡一百九十,县一千二百五十五”,郡之数量较两汉时的百余郡国增加了近一倍,县级行政区划数量则稍降低了约200个。隋初的一些举措革除了东晋南北朝乱置州县的弊端,简化了地方行政层级,但长久以来所形成的行政区划格局有其自身的稳定性,地方行政层级的精简是以大规模的合并行政区划为主要措施,此举必然也会造成行政不畅、政区过大等不利影响,同时其也与地方经济发展格局有所抵牾。隋代大业五年(609)户数为8907546,口数为46019956,垦田面积达55854041顷,人口、田地等主要经济数据较魏晋南朝时有了很大提升,过度的郡县合并并不能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故很多州县又被复立,这种反复情况在多地出现,新安江流域亦为其中一例。
隋代试图降低统县政区与县级政区的比例、减弱地方政府的实力而加强中央对地方掌控的努力,最终使得新安江流域出现歙、睦二州各辖三县而分置的局面,实际上是以白际山为界对原新安郡的一次分割,力图在制度上打破新安江流域的封闭态势,尚未竟其功。唐代收并新安江流域后,继续对二州的幅员和辖县进行调整。
在新安江上游的歙州,因州境的“南收、西括”而成为跨越多个自然地理单元的“枢纽性”政区。为弹压地方,唐一度在歙州及其周边设立多个县级行政区,如在歙县之北境设立有北野县、绩溪县等,分休宁县设婺源、归德等县,划黟、休、浮梁等县设祁门县,又划黄山山脉以北的原属黟县的部分入新县石埭等,极大改变了歙州的政治地理形态。尤其是在歙州内部,婺源、祁门、绩溪三县的设立,既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山川形便,又利用山川地势构建犬牙交错的态势。原歙州三县的主要辖境均处于新安江流域内封闭绝塞的河谷盆地,而调整后的“一州六县”,促使歙州北部边界内缩至黄山山脉,基本与新安江流域的北部分水岭相同,却又因绩溪县的设立使州境外凸,与宣州、池州等呈交错之势,同时通过南收其州境、置县设缓冲区等,降低其对沿江平原的地理高点优势;歙州西部新置婺源、祁门,二县主要河流西流入鄱阳湖,属于长江流域,且二县与州境核心区歙、休距离较远,致使歙州境向西跨越山脉深入饶州腹地。由此,歙州跨越新安江、长江、黄山等多个自然地理单元的政区格局就此形成,为其日后发展为江南、江西、浙江等地媒介交流中心奠定基础。
新安江下游的睦州地区,唐代主要通过设置新县和改易州治实现重构地域格局的目的。自唐高宗以来,围绕建德、寿昌等县发生的一系列政区调整和变迁,最终确立了建德、寿昌二县的建置。睦州的设立是以清溪为基础,但随着处于新安江与兰江交口处的建德县,历经多次设并而最终立县后,清溪虽为州治却已然偏居州境之西隅。更为关键的是,歙、睦二州分置主要目的即对原新安郡作切割,清溪毗邻歙州,这与在制度设计上弱化新安江上、下游的联系相左,再加上建德地理位置的优越,最终建德成为睦州新的治所。由此,睦州最终形成了以建德县为中心的政治格局,其西有清溪、遂安二县,东为桐庐县,北为分水县,西南为寿昌县,州境覆盖分水、寿昌江、新安江以及兰江等,扼控整个钱塘江上源。并且,睦州与歙州还相互抵控,睦州成为歙州通联杭州等地的核心通道,歙州又对睦州有着天然的战略高地优势。
新安江流域行政区划的分野不仅在于歙睦分置及其相互抵控,还在于歙、睦二州也归属不同的高层政区。唐初二州均属江南道,开元二十一年(733),分江南道置江南东道,歙、睦改属江南东道。安史之乱后,节度使攫取了原采访使、观察使的职权,逐渐发展成割据势力,唐代地方行政层级和权力格局渐趋混乱。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在江南东道的基础上设置浙江东道、浙江西道、福建道等,乾元二年(759)浙江西道被废,唐代宗大历十四年(779),合并原浙江西道、浙江东道,设浙江东西道观察使,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复分浙江东西为二道等。至此时歙、睦二州基本还处于同一道内而属不同的采访使辖区,歙州一般属以宣州为中心的宣歙饶或宣歙池采访使,睦州属“东道采访使”,元和年间,歙、睦二州分属宣歙观察使和浙西观察使(见图5)。唐后期,随着地方割据势力的进一步加强,中央政府所设置的“道”行政内涵已十分薄弱,更多地作为一种地理区划概念,以节度使辖区为代表的割据势力因此往往也被称为“一道”。至唐末,歙、睦二州分别为地方割据势力淮南节度使和镇海军节度使所领属,分属不同的高层政区。淮南节度使的治所一般设置在扬州,主体区域为淮河以南、长江以北的江淮地区,后为杨行密割据,唐末至五代时逐渐发展为十国之一的吴国;镇海军节度使初治润州后迁杭州,后为钱镠割据势力的核心地区,最终发展为十国之一的吴越国。歙州与睦州即分属不同割据政权,此后再未共同归属同一高层政区。
东晋南朝至隋唐时期,新安江流域经历了由临近至远离中枢的历史过程。有趣的是,东晋南朝时其临近王朝统治中心时却因自然环境的封闭而处于边缘,隋唐时通过地方行政区划调整,转而成为中央王朝控制长江下游以南地区重要的战略支撑点,最终将自然地理单元的封闭性转化为政治地理格局的“枢纽性”。这种演变既体现了中央王朝通过行政区划切割重组来消解地域割据基础的治理智慧,也揭示了地理环境从“天然屏障”向“制度性通道”转化的历史逻辑。
四、余论
新安江流域从东晋南朝时的“一州数县”至隋代的“歙睦分置”再至唐中期“二州十二县”且分别隶属不同高层政区的演变过程,显示出行政区域、权力分配与地域格局变迁的复杂关系。东晋南朝时期,新安郡以“大好山水,可以卧治”闻名,郡守以“简”治政,同时却又频发动乱,反映出王朝势力对新安郡的掌控力度并不强,即新安郡并非王朝统治的核心区域。封闭的地理环境是新安郡长期处于边缘位置的主要原因。隋代统一后,中央政府通过“罢郡”减少行政层级以削弱地方政府的实力,新安江流域原有的郡县格局被打破,新安郡及其下辖诸县分别被并入周边郡县,这一调整加强了王朝势力对新安江流域的控制,但由于过度的郡县合并导致行政不畅,且与地方经济发展的格局相左,新安江流域的州县不久又被复立,形成了歙州(新安郡)、睦州(遂安郡)两个统县政区。隋代的调整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新安江流域政区封闭的地理格局,加强了其与周边政区的联系,唐代在此基础上又作了较长时期的调整。唐前期在新安江流域的政区调整较为频繁,歙州、睦州的属县、治所变动较大,唐中期又因农民起义等对相关州县作了一些临时的应对调整,最终奠定了传承后世千余年的“一府六县”和“六睦”的政区基础。
东晋南朝至隋唐,新安江流域政区格局的演变过程彰显了其兼具“自然地理边缘”与“跨域枢纽功能”的嵌合属性,制度设计则是影响其地域属性外显(即地域格局)的核心因素。东晋南朝时期,新安郡的“大好山水”显示出其并非处于王朝统治的核心范围,更类近“世外桃源”——与世隔绝的封闭之地,这显然与新安江流域山环水绕的自然条件密不可分。而随着王朝统治力量的不断深入,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新安江流域与外界的联系更为紧密,隋唐着手通过分置歙睦两个统县政区、不断析并废立县级行政区,以及歙州与睦州分别隶属不同高层政区等调整手段,彻底打破了其原先的封闭格局,重塑了新安江流域的政治地域格局。至唐中叶,新安江流域上、下游分别设立歙州、睦州两个互不统属的统县政区,并努力营造犬牙交错的政区态势。歙州境域内,西部新设婺源、祁门,东北部设绩溪,其属县向西、东北两向拓展,成为长江、钱塘江两大水系交汇的“核心板块”;睦州的辖境则向南北延伸,几乎完整占据了分水江、寿昌江、兰江等钱塘江上源主要支流。同时,歙州在元和时属宣歙观察使、唐末隶于淮南节度使(治扬州),睦州在元和时属浙西观察使、唐末属镇海军节度使(治杭州),二州在政治统属上依旧对立。并且,因地理位置的差异,歙、睦二州相互制衡,歙州对睦州具备地理高度优势,睦州则控制着歙州通联杭州等地的主要通道。最终,隋唐两朝通过行政权力在新安江流域的重新设计和分配,促使其行政区划由封闭之区转变为跨自然地理单元的枢纽政区,重构了新安江流域地域空间格局,极大地降低了其割据风险。而这也为我们理解中国地域格局多元化结构和区域社会差异化发展提供了一个有益的思考理路。
作者:卢 东
来源:《安庆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年第5期
选稿:宋柄燃
编辑:江 桐
校对:杜佳玲
审订:汪鸿琴
责编:杨 琪
(由于版面内容有限,文章注释内容请参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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