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对外发布通告,将对“低慢小”航空器以及升空物体实施临时管控。很多普通市民对“低慢小”这个名词比较陌生,简单来说,我们日常接触的无人机、航拍飞行器、孔明灯、热气球这类物品都在管控范畴之内。

本次管控有明确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并不是长期政策,属于阶段性临时管理要求。不管是无人机爱好者,还是普通市民,都建议把相关规定了解清楚,避免不知情的情况下违规操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先把通告里的核心信息用通俗语言梳理出来。

第一,管控对象,也就是哪些东西受约束。

所谓“低慢小”航空器,指的就是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体积尺寸比较小的各类飞行器。包含市面上常见的消费级无人机、航拍机、轻型直升机、滑翔伞、动力伞、三角翼、航空模型。

除此之外,各类升空物体同样纳入管理,像孔明灯、热气球、无人气球、飞艇等。

简单划分两类人群,玩航模、无人机的爱好者要重点留意;普通市民过节喜欢放孔明灯,也属于管控对象,不要忽视这条规定。

第二,管控时间:2026年9月1日0时至2026年9月21日18时。

在这个时间段之内执行管控,超出这个时间,就恢复往常正常管理规定。不是全年永久禁飞,只是二十天左右的临时要求。

第三,管控范围:南宁市主城区,加上横州市全域。

也就是说,不只是南宁市区,整个横州市全部辖区都落在管控区域里面。只要身处这片范围,管控时段内就要遵守通告要求,不要以为不在市中心就不受约束。

第四,管控措施,这是大家最需要读懂的部分。

在管控的时间和地域之内,没有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私自升空各类“低慢小”航空器,也不能施放孔明灯、气球这类升空物体。

如果确实有工作需要,比如航拍作业、测绘、应急救援、活动表演,需要使用相关飞行器,必须提前按照流程,向对应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完成审批手续之后,才可以在指定的时间、指定区域开展飞行。没有拿到审批,一律不允许起飞。

管控期间,各类销售门店也需要做好提醒。售卖无人机、航模的商家,要主动向购买顾客告知本次临时管控要求,引导大家遵守飞行规定。

第五,处置原则。

通告明确,对于管控时段管控范围内未经审批的升空行为,公安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会开展劝阻、制止工作。如果拒不配合管控要求,违规放飞飞行器或者升空物体,会依据治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果违规行为进一步引发其他后果,还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这里澄清几个普通人容易产生的认知误区,避免出现误解。

误区一:只要我的无人机体积很小,玩具级别,就不受管控。

管控看的是航空器类别,不单单看大小,即便是小型玩具无人机,在管控时间段、管控区域,没有审批同样不能随意起飞。

误区二:我就在自家院子楼顶飞,不飞到大街上就没事。

管控是按地理范围划分,只要处在南宁主城区、横州市全域之内,无论在楼顶、小区院内、郊外空地,都属于管控区域,不能私自升空。

误区三:管控等于以后永远不能飞无人机。

本次是临时管控,9月21日18点之后,临时政策结束,恢复平时常态化管理。平时飞无人机,依旧要遵守常规的空域管理规定,并不是完全禁止飞行。

误区四:只有无人机受限制,放孔明灯不受影响。

孔明灯属于通告列明的升空物体,同样在管控清单中,管控期间不可以施放。

结合本次通告,给不同人群整理实用建议。

对于无人机、航模爱好者。出行前记好管控起止时间,管控周期内,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起飞。如果确实有作业需求,务必提前走完审批流程,拿到许可再开展飞行。不要听信网上所谓的“避开监控就没事”的说法。

对于普通居民。节日期间不要购买、燃放孔明灯,管控期间不要随意放飞气球等升空物件。家里如果有小孩玩小型航空玩具,也要做好提醒教育。

对于从事航拍、测绘等相关行业的从业者。提前规划工作排期,尽量避开本次管控周期。工作确实需要飞行,预留充足时间办理审批,不要等到临近作业才匆忙申请。

对于售卖无人机、航模的商户。做好对消费者的告知,提醒顾客临时管控的时间范围,尽到提示义务。

设置临时管控,主要是维护区域公共安全,规避飞行器失控坠落、干扰公共秩序等各类风险。管控不是针对爱好者群体,而是阶段性的安全保障举措。绝大多数市民只要知晓规定,不去违规放飞,就不会受到影响。

本次南宁临时管控时间跨度二十天,涉及范围比较广。你平时有没有玩无人机或者航模的经历?对于这类临时飞行管控,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温馨提示:本文为通告科普解读,具体执行标准以南宁市人民政府官方通告以及现场管理部门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