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滕州市卫生健康局

近日,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滕州市妇幼保健院(滕州市儿童医院)因“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处罚详情速览

项目

内容

被处罚单位

滕州市妇幼保健院(滕州市儿童医院

地址

滕州市龙泉路3966号

违法事实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

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8月18日

处罚机关

滕州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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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虽小,却关乎每一位患者的就医质量和安全。希望各医疗机构都能以此为鉴,严格遵守病历书写规范,为市民提供更加专业、规范的医疗服务。

本文信息来源于滕州市政府公开的行政处罚公示,具体内容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