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从设立之初,就按照中央部署,推行大部门制、扁平化管理,不走传统市县机关机构叠床架屋的老路 。传统地级市,会分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城管、文旅执法分属不同单位。雄安把职能同类项合并,除此之外还有多套配套制度创新。
第一,大部制机构设置,职能高度整合。2017年新区成立之初就打破传统部门划分,设立改革发展局,把发改、工信、商务、统计、粮食储备多项职能合并为一个大局;设立综合执法局,把市场监管、文旅、交通、农业农村等多领域行政处罚统一归集,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不再十几个部门各自执法 。2024‑12‑28机构调整挂牌,优化为21个工作部门、4个片区管委会,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做到同类职能一个部门统筹,减少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多头审批,精简内部协调环节 。对比普通地级市几十个局办,雄安机构数量大幅压缩。
第二,用人机制创新,实行聘任制为主。新区设立之初就明确,除少数管理层,其余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不完全走传统公务员单一模式,打破身份壁垒,社会专业人才可以直接受聘上岗,能上能下、严格控制借调人员规模 。同时推行“一项目一专班”,针对央企疏解、重大工程项目,跨部门抽调人员组建专班,任务结束回归原岗位,避免新增常设机构,人力资源跟着重点工作动态调配,提升攻坚效率 。
第三,管理层级扁平化,新区‑片区‑社区三级服务体系。传统市县是市‑县‑乡镇‑村四级。雄安构建新区—片区两级管理、新区‑片区‑社区三级服务,设立容东、容西、昝岗、启动区4大片区管委会,大量民生审批、便民服务下沉到社区,很多事项社区直接受理,不用层层上报流转,减少中间层级,办事链条明显缩短 。社区层面推行大物业模式,执法、物业、社区干部联动,快速处置群众诉求 。
第四,审批制度改革,下放省级权限,项目审批提速。雄安落地省级经济管理权限,推行“一会三函”,实现拿地即开工;2024年后进一步落实“雄安事雄安办”,争取交通、水利、通信等16项省级审批权限下放本地,不用跑到省里来回报批 。政务服务压减大量材料、环节、办理时限,278项京雄政务服务同城化,209项资质资格互认,企业跨区域办事不用重复提交材料,营商环境得到制度层面支撑 。产业政策推行“免申即享”,企业不用反复申报,符合条件直接兑付奖补资金,已经兑付超1亿元 。
第五,城市运营模式创新,政府和市场化国企分工配合。不把所有公共服务全部机关大包大揽,雄安集团作为市场化平台,承担城市建设、住房、部分公共服务运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微利运营模式。公益类和经营类项目分类管理,把物业、环卫、部分运维交给市场化力量,政府专注定规则、抓监管,不直接包揽城市具体运营事务,探索新型城市运营路径 。
总体来看,雄安这套体制改革不是简单把部门合并,而是机构、人事、层级、审批、城市运营一整套体系创新。好处是机构精简、协调成本低、对疏解企业和群众服务效率更高。但作为先行探索,也需要持续磨合,厘清部门边界,完善监督配套,为国内未来城市治理积累可借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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