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赵广志,今年五十六。退休前在青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干了二十七年。二级警督。你们可能不知道,司法警察除了押解、值庭、看管这些日常勤务,还有一项特殊任务,就是参与死刑执行。这事儿没几个人爱往外说。不是不能说,是不想说。今天破个例,跟你们掏几句心窝子。那些外面的传闻,大半是假的。真实的情况,没人敢讲,因为讲出来,人心里头受不了。

我是九零年从部队转业进的法院。那年我二十五,在部队当过班长,学过擒拿格斗。分到中院法警队以后,先从最简单的值庭干起。第一次进审判庭,看见墙上那枚国徽,心里头还挺激动,觉着自己这身警服穿得值。后来老队长看我踏实,开始带着我跑外勤,押解、送达、处突。再后来,就碰上了第一次死刑执行任务。

那是一九九五年的冬天。凌晨三点半,天还黑得跟墨一样。我们这组人在院里集合,谁也不敢大声说话。老队长姓郭,叫郭大川,参加过七十年代末那场边境作战,肩膀上扛过枪,见过血。他走到我们面前,挨个拍了拍肩膀,说,今天都精神点。我那时候年轻,心里头发紧,但不是怕,是有点空。说不上来。上了车,车厢里黑乎乎的,没人吭声。外头的路灯一盏一盏往后闪,我坐在长条凳上,两手放在膝盖上,手心全是汗。

到了看守所,天还没亮。我们跟着郭队进了提押室。里头早就等着一屋子人。检察官、法官、书记员,还有当地公安局的。没人聊天,就听见打火机响,有人蹲在墙角抽烟。那烟味混着暖气片上的铁锈味,呛鼻子。过了十来分钟,管教干部领进来一个人。那人四十来岁,理着光头,穿着灰棉袄。他进门以后,自己找了个凳子坐下,低头看着地面。郭队走到他跟前,说,今天有件事。他没抬头,嗯了一声。郭队又说,你家里的东西,都交代好了?他又嗯了一声。然后就没话了。屋子里静得能听见窗外风吹枯树枝的声音。

后来我参与了验明正身,签了字。看着那个名字落在文书上,我心里头像被什么东西按了一下。再后来,一切都按程序走。等事情结束,天已经大亮。我跟着队伍出来,钻进车里,把车门一关,人就瘫了。不是累,是浑身的力气像被抽干了。郭队坐在我旁边,递给我一根烟。我接过来,手直抖,半天打不着火。郭队伸过手来,给我点着,说,头一回?我点点头。他吐了口烟,说,干这活,心里头得有条河。你得让啥东西都顺着水流过去。我问,什么河?他没再说话,只是看着车窗外头。

那之后,我慢慢学会了抽烟。不是上瘾,是每次出完任务,总得让手里有点事做。干我们这行的,时间长了,人都沉默。不是没话说,是有些话,说了也没人懂。队里有个规矩,谁出完任务,晚上就一起去吃顿热乎饭。就在法院后头那条巷子里,有家卖羊肉泡馍的。老板姓马,见我们去了,啥也不问,只管把饼掰得碎碎的,把汤盛得满满的。我们几个人围一桌,呼噜呼噜地吃,谁也不敢提白天的事。有时候郭队会多要一盘腊牛肉,说,都补补。我们就笑,可那笑里头,没一点声音。

我干了二十七年,参与过的任务,具体数字我不方便说,也不算多,但每次我都记得。有些细节,我到现在夜里醒了,还能清清楚楚地看见。那些面孔,有的年轻,有的年老,有的哭,有的笑。有一个我印象特别深。那人比我大不了几岁,临刑前,他忽然扭头问我,兄弟,几点了?我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手表,说,六点四十二。他听了,点点头,说,好。然后他就跟着押解队走了。后来我总想起他那个“好”字。六点四十二,他在想什么?也许是想着家里该吃早饭了。也许是想着太阳该升起来了。我不知道。

我媳妇刘彩云,从来不问我工作上的事。她只知道我在法院当法警,具体干啥,她不清楚。有一回晚上我回家,她正在厨房炒菜。我站在客厅里,忽然觉得特别累,就靠着墙坐到了地上。她端菜出来,看见我那样,吓坏了,说,广志,你咋了?我说,没事,让我坐会儿。她蹲下来,把我脚上的皮鞋脱了,又去打了盆热水,给我烫脚。我看着她蹲在那儿,头发里已经有了白丝,心里头忽然特别酸。我说,彩云,我干这个,你后悔不?她抬起头,说,你干啥我不后悔。我听了,眼泪差点掉下来。

后来有一年,执行任务时出了个岔子。那是个冬天,下着小雪。程序走完以后,我回到车上,突然胃里一阵翻江倒海。我推开车门跳下去,蹲在路边吐了。郭队跟下来,拍着我的背说,没事,没事。我抹了把嘴,说,郭队,对不住。他说,这有啥对不住的。你当我头一回?我那时候也没想到,这一行干久了,不是麻木了,是心里头那根弦,绷得越来越紧。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断。可你又不敢让它断。因为在那个场合,谁要是垮了,整个队伍就乱了。所以我们都学会了,把那个东西装进一个铁盒子里,上了锁,扔到心底最深处。可那盒子,有时候半夜会自己打开。

我有一个老同事,姓孙,比我早来两年。他出过几十次任务,从来没出过差错。可后来有一次,在验明正身的时候,他发现那人跟自己是同乡,还是一个村的。两个人小时候还在一起放过羊。他当时脸就白了。可他还是把程序走完了。回来以后,他没说话,一个人坐在办公室,抽了半宿的烟。后来他请了病假,在家歇了一个月。再回来的时候,人瘦了一圈,眼窝深得吓人。我们谁也不敢多问。他自己有一天晚上找到我,说,广志,你信命吗?我摇摇头。他说,我信了。我问他,什么命?他说,他小名叫二宝,我小名叫三宝。小时候在河滩上放羊,他偷过我家一把花生。那时候他七岁。他跟我说,三宝,等我长大了还你。后来他一直没还。今天我在那儿看见他,他冲我笑了一下。那笑,跟小时候一模一样。我听了,浑身起鸡皮疙瘩。他接着又说,执行完了,我在回来的车上,摸到了兜里有个东西。掏出来一看,是个花生。他说,你说,这是命不?我张了张嘴,没敢接话。

后来我年纪大了,郭队也退了。新来的年轻警员,都喊我赵哥。我带着他们,就像当年郭队带着我。我给他们的第一课,不是怎么用枪,也不是怎么站队。我告诉他们,干这行,得学会尊敬。不管你面对的是谁,他做了什么,到了最后那一刻,你都得给他留一点体面。这是老郭传给我的。我一直记着。有一次,一个年轻警员在任务结束后,嬉皮笑脸地在车上说笑。我扭头看了他一眼,说,你刚才在笑什么?他愣了一下,说,没什么,赵哥。我说,这活,不需要笑。你要是不适应,可以申请调岗。他吓住了,低着头不说话。我知道,他不是坏,他是太年轻。他根本不知道,今天发生的事,会在以后的哪个晚上,找上他。

二零一七年,我办了退休手续。最后一天,我穿着便装去办公室收拾东西。坐在那张旧椅子上,我点了一根烟,没抽几口,又掐了。郭队退休前跟我说过,广志,你记住,退休以后,把自己当个普通人。别再想那些事。我点头答应了。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有好长一段时间,我整宿整宿睡不着。一闭眼,就是那些场景。有时候半夜醒来,听见外头有鸟叫,我会恍惚觉着,自己还在那辆车里,外头还黑着。我媳妇察觉到了。她没说啥,只是每天吃完晚饭,拉着我去河边走走。走上一圈,再回来。后来我慢慢好了点。可我知道,有些东西,早就长在骨头里了,抠不出来。

今天我把这些话说出来,不是想替谁辩解,也不是想讲什么大道理。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退休法警。我干过一些大多数人一辈子都不会去碰的事。你要问我是对是错,我说不上来。我只是执行者。可这二十七年,让我明白了一个理儿:人命,比啥都重。不管你是判的,还是执行的,还是旁观的。那个重量,会压着你,一直压着你。你唯一能做的,就是扛着。扛到有一天你老了,走不动了,把它从肩膀上卸下来,交给时间。然后自己慢慢地,学一个正常人怎么活。

前阵子,我在小区门口碰见老孙。他坐在花坛边上,逗一条小狗。我喊他,老孙。他抬起头,冲我笑了笑。那笑挺平静,像秋后无风的湖面。我们俩坐那儿聊了几句。他说他孙女今年上初中了,学习不错。我说那挺好。快分开的时候,他忽然小声说,广志,我不信命了。我看着他。他接着又说,命是人自己走出来的。我点点头,没说话。阳光下,那小狗在他脚边打滚。天很蓝。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