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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小区业主都有这样的经历,小区物业做事敷衍,公共区域卫生没人打扫,电梯坏了迟迟不修,安保松懈,反映多次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一气之下,很多业主选择不交物业费,想着以此倒逼物业整改。可很多人不知道,物业费拖欠到一定时间,物业是有权向法院起诉的。

真收到法院传票,很多人心里一下子就慌了,不知道开庭该怎么说。有的人一上法庭就情绪激动,一味指责物业态度差,说话没有条理,拿不出依据,这样很难得到法官的支持。今天给大家讲清楚,当法官当庭问你,为什么没有缴纳物业费时,可以说三句有理有据的话。先说明一点,这三句话不是教大家无故拒缴物业费,只有物业确实存在违约行为,且你提前留存了证据,才适合用来答辩,千万不要无理由拖欠物业费。

第一句:“请求原告物业公司举证,证明其已经完整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

很多业主被问到原因时,第一句话就是“物业服务太差,小区到处是垃圾,所以我不交物业费”。这种情绪化的表达,效果往往不好。因为偶尔卫生不干净,属于轻微服务瑕疵,法院一般不会支持直接拒交物业费,最多酌情少量减免。

换一种表述,直接要求物业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按合同完成了全部服务。道理很简单,物业起诉你要物业费,相当于物业主张自己已经履行了服务义务,按照法律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证明自己做好了服务的责任,在物业公司一方,而不是让业主去证明物业做得不好。

物业需要拿出保洁记录、设施巡检记录、维修工单、安保巡逻台账等材料,证明日常工作落实到位。很多物业公司台账不全,拿不出完整记录,就属于举证不足,法官就会据此认定物业服务存在缺陷。这句话不是无理狡辩,是合理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态度要平和,语速平稳,有理有据,不要和法官争执。

第二句:“物业存在多项未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行为,我已提前通过书面、拍照、沟通记录等方式反馈,问题长期没有整改。”

光要求对方举证还不够,你也要把自己手里的证据亮出来。这句话是告诉法官,物业的问题不是偶然一次,而是长期、持续的不作为,并且你并不是没有沟通,而是多次反映之后,物业拒不整改。

可以作为证据的材料包括:小区公共区域垃圾长期堆积、电梯故障、监控损坏、路灯长期不亮、绿化枯死的照片视频;向物业报修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书面投诉回执;向社区、住建部门投诉的回执单等。

这里提醒一个很多人踩的坑:只拍一张某天地上有垃圾的照片,证明力非常弱,法官会认为只是偶然情况。想要有效,最好是不同日期多次拍摄,保留报修、沟通的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这句话说完之后,就可以把证据材料提交法庭,让法官逐一核对。

还要分清一个边界,如果只是楼道偶尔有纸屑,保洁没有及时清扫,属于小瑕疵;但如果电梯坏了半个月无人维修,地下车库常年积水无人处理,消防通道长期堵塞无人管理,就属于没有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性质是不一样的,后者更容易被法院认定需要减免物业费。

第三句:“如果物业服务存在缺失,我愿意按照实际服务质量,承担对应比例的物业费,不同意全额缴费,也不承担违约金。”

很多业主走进法庭,想法非黑即白,要么一分钱都不想交,要么直接全额缴纳。直接说一分不交,除非物业完全没有提供任何服务,否则很难得到支持。而这句话,表达出你的态度:不是故意赖账,只是不愿意为打折扣的服务付全款,违约金更不应该由业主承担。

很多物业服务纠纷,最终都会走调解。如果你态度合理,愿意按比例缴费,而不是强硬拒付,法官更容易居中调解,协商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缴费方案,适当减免部分物业费,同时免除高额的逾期违约金。反过来,如果坚决一分不缴,证据又不够充分,很大概率法院会判决全额补交物业费,还要承担违约金、诉讼费,得不偿失。

讲完三句核心答辩用语,再来说说,开庭时绝对不能说的三句话,很多人说了直接吃亏。

第一句,“大家都不交,所以我也不交”。别人交不交物业费,和你本人没有关系,这句话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说了只会减分。

第二句,“房子质量不好,墙面渗水,所以我不交物业费”。房屋质量问题是你和开发商之间的纠纷,不属于物业责任,不能拿来对抗物业费,想要维权要单独起诉开发商,不能混为一谈。

第三句,“我常年不在家,不住这个房子,就不该交物业费”。法律明确规定,不住房屋不能作为拒交物业费的理由,空置房也需要缴费,部分地区可按政策申请少量减免,但不是不交。

再给大家梳理几个开庭前后的实用准备工作。

第一,收到传票不要逃避,不要直接不去开庭。无故缺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等于你放弃了申辩的机会,大概率直接判你全额缴费。就算实在去不了,也可以提前联系法院,申请线上开庭或者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第二,开庭前整理好物业服务合同,找出里面约定的服务标准,对照合同看物业哪些条款没有做到,答辩的时候对照合同来讲,说服力更强。

第三,心态放平,控制好情绪。很多业主一说起物业就激动,大声争辩,甚至言语冲突,这样反而不利于案件审理。记住,你是摆事实、讲证据,不是来吵架的,说话简洁、客观就足够。

最后也客观说一句,业主和物业本身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最好的方式并不是闹到法庭。平时遇到问题,优先通过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去沟通,督促物业整改。只有沟通无效,物业执意起诉的时候,才需要走上法庭。按时缴费是业主的义务,提供合格服务是物业的义务,双方都该守住自己的责任。

话题讨论:你的小区物业做得怎么样?你觉得解决物业矛盾,是协商调解更好,还是走诉讼途径更合适?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想要了解更多民生维权知识,可以点个关注。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普法科普,不构成诉讼指导,具体案件以法院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