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刘翔突然接连上网“开炮”,相关事件很快便被上了热搜。一开始,我还以为他真的只是迷惘,后面连发几条明显看得出是有情绪。在评论这件事前,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先梳理了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否则无法评判。
刘翔是2015年宣布退役,但人事关系一直没有办结,保留上海市体育局团委副书记(兼职,不坐班、无行政级别)挂名状态长达11年。2026年系统开展在编不在岗专项清理时,要求完成人事闭环,让他“二选一”:要么回岗履职当教练;要么领一笔补偿金自主择业。
相关方面这么做完全合法合规,要怪就怪当年怎么就搞成了糊涂账。
这笔糊涂账,其实是历史遗留问题。刘翔宣布退役时,按规章制度就该“二选一”。不过,当年体育系统对顶级运动员有关照,所以安排他挂兼职团委副书记,无级别、不坐班,人事档案留在单位,没有走正式的“二选一”安置流程,作为一种权宜缓冲方案。
随着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的越发深入,这本糊涂账不能继续糊涂下去了。全国开展在编不在岗专项清理,上海巡视组点名体育系统管理宽松软,要求清理所有挂名、人岗分离的存量问题,要求人事闭环。由此,才导致上海体育局催促刘翔“二选一”,没想到让他爆发了。
可以看得出来,上海体育局对刘翔这位顶级运动员还是很照顾的,而且是有些胆怯的。看看刘翔在网络上把双方的矛盾抖搂出来后,上海体育局像个“小媳妇”似的,生怕一不小心被舆论声讨。上海市体育局表态,刘翔是功勋运动员,会依据国家、上海运动员安置法规。
个人觉得,上海体育局在这件事上没有什么错,最大的错就是当时的人和稀泥,搞到现在来扯皮。一些批评上海体育局的人想一想,你们看到长期不在岗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新闻时,是不是起哄最起劲的那一个?刘翔虽然是顶级运动员,也断没有成为特殊人的理由。
我看刘翔质疑体育局只给了“二选一”,没有给中间缓冲选项,这也没有什么质疑的。和他一样的都这样处理,上海体育局也没有权力给他特别对待。看看军人安置就知道,哪怕上战场立过战功的也不能特殊,体育运动员再优秀也断没有例外的道理。
刘翔说:“不是我不想走,是单位没有推动办理。“这里提供一个案例:同在上海,同样的顶级运动员姚明,退役时直接选择自主择业买断,人事关系当场结清,这才是成年人的正确做法。刘翔把矛盾放到网上,除了给大家添个乐子,对事情的解决没有半点益处,不是成年人所为。真正的成年人,不应该是像姚明那样,自己主动推动处理吗?
现在给出“二选一”的方案,与十几年前没有啥变化,对刘翔的利益也没有什么影响,他站出来打网上官司有什么意思。依我看,有借网络舆情挑动对上海体育局的批斗之嫌。何必呢?我相信刘翔早就财富自由了,既然上海体育局主动推动事情的办理,麻利办手续走人就好。如果以为发到网上,就想获得“二选一”之外的选择,那是一点可能性也没有。
刘翔在网上抱怨:“分广告费的时候怎么不依法依规安置我”。我相信,当年刘翔退役如果也像姚明那样“二选一”,没有人能阻挡得了。大概率,他自己表现得黏黏糊糊,相关方面也以为他没有意愿,最后这事情就搁置了下来。他这句话,把一堆“搅屎棍”搞得十分激动,质疑商业广告分成。
一些人更是杜撰“刘翔退役十几年新广告还持续给上海体育局分钱”,完全属于自媒体胡编乱造。按惯例,运动员赛场退役之后即便人事手续暂未办结,也不再对新增代言执行强制分成。现役时期签下的长期延续合约,要看原始合同条款决定分成。
当年,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规定,国家队现役运动员商业广告收入,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原则。运动员本人占50%,教练员及队医科研等有功人员占15%、全国单项协会占15%,输送单位占20%。粗略推算,上海体育局大约分到1 亿元。
对这个文件,我不知道那些坏坯有什么不满意的。国家培养运动员的花费,要远超从这些运动员商业广告收入抽取的利益。一些人只盯着少数顶级运动的不菲商业广告收入,却没有看多国家培养的大多数运动员,根本就收不回培养费用。刘翔从上海体校、上海队培养成才,地方投入场地、教练、后勤、医疗、参赛保障,这些不要钱吗?
如果觉得国家的文件规定是“霸王条款”,大可以像丁俊晖那样摆脱举国体制。又要国家培养分担风险,功成名就后又不想按规矩分成,天下哪有这么美的事?
这些年,广大老百姓已经在反思这套举国体制,觉得国家花这么多钱养运动员没有必要,应该把更多的钱用在全民健身上。我看体育总局也在进行改革,新一代运动员可以自主经纪,商业权益划分更加灵活。不过,也只有李娜、郑钦文、张帅、丁俊晖等少数优秀运动员选择单飞,多数人还是不敢冒险。其实这也好理解,体育运动员的培养是高风险投资,一般家庭很难供得起。而国家培养、收益分成这条路,无疑是大多数普通人家最好的路。
一场没来由的风波,只能再次说明:刘翔确实很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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