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在案件审理、执行、信访处置、案件评查等工作中主动发现、核查、移送涉黑涉恶线索的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涉黑涉恶线索发现、核查、移送工作,近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在全省法院全面摸排涉黑涉恶线索的通知》,对全省法院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

《通知》明确,全省法院要坚持“在办案中摸排、在摸排中深挖”的工作思路,聚焦已审结案件、在办案件及申诉信访、诉讼服务、投诉举报等渠道,紧扣新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特征,深入摸排网络裸聊敲诈、网络套路贷、软暴力催收、恶意投诉索赔、网络暴力、色情敲诈、务工敲诈、强迫消费、碰瓷敲诈、舆情敲诈等违法犯罪线索,同步排查背后的“保护伞”、腐败问题和行业监管漏洞,切实提升线索挖掘精准度和实效性。

《通知》强调,全省法院要规范线索管理流程,建立线索登记台账,实行专人负责、初步核查、严格报送,确保每条线索可追溯、可跟踪、可问效。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对于跨部门、跨条线、涉及多个业务领域的线索,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在诉讼服务中心放置“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和“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提示牌,引导群众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拓宽线索来源渠道。

下一步,省高院将持续加强对全省法院线索摸排工作的检查督导,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山西、法治山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山西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