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俞金旻)明明已经过了服务期、此前从未提过异议的客户,却突然集中以“虚假宣传”“炒股亏损”为由要求全额退款,还动辄以“向证监会投诉”相要挟……

8月31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获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崔某敲诈勒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上诉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崔某因犯敲诈勒索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七万元。至此,这起由上海普陀警方侦办的“代理维权”黑灰产案件画上句号。

2024年7月30日下午,上海普陀区一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工作人员王先生受公司委托,向普陀警方报案。王先生反映,近期公司突然在短时间内收到大量退费申请,客户均以“向证监会投诉、举报”为由要求全额退赔服务费,金额累计达1500余万元。经梳理,这些客户大多早已超过服务协议期限,此前一直是正常使用服务、正常结束服务,并没有负面反馈。

侦办过程中,民警发现这些申请退费的客户话术高度雷同,带有明显复制粘贴痕迹,且背后都有多家自称“法律咨询”公司的怂恿和指导。经循线追踪,一个以崔某为首的“代理维权”犯罪链条逐渐浮出水面。

经查,犯罪嫌疑人崔某曾在一家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工作,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留存了大量包含姓名、手机号等信息的客户信息数据。2024年5月,没有法律背景,也未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的崔某,注册成立了一家“法律咨询公司”。他把非法窃取的客户数据,以及通过交换、购买等非法渠道获取更多公民个人信息,构建起目标客户库。

随后,崔某利用AI语音系统批量拨打电话,筛选出购买过股票投资服务的客户,以“金融维权”“退费代理”为名与对方沟通,谎称自己是专业律师团队,承诺“不成功不收费”。取得客户信任后,他提供统一话术模板,教授客户以“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理由向证券投资公司施压,并要求在沟通中加入“不退费就举报”“马上投诉到证监会”等表述,要挟逼迫受害企业进行退费。公司出于被投诉的压力,害怕因此导致被主管部门约谈,只得被迫向这些客户进行退款。

编辑 陈莉 校对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