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选一的答案,刘翔或许一个都不想要,不然为何会以身入局公然在网上喊话“叫板”。
所以,这第三条路,或许就是刘翔想要的。
当年姚明挑战旧规则,成功入局篮协,完成华丽转身。
可姚明的道路能不能复制到刘翔身上,这件事,网上吵成了两派,大家觉得刘翔该做出怎样的选择?
不过,刘翔究竟会不会成功呢?
8月26日的深夜,刷到刘翔那条微博的时候,不少网友可能愣了好几秒,毕竟退役这些年,刘翔很少在社交平台发动态。
但这次,刘翔的消息有些不同寻常。
“在线等,碰到个难题:体育局让我买断或当教练上班,我该怎么办?”
配图是2004年雅典奥运会那张泛黄的号码布,1363号。
一个退役十一年的奥运冠军,突然被推回选择题面前,这画面本身就够荒诞。
当天深夜他又补了一句:“继续搞笑吧,我一直没有离开,并不是我不想走,而是你没让我走,10年了,突然现在要‘安置’我。当教练或买断二选一,这才导致我一阵迷茫。”
他说当教练也不是不行,只是自己没经验,突然上岗定是毁人前程。
买断这个词,他觉得有点古早。
最后那句“没有第三条路给我选”,才是整段话最扎心的地方。
在我看来,刘翔真正想要的从来不是什么特殊待遇。
他想问的很简单,除了当教练和拿钱走人,还能不能有别的选择。
先说说他面对的是两道什么样的题。
所谓“买断”,正式说法叫自主择业,是依据《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经济补偿办法》实施的一次性结算,由基础安置费、运龄补偿费和成绩奖励费三部分构成。
参照江苏奥运亚军何冰娇74.63万元的补偿标准,结合刘翔奥运冠军和世界纪录保持者的身份,补偿额预计在100万到150万元之间。
另一条路是组织安置,进入上海体育系统担任跨栏教练,按中级职称年薪约20万元。
但刘翔说得直白,没带过一天训练,硬让他上岗,是对年轻队员不负责。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把刘翔和姚明放在一起比。
我觉得这个联想太自然了,都是上海走出去的体坛标杆,连面对的选择题都惊人地相似,要么进体制,要么拿钱走人。
但姚明选了截然不同的路。
2011年退役时,他几乎没有犹豫就选择了自主择业,主动和上海体育局解除了全部人事关系。
在我看来,姚明之所以能做到这么干脆,是因为他早在退役前好几年就开始为自己铺路了。
2007年布局商业投资,2009年花两千多万买下上海男篮自己当老板。
等到退役那天,他手里已经握着一个现成的平台,编制对他来说不仅是保障,更是一种束缚。
他太清楚了,一旦还挂着编制,广告代言要分成,商业活动要报备,连说话都得掂量三分。
后来的事大家都知道了。
2016年姚明联合18家CBA俱乐部成立中职联公司,向篮管中心要联赛的运营权。
2017年他当选中国篮协主席,随后又出任CBA公司董事长,从挑战规则的叛逆者,变成了制定规则的掌舵人。
他没走“进体制”的老路,也没走“拿钱自己干”的私路,硬生生蹚出了第三条路。
刘翔走的则是另一条路,2015年退役后,他的人事关系一直挂靠在上海市体育局,职务是团委副书记,但并非公务员,没有行政级别,也不用坐班,就这么挂了十一年。
这十一年里他没处理过任何团务工作,没带过一天训练。
按照体制内的管理逻辑,这叫“在编不在岗”。
那为什么偏偏是2026年才突然要“安置”他?
据公开报道,2024年10月至12月,上海市委巡视组对体育局进行巡视,2025年2月反馈意见时明确指出运动员管理“宽松软”,在编不在岗问题存在缺失,要求整改。
2026年2月,上海市纪委监委公开发布整改进展,证实相关问题已列入整改。
所以刘翔这事儿不是体育局心血来潮针对他,而是编制清理规范化的大背景下,那个挂了十一年的“闲职”突然变成了一个必须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
我觉得这里有一个很多人忽略的关键差别。
姚明当年挑战的是行业管理规则,本质上属于行业内部的利益调整,有商量的空间。
而刘翔面对的是刚性的编制和人事政策。
编制清理是全国大趋势,不是哪个部门、哪个人能说了算的。
所以刘翔能不能复刻姚明的奇迹,在我看来答案已经很明显了,他争的东西和姚明当年争的东西,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姚明争的是行业经营权,刘翔争的是个人安置选择权。
前者的对手是规则,后者的对手是制度,硬闯的难度完全不在一个量级上。
但刘翔的愤怒并非没有来由。真正让他意难平的,恐怕不是“当教练”还是“拿钱走人”本身。
按照当年的规定,刘翔巅峰时期的商业代言收入分配比例为:运动员个人50%,教练孙海平15%,上海体育局20%,田管中心15%。
从2003年到2015年,他的商业代言总收入达到5.35亿元。
按20%算,上海体育局分走的超过一个亿。
刘翔在评论区那句反问特别扎心,“分广告费的时候怎么不依法依规安置我”。
好处共享的时候没人提“安置”,现在编制要清理了,突然想起该按规矩办事了。换谁心里能没个疙瘩?
但话说回来,刘翔自己有没有责任?我觉得也有。
姚明在退役当天就主动完成了全部手续,一清二白。
刘翔则选择了最省力的路,保留体制身份,同时享受体制外的商业收益。
这一搁置就是十一年,拖到最后主动权已经不在自己手里了。
刘翔说他不是不想走,是没让他走。
这话有几分道理,毕竟他在役期间给体育局创造了巨额分成,恐怕没人愿意放走摇钱树。
但在我看来,真正的问题在于他自己有没有主动去推动这件事。
姚明当年靠着自己的主动把局面掰过来了,他从来就不是被动等人安排的人。
上海市体育局的回应倒是很客气,说刘翔是“镌刻上海历史的功勋体育人”,将依据相关规定通过组织安置或自主择业妥善安置。
话很客气,但底线也很清楚,规定就是规定,两条路,你挑一个。
目前全国通行的退役运动员安置体系里,确实没有“第三条路”这个选项。
那我怎么看这件事的走向?
我觉得大概率开不出所谓的“第三条路”。
编制清理是大势所趋,不可能为一个人破例。
但这件事的意义从来不在于刘翔能不能“当上官”。
他把这件事摆到台面上,最大的价值是让“退役运动员安置”这个老话题又一次被公众看见。
刘翔个案之所以引发广泛共情,背后折射出的是一个庞大群体长期被忽视的现实困境。
相比于更多腰部、尾部的退役运动员,他们退役后伤病缠身、收入锐减,养家糊口都是问题。
从这个层面来说,刘翔至少还有得选。
说到底,刘翔的困境困住的何止刘翔一人。
当体育管理进入制度化、规范化阶段,“在编不在岗”确实需要清理整顿。
但如何让曾为体育事业付出青春、做出巨大贡献的人,能有一个清晰、体面且符合制度的出口,这才是中国体育必须跨过的一道栏。
刘翔最终会怎么选,那是他自己的事。
但有一点是确定的,拖了十一年的账,早晚得还。
只不过这笔账,恐怕不只是刘翔一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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