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冯娜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快构建与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相匹配的资本市场服务体系,服务住房品质提升和企业转型发展,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日前,中国证监会制定了《关于资本市场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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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在总体要求中明确,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推动实现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从依赖主体信用向基于项目情况转变,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做好房地产领域涉资本市场的准入监管、信息披露监管、资金监管工作,稳妥防范化解处置房地产相关风险,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在支持合理融资层面,《意见》支持上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再融资、并购重组,综合运用发行股份、定向可转债、现金等工具收购涉房资产。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符合政策要求的房地产项目,发行商业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CMBS)、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ABS)。支持依托符合条件的租赁住房、城市更新等项目发行REITs,或者作为扩募资产装入已上市REITs。支持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

在优化房地产证券发行人的监管工作层面,《意见》提出,优化证券发行准入监管。严把房地产开发企业证券发行入口关,突出“基于项目”融资特点。优化信息披露监管。重点关注合并报表、收入等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严格募集资金持续监管和穿透式监管。严防严打房地产证券发行人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挪用募集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系统性、团伙性造假的惩戒力度。

对于如何着力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涉资本市场风险,《意见》明确,落实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要求,建立健全房地产领域涉资本市场风险预研预判工作机制,强化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股票、债券、资管产品等领域相关交叉性风险点的跟踪研判,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稳妥有序开展上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退市监管,畅通多元化退市渠道。强化预期引导和政策协同。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工作,与地方政府建立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