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漳州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印发《漳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汇编》。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选送的《以“家庭课堂”为载体 构建司法审判与家庭教育协同育人新模式》入选。
经验做法
以“家庭课堂”为载体
构建司法审判与家庭教育协同育人新模式
(漳州中院 龙文法院)
基本情况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欺凌、家庭教育缺失等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关注。传统的司法处理方式多以惩戒为主,缺乏对未成年人心理、家庭环境及成长背景的系统关注,难以实现根本性教育转化。与此同时,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融合不够。为破解这一难题,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立足家事少年审判实践,创新打造“家庭课堂”品牌,将司法审判与思想道德教育、家庭教育指导有机融合,旨在通过人性化司法、多元化帮教、立体化维权,构建青少年权益多元保护机制,维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与道德环境。
主要做法
家庭课堂的目标是以人性化司法的理念,注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开展各类青少年普法宣传及家庭教育志愿活动,倡导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帮助青少年及家长树立法治观念及传承优良家风家训文化,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一)软硬件上有三自创。硬件上,在全国首创集“书、树、人”三造型于一体的“小苗”法庭,通过特殊的设计格局彰显人性化司法;联合团区委等单位创建龙文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以“法”“德”“爱”“梦”四个篇章引导家长注重孩子良好品德的培树;设置“心灵驿站”及亲子活动室等温馨功能区,通过沙盘治疗、亲子互动等情感传递,有效引导正面沟通,修复受损的家庭情感;设置家风家训文化调解室,运用闽南语、古谚俚语打造“孝”“和”“教”“礼”“悌”家风家训文化墙,帮助青少年及家长注重传承优良的传统家风家训文化。软件上,挂牌成立家事少年综合审判庭,实行涉少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一体保护的审判机制,配备两名85后女法官,选任妇联干部作为人民陪审员,组织12名志愿者,重点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增强教育感化针对性。
(二)刑事审判重三环节。庭前做足社会调查工作,了解未成年人个性特点、犯罪原因、成长背景等,为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的失足少年指定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全过程。庭中做好程序和实体的严谨规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庭教育,并努力促进刑事和解,大力提高未成年人非监禁刑的适用率。判后严格落实犯罪封存记录,注重对未成年被告人及其家长的正面引导,通过法庭教育、亲情感召、心理疏导等多种方式,用社会和家庭的关爱来感化未成年被告人。
(三)民事审判有三提示。在婚姻家庭诉讼中,增设庭前相关法律规定告知提示,对家长进行亲子权利义务告知、未成年人家庭保护提示等。坚持庭中教育引导,通过亲情感化帮助家长妥善处理家庭矛盾。开展庭后关爱帮扶,指导家长制定监护教育计划,引导离婚夫妻签署抚养、监护承诺书,妥善解决未成年人子女的抚养、探视纠纷。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落实到案件审理过程中,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四)多方参与构建立体维权。“一个指导站”:创建龙文区家庭教育指导站,延伸审判职能,积极探索有利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并加强与妇联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合作,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的配合衔接,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一个联动平台”:联合区司法局、民政局、教育局、妇联、关工委、团区委等多方力量,建立家事及涉少纠纷多元化解纠纷机制,设立调解工作室,共同参与对家事及涉少纠纷的矛盾化解、调查、未成年人诉讼辅助、关爱帮扶等工作,加强工作对接和信息共享,进一步增强优势互补和解决纠纷的合力。“多张网络”:联合民政、教育、司法、妇联等部门,在全区建立“学法促家教 携手护成长”家庭教育及法治宣传示范服务点,在各中心小学校园门口设置“学法促家教 携手护成长”法治宣传展板,推动全区家庭教育及法治宣传工作不断提升。与闽南师范大学开展心理服务共建,成立“龙文区家事与涉少纠纷心理服务站”,构建心理咨询师对家事案件当事人和未成年受害人进行心理疏导的协作机制。联合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及闽南师范大学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督促和指导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和家庭教育职责。
(五)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依托全市首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开展未成年人法院开放日活动和模拟法庭活动,让青少年能够更加切身感受法律的尊严;联合区教育局开展校园巡回普法活动、制作校园移动宣传展板、利用开学初、六年级毕业前等特殊节点广泛开展法治安全课,以情景演绎、播放视频等生动形象的方式,选取贴近学生生活的典型案例,向未成年人普及校园霸凌、虐待、禁毒、性侵等法律知识,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自觉抵御外界不良诱惑的能力;将宣传阵地进一步向外延伸拓展,在龙文区的相关社区、校园、企业设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上线微信公众号,原创设计卡通动画头像“苗仔”,定期在公众号上发布针对家庭教育、亲子教育、防范家暴和性侵等普法文章和法治漫画,开设青少年普法系列视频栏目《“苗”懂法》,发布普法短视频,实现“辐射式”宣传。
(六)落实判后帮扶救助。推进未成年人审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与团区委签署青少年维权帮教共建协议,在未成年人回访帮教、社会观护等方面提供社会支持服务。成立全市首个“苗心桥”司法审判+专业社工联动项目,与龙文区向阳花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司法社工服务合作协议》,实现司法刚性与社工柔性的深入融合,为家事矛盾化解和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提供更加柔性、精准的专业支持。协同团区委等部门,建立帮教档案,通过定期回访、节日关怀、跟踪改造动态、司法救助等方式,帮助涉案困境儿童解决就医、就学、就业等困难。
成效启示
家庭课堂是龙文法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家庭和谐稳定的重要宣传活动平台。多年来,龙文法院联合区妇联、团区委、区关工委、区教育局等多家单位共同开展了未成年人法院开放日、未成年人模拟法庭、“反对家庭暴力、共建幸福家庭”巡回普法维权活动、“法护成长、携手前行”校园巡回普法活动等各项主题活动,并将相关普法宣传活动延伸进校园、社区、企业,设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扩大了普法宣传的社会影响面,为维护婚姻家庭和谐、推进社会文明进步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获得了群众的一致认可及好评。2023年以来,审结涉少刑事案件127件194人,非监禁刑适用率为21.5%;审结家事纠纷案件489件,调撤率50.3%;发出家庭教育督促令62份,挽救97个即将破裂家庭,妥善解决156名未成年人的抚养、探视问题;协同团区委、司法局、妇联等六家单位成立“龙文区家事及涉少纠纷调解工作室”,开展调解工作52件、社会调查38件、诉讼辅助29件,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20余人次,助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慰问贫困青少年及涉案困境儿童26人,发放慰问金及慰问品4万余元,对5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余元;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法治毕业礼”等普法讲座46场,向全区1.8万名中小学生及家长发放普法图册近3万份;邀请辖区中小学生参加基地实践活动,举行法院开放日及模拟法庭,接待参观单位22家1600余人次
龙文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了一切孩子”理念为引导,积极延伸司法服务,把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不断创新家事少年审判工作机制,形成独具龙文特色的少审品牌。该庭被评为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被漳州中院记集体三等功等荣誉,相关事迹被人民法院报、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等刊载报道。拍摄龙文法院第一部少年审判主题微电影《耦》,获第十三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三等奖。2022年“龙文法院家庭课堂”获“福建省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和“漳州市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荣誉称号。
龙文法院“家庭课堂”全链条跟踪帮教,多维度调处矛盾,宽领域普法宣传,带来如下启示:司法与教育融合是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路径,将法治教育、家庭教育、道德教育贯穿审判全过程,实现惩罚与教育感化并重。家庭是第一课堂,通过家庭课堂、家风家训调解、家庭教育指导,提升家长的法治意识和道德引领作用。多方协同是关键,联动多部门形成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工作协同的立体化保护网络。阵地与宣传并重,实体基地与新媒体平台结合,扩大法治与道德教育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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