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温州日报

温州房东、房屋经营者请注意,《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管理办法》已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在全市开展的群租房、日租房专项整治行动中,不少房东因抱有侥幸心理,忽视登记流程,已被依法处罚。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处罚涉出租房案件合计2325起,其中网约房违反相关规定被处罚63起。

新规更严、覆盖更广 多名房东因未登记租客信息被罚

相较于旧规,新版办法管理覆盖面更广、细则更详尽、处罚标准更严格。市公安局治安部门以新规落地为抓手,全面排查辖区群租房、网约房底数,常态化排查安全隐患,规范出租经营与入住管理。依托科技管控和跨部门协同治理搭建长效管理体系,力争实现出租领域安全事故、重大治安案件“双零发生”。

在本次整治查处的违法案件中,绝大多数违法情形高度集中,如房东未登记租客信息、未及时上报承租人信息等。

案例一:

日租房房东未核验、未上报入住信息

温州海经区房东张某某,经营日计价出租房(网约房),在住客入住期间,未严格核验租客有效身份证件,也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送入住人员相关信息,违反出租房治安管理新规。

案例二:

长租房未按时登记流动人口信息

乐清市东城街道房东杨某,将房屋对外出租后,未按规定将居住超过3天的租客信息上报,未进行流动人口登记。

目前,公安部门已依据相关规定对两名房东作出处罚。

划重点! 长租、日租上报要求不一样

记者了解到,很多房东被处罚,核心原因是分不清不同出租模式的登记时限和要求。为此,温州公安为大家梳理清楚相关要求,请房东们务必对照执行。

一、基础硬性要求(所有房东必须遵守)

房屋出租前,必须核验租客有效身份证件,严禁出租给身份不明或拒绝配合信息登记的人员。

二、普通长租房 

租房签约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上报租客身份、房源信息、租期等内容;租客更换、退租、信息变更的,同样需在3个工作日内更新上报。

三、日租、小时租类网约房 

管控标准更严苛,租客入住、退房均需即时上报人员信息;经营者必须落实24小时值守和访客登记制度,接待未成年人入住需严格遵守专项管理规定。

根据新的管理办法,未按规定时限报送租住人员信息,公安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处罚:一般情形,给予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若同时违反流动人口登记相关条例,可合并追责处罚。

中介托管、个人出租 责任各不同

不少房东疑惑,如果房子交给中介托管,登记责任到底由谁来承担? 

记者了解到,按照新的管理办法规定,中介全程托管房源的,租客信息登记、上报、更新工作,统一由中介负责;仅中介居间签约、未托管房源的,签约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信息报送责任方,并留存凭证;个人直接出租、无中介参与的,全部登记、上报及信息更新工作,由房东本人全权负责。

为方便房东完成出租登记,目前已开通线上登记申报,无需跑线下窗口,手机一键即可办理。

登记流程为:

打开“浙里办”APP,搜索“房屋出租登记”,按提示填写房源、房东(管理人)等信息,提交完成登记。

后续租客信息可直接让租客通过“浙里办”搜索“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进行申报,或者房东(管理人)通过“温州安居”微信小程序给租客发送租客申报码,租客扫码进行居住登记申报。

温州公安提醒,当前全市出租房、网约房专项整治正在持续推进,监管力度和检查频次也将全面升级。请广大房东、房屋经营者严格落实租客身份核验和信息登记上报义务,按时完成线上申报更新。漏报、迟报、不报均属于违法行为,将依法面临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