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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经营户、游客朋友:
为进一步规范沙溪古镇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古镇及周边道路通行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沙溪古镇实际,决定对古镇部分路段实施车辆限时通行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路段
在鳌峰路、蔬果市场路口西侧、潓水路设置3处限时通行管制闸,对上述路段实施交通限时管制。
二、管制措施
(一)管制路段实行每日9:00—21:00限时管制,管制时段内,禁止机动车、三轮车驶入。
(二)每日21:00—次日9:00解除管制。非管制时段内,通行车辆实行单向通行,通行线路为:鳌峰路右转经兰林阁通往沙溪中学方向、鳌峰路左转经蔬果市场通往“乡愁记忆”方向;全程严禁车辆逆行及违规停放。
(三)管制区域内严禁违法停车。辖区居民车辆须统一停放至指定区域;外来车辆须停放至古镇外围停车场,人员步行进入古镇。
(四)执行公务及应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本管制措施限制。
三、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经营户、游客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行经管制路段须服从现场执勤人员指挥。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车辆及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2026年9月1日12:00起施行。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沙溪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9日
来源:剑川沙溪发布
编辑:向红玉
值周:胡亚玲 张辉
主编: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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