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七年腊月,摆结婚酒那天,周卫红突然恢复了记忆。
她扯下胸前的大红花,坐上军区来接她的吉普车,带走了寄住在我家的白敬宇,也带走了我收养的孩子小杏。
白敬宇是她牺牲战友的丈夫,她说自己得替姐妹照顾他。
小杏聪明机灵,她要带回京市,好好培养。
至于我,她只留下两句话。
愿意跟她进京,就把我们办过酒的事烂在肚子里,对外只说是周家请来的帮工。
不愿意,桌上那二十块钱,就当还了我三年的救命之恩。
上一世,我哭着追了吉普车十几里,最后把自己追进了军区大院那间终年不见光的杂物房。
这一回,我把二十块钱揣进兜里,连一句挽留都没有。
第二天,我去了县砖瓦厂。
用那二十块钱替一个被人打断腿的姑娘补了医药费,又请公社干部作保,把她从厂里的劳动点领了出来。
她叫顾明棠。
哪怕穿着沾满泥灰的旧工装,瘦得颧骨突出,腰背也没有弯下去。
五年后,周卫红再次出现在我的农机修理铺门前。
我刚从炉膛里夹出烧红的铁件,抡起锤子,一下下砸得火星四溅。
她站在门外看了许久,眉头越皱越紧。
“五年过去,你怎么还在干这种粗活?”
“我都替你安排好了。京郊许家有个早夭的远房儿子,你顶他的名字,把户口迁进城。以后就在周家帮忙,吃穿少不了你的。”
她说得轻描淡写,仿佛五年前把我扔在村口的人不是她。
见我没说话,她又放缓语气。
“敬宇替我照顾父亲,又把家里家外操持了五年,我不能辜负他。我们的结婚报告已经批下来了,下个月领证。”
“你跟我回去后,明面上是帮工,私下里,我还当你是自己人。”
站在她身边的少女也开口劝我。
“爹,白叔孤身这么多年,求的不过是一张结婚证。”
“他脾气好,也念着旧情。你进了周家,由他管着,总比在外面受人欺负强。”
五年前那个瘦得只剩一把骨头的小杏,如今已经改名周向晴。
她穿着簇新的红灯芯绒外套,胸前系着鲜红的红领巾,再看不出半点乡下孩子的影子。
我把锤子搁回铁砧,用毛巾擦去手上的机油。
“二位来晚了。”
“我已经结婚了。你们今天这番话要是传到我妻子耳朵里,周长官这身军装,恐怕都保不住。”
周向晴脸色一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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