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遗址社区2026年度
第二批社会工作牵引性项目
“揭榜挂帅”项目发包公告
金沙遗址社区成立于2010年12月,隶属于金沙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面积0.92平方公里,东至青羊大道,西至三环路,北至摸底河,南至金阳路;居民院落15个,居民总户数9579户,总人口约21800余人。驻辖区内大型单位有金沙遗址博物馆、川煤集团、石室联中等。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发布单位
成都市青羊区金沙街道金沙遗址社区居委会
(二)项目名称
“探境金沙·我与遗址的故事”三星堆—金沙遗址文化遗产保护社区共建共享项目
(三)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本项目属于三星堆 — 金沙遗址文化遗产保护社区共建共享项目,依托金沙遗址古蜀文明文博资源,充分挖掘社区居民与遗址相伴共生的生活记忆。整合党群服务阵地、辖区学校、共建单位、居民骨干、文艺达人、青少年家庭多方力量,通过口述访谈、老照片征集、写生绘画、摄影创作、故事整理等形式,开展居民参与式文化共创,建立多元主体参与机制,整理产出主题绘本或成果汇编,推动金沙文化遗产保护理念融入社区生活、国民教育与基层治理,打造可留存、可展示、可推广的文博社区共建共享实践模式。
2.具体指标:
(1)组建项目共建工作小组1个,联动社区、社会组织、辖区学校、共建单位、居民骨干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
(2)开展遗址文化探访、居民故事访谈、写生绘画、摄影征集、成果发布展示等主题活动不少于6场;
(3)采集居民与金沙遗址相关故事不少于20个;
(4)征集绘画、摄影、文字、老照片等作品或素材不少于80份,筛选优秀作品不少于30件;
(5)完成 “探境金沙・我与遗址的故事” 主题绘本或成果汇编1套;
(6)搭建遗址故事与居民作品素材库1套;
(7)累计服务居民、青少年、志愿者、文艺爱好者等不少于300人次;
(8)联动学校、共建单位、社会组织、居民达人等资源不少于5家,获取师资、场地、志愿、宣传等方面支持;
(9)完整归档项目活动台账1套、成果展示资料1套,形成项目总结报告1份;
(10)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原则上按以上指标实施,如遇特殊情况,根据社区实际调整。
(四)项目预算及实施周期
1.项目经费预算:5万元;
2.实施周期:2026年9月下旬-2027年5月(从合同签订时间起至本项目全部工作完结、完成结项为止)。
二、项目申报
(一)承接购买服务项目的企业(社会企业)、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在各级民政部门及行政审批局正式登记注册;
2.业务范围符合拟申报项目;
3.具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和健全的机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能够开具相关发票凭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执行能力及经验,并具有良好的信誉;
5.申报单位无不良记录,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机构在项目申报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8.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情况的机构优先:
①成立党组织;
②社会组织等级 4A 以上;
③有区级及以上类似项目获奖经历。
9.申报项目要求具有公益性、普惠性、创新性、聚焦性、可操作性、确保项目的实施能与实际需求相呼应。
(二)申报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书纸质一式三份,加盖鲜章并签字,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2.企业(社会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3.开户许可证(独立银行账户);
4.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5.项目团队相关等级证书;
6.承诺函;
7.新成立的机构应提供无违法行为的承诺书。
(三)项目申报方式及申报时间
1.申报方式:按公告要求提供《项目申报书》及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封装报送至金沙遗址社区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请以 “机构简称 + 项目名称” 命名)发送至邮箱。
邮箱地址:123987yy@qq.com
(请扫码下载申报书模板及承诺函)
2.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9月7日17:00,申报机构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将申报材料送达联系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将被拒绝。
3.项目申报纸质资料提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泽路88号附3号(金沙遗址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61337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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