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庭前辅导,目标只有一个:把前期争取到的有利结果保住,不要再出现反复和意外。

签了认罪认罚,量刑建议定了,开庭就是走个过场,就稳了?

普通单人、简单刑事案件,确实差不多是这样。事实清楚、案情简单、单人犯罪,庭审基本不会出意外。法院绝大多数会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当事人开庭全程一句“无异议”就可以,难度不大。

但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完全不是这个逻辑。

尤其是共同犯罪案件,同案被告人当中,一部分人签署认罪认罚,希望以此争取从轻处理;另一部分人坚持无罪辩护或者罪轻辩护。

这类案件庭审对抗激烈,风险很高,签了认罪认罚之后,反而最容易庭审翻车。

结合我最近办理的一起电信诈骗案件,跟大家讲清楚这类案件开庭该如何配合,有哪些注意点。

一、宣读起诉书

开庭第一件事,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宣读完毕,法官会挨个询问:对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有没有异议?

我给当事人的要求就是:回答无异议。

庭前会跟当事人讲清楚,既然已经签署认罪认罚,对应的法律后果你是清楚的。

二、讯问、发问

开庭之前,我会给当事人重读自己在侦查阶段的讯问笔录。

目的很简单,回忆全部案情,固定回答口径。

不少当事人的笔录本身前后就存在矛盾、出入。既然签了认罪认罚,庭审回答千万不能再出现前后矛盾,一旦出现,认罪认罚很有可能直接被推翻。

多人复杂案件里,公诉人的讯问重点,大多放在不认罪的同案被告人身上,一般不会重点讯问已经认罪认罚的当事人。

但我们依旧要按照会被重点讯问的标准做好准备。

另外,不认罪一方的辩护律师,很大概率会向当事人发问。对方希望从你的回答里寻找漏洞,制造事实矛盾,为他的当事人脱罪。

对此,无论谁发问,以不变应万变。

事实、回答口径必须统一,严格依照笔录以及认罪认罚所确认的事实回答。

三、举证质证

重大复杂案件,公诉人举证流程会非常细致,不会简化,针对不认罪同案的证据更是重点宣读。

和自身无关的证据,建议以没有关联性质证。

涉及本人的证据,公诉人一般会简化出示,当事人可以说没有意见,交由辩护人来发表质证意见。

四、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当事人可以认同检察院指控的事实、罪名以及量刑建议,没有其他意见的就不再补充。

辩护人无需详细重复以往的辩护意见,但又不能不说,我建议简要重复以往核心观点,并表达对指控事实、罪名、量刑建议的认同,配合公诉人即可。

很多当事人庭审会心里犯嘀咕:为什么我的律师没有多说几句,是不是没有帮我辩护?

其实,认罪认罚案件,真正的辩护工作,早在庭前就完成了主要部分,庭审的工作不是多说而是稳住不翻车,守住胜利果实,防止出现意外,配合好检察院的工作。

五、最后陈述

全体被告人起立,依次进行最后陈述。

我认为,打好几句简单的腹稿,表达诚恳悔罪就足够,无需长篇大论,更无需写书面稿,别人不会看的。

如果你真诚的悔罪,有劫后余生的感悟,可以简要说说。

六、庭审礼仪

有两个建议。

1. 坐姿端正,不要吊儿郎当、翘脚散漫。这种状态会被法官认定悔罪态度差,没有真心悔改。

2. 控制情绪,语气平和。认罪认罚的当事人应该容易做到。

哪怕是刻意维持的稳重诚恳,也能规避很多不必要的负面印象,防止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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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律所主任,司法部死核援助律师,省市律协刑专委,办有无罪不起诉缓刑案件。15599l89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