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晚报)
转自:今晚报
山东菏泽郓城县张夏庄区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当地多年前推进的城市更新民生工程,初衷是完成片区拆迁改造,解决当地群众回迁安置需求。
但项目推进多年,政企双方围绕土地熟化交付、安置房回购款项产生巨大分歧。企业就行政协议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郓城县政府履行协议约定的相关义务。
就在案件一审结束、企业准备上诉的关键节点,企业实际控制人王艳玲从境外回国,落地当日即被郓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家属介绍,结合多份对话录音、沟通记录来看,当地相关部门负责人向家属传递信息,企业必须拿出一套县里认可的回迁安置解决方案,并且缴纳1000万元,才能够为王艳玲办理取保候审。
政企履约分歧渐生
据涉事公司郓城国瑞置业实际控股人王艳玲家属王丽介绍,2017年7月24日,为推进老城区改造,郓城县人民政府作为甲方,与郓城国瑞置业有限公司签订《郓城县张夏庄区块建设项目协议书》。协议明确,张夏庄区块项目总用地约281.6亩,协议对双方权责作出清晰划分:项目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安置、过渡全部由郓城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对应的相关费用由国瑞置业公司承担;郓城县政府需要在协议签订之后6个月之内完成全部拆迁清表,实现净地交付。
按照项目规划,该地块改造要配套建设大批回迁安置房,用于安置片区原有拆迁居民。2020年9月8日,郓城县房产服务中心和国瑞置业签订《郓城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购安置房协议书》。这份回购协议约定,国瑞置业建设16栋回迁安置房,由郓城县房产服务中心回购。
王丽介绍,协议签订后,企业按约定缴纳土地熟化保证金,投入资金进场开展安置房施工。但郓城县政府并未兑现6个月净地交付的合同承诺,截止2026年8月,该项目地块内的3处院落、一处地下储藏室设施仍没有完成征收拆除清理。此外,整片项目土地当中,截止目前仅有123.89亩土地通过招拍挂程序出让给国瑞置业,剩余约157.6亩土地始终没有挂牌出让。企业无法完整取得项目土地,直接制约后续商品住宅开发、剩余安置房的施工建设。
王丽称,自2023年开始,政府方开始拖欠安置房回购款。2023年12月,郓城县审计局、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对外表态,张夏庄棚改指挥部形成的会议纪要、安置房回购协议归于无效,政府不再按照协议拨付安置房回购资金。资金断供之后,项目建设压力全部压到企业身上。2024年10月,国瑞置业完成7栋回迁安置楼的交付工作,剩余9栋安置房,因为没有建设资金来源,项目全面停工。
(该项目现状)
企业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核算,政府欠安置房回购款1.13亿元,企业多次向郓城县政府及各个职能部门发函、上门沟通,希望按照回购协议兑现款项,但是相关诉求始终没有得到落实。”王丽表示,多次协商无果之后,2025年6月27日,国瑞置业向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请求包含,要求郓城县政府完成剩余土地净地交付;支付拖欠的安置房回购款,以及应付未付产生的资金占用利息;同时要求政府赔偿因为迟延交地、拖欠回购款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
2026年6月24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17行初143号行政一审判决书。判决书认定,《郓城县张夏庄区块建设项目协议书》属于行政协议,郓城县政府作为征收实施主体,负有征收拆迁清理的法定职责,判决责令郓城县政府于判决生效三十日内,对张夏庄区块未清除的房屋、地上附着物依法启动征收补偿及清理工作。
此外,法院认为,根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通过招拍挂公开出让,政府无权直接向企业交付土地,驳回企业直接要求交付剩余土地以及对应赔偿的诉求。安置房回购协议签约主体为郓城县房产服务中心,县政府并非协议缔约主体,据此驳回企业向县政府主张回购款、利息及赔偿的起诉。
王丽透露,企业方面不认可一审裁判结果,已经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实控人归国 突遭刑拘
家属:政府部门提出出具合规回迁方案并落实千万资金可办理取保
王丽介绍,上诉期间,王艳玲人在国外,期间,她得知,郓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侦办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对国瑞置业两名离职财务人员执行逮捕。
“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和王艳玲说,让她来协商回迁房继续建设交付的问题,并保证给她公司被逮捕的财务人员办理取保。”王丽称,2026年8月13日,王艳玲回国,落地之后当即被郓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涉嫌罪名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此后被羁押于菏泽市看守所。
“我和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负责人沟通得知,郓城县政府要求我们企业继续回迁房建设,要提交县里认可的回迁安置方案、缴纳千万元款项,就能给王艳玲办理取保候审。”
王丽向记者提供了多段公司管理人员与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沟通的录音。录音显示,8月14日的双方沟通中,该负责人向国瑞置业公司管理人员明确表述:“县领导说,你那个回迁安置方案要是县里同意了,那你就取保就行了。”另一段通话录音显示,该负责人称:“领导提议你拿1000 万。”
王丽回忆,8月25日,国瑞置业一名工作人员向涉事项目群里发了一篇与该企业无关的文章,题目为《福建商人在山西遭难“以刑化债”》,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在群里发言:“你想加速批捕吗?”
王丽称,她从沟通传递出来的信息理解,相关方面的意图是希望企业不再继续追索一个多亿的安置房回购欠款,自行想办法筹措资金,把剩余回迁安置房完工交付。但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因为安置房建设每平米亏损1160元 ,政府回购款长期拖欠,商品住宅开发土地未完成拆迁收储,不能按时挂牌出让,企业资金链断裂,已经陷入停摆,大部分员工已经离职。王艳玲被刑事拘留之后,企业彻底失去运转能力。
津云新闻记者致电郓城县经侦大队,负责此案的警官称稍后回复记者,但截至发稿,该警官没有回复。
针对王艳玲家属称,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表示,政府要求企业提交县里认可的回迁安置方案、缴纳千万元款项,就能给王艳玲办理取保候审。对此说法,津云新闻记者致电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该负责人没有进行回应,随后挂断电话。郓城县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此事,去了解下情况。
此后,津云新闻记者多次拨打王艳玲家属提供的郓城县县长电话,电话均被挂断。
津云新闻记者 劳韵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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