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评论员 王学钧
当人们还在为国家动物博物馆里父子“联手”损坏蛇标本的惊人一幕气愤不已的时候,一男子举着开启闪光灯的手机,翻越山西广胜寺景区水神庙元代壁画前的护栏,冲上了热搜。
又是一名“无畏”的游客。现场有警示牌和语音提示,明确要求不准开闪光灯、不准翻越护栏,可他只想着近距离拍照打卡,根本不把这些放在眼里。
好在,景区工作人员及时发现了他,没让他在护栏里面打开闪光灯拍太久。根据景区最新发布的情况通报,经查看监控画面和文物专业人员现场勘验确认,水神庙元代壁画未发现肉眼可辨识的直接物理损伤。
只是,损伤看不到不等于没有损伤。古代壁画的矿物颜料、胶层极其脆弱,对光照高度敏感。手机闪光灯瞬间强光和微量紫外线,会氧化颜料分子、加速画面老化,多次累积照射后,便会出现褪色、暗沉、空鼓等问题。这种伤害不会即时显现,却会永久消耗文物寿命,属于典型的“慢性致命伤”。这也是不少景点严禁游客开启闪光灯拍摄文物的原因所在。
这些年,这类“无痕伤害”并不鲜见。敦煌壁画、永乐宫古壁画、馆藏古书画屡屡遭遇游客闪光拍摄,大多因没有即时损伤、损害难以量化,最终仅以口头劝阻、舆论谴责收尾。处罚力度偏弱、违法成本极低,形成了“无伤即无责”的惯性认知,让很多游客心存侥幸,不断试探文物保护的底线,也让景区管理陷入“反复劝阻、屡禁不止”的被动局面。
不知广胜寺景区除了劝阻,还对涉事男子采取了什么措施,从通报内容来看,恐怕连一句批评都没有。这实在太不给力了。
涉事男子无视景区的明确警示与合理规定,擅自翻越护栏,打开闪光灯,对着元代壁画拍摄,实质上已是在故意损坏文物。就算没造成肉眼可见的损伤,也不能轻纵。
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故意损坏文物者至少应受到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从这个角度看,广胜寺景区应及时求助于警方,让警方好好“教训”一下涉事男子,最好能罚他点儿钱。也只有这样,才能以案说法、以惩立威,倒逼这类“无畏”的游客心生敬畏,及时提升自己的文明素养。
当然,在这么做之前,景区要做好自己该做的,包括把相关规定及违规后果给游客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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