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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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开学在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昨日发布提醒告诫函,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不得与学费、住宿费等捆绑收费,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开展研学旅行、课后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并收费。

不得与学费等捆绑收费

提醒告诫函明确,学校和培训机构要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明码标价规定,通过招生简章、入学通知书等渠道,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不符的收费,不得收取。

学校要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通过自立收费项目、分解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重复收费等方式多收费。

值得注意的是,提醒告诫函明确学校要严格遵守自愿、非营利性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不得与学费、住宿费等捆绑收费,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开展研学旅行、课后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并收费,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校服、教辅材料、学习用品和报刊等。

不得变相收取借读费

培训机构收取培训费,要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规定,不得超时段、超限额收费。学校和培训机构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赞助费、捐助费、共建费等,不得通过社会中介等关联交易第三方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转校费等,不得以信息化教学等名义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并收费,不得借家委会、第三方机构等名义搭车收费、变相收费。

社会各界、学生及家长如发现教育收费违法违规线索,可以拨打12345或者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徐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