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转自:中国政府采购报
河南濮阳:负面清单划出采购行为“红线”
本报讯 近日,河南省濮阳市财政局印发《濮阳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2026版)》(以下简称清单),为全市政府采购工作划定行为“红线”,旧版负面清单同步废止。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各方参与主体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濮阳市此次印发的新版负面清单是在2020版基础上,结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近年监管实践修订完善的,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征集了预算单位、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意见,并开展合法性审查。清单共设置72项禁止性行为,覆盖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三大主体,贯穿预算编制、需求管理、文件编制、开标评审、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档案保管全业务链条。
针对采购人、代理机构,清单明确禁止“无预算超预算采购、设置歧视性资格条件、违规选取采购方式、干预评审活动、拖延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等56类违规情形,从源头破除市场壁垒,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对评审专家,清单严格规范回避制度、评审纪律、廉洁从业要求,严禁倾向性打分、泄露评审信息、违规接触供应商等行为,压实评审公正履职责任。面向供应商,清单明确禁止关联企业混标、弄虚作假、串通投标、违法转包分包、虚假恶意投诉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导供应商诚信参与市场竞争。
此次发布的清单不作穷尽式列举,如与上位法律法规政策不一致,以上位规定为准。财政部门在投诉举报处理、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视情节采取约谈提醒、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下一步,濮阳市财政局将做好清单宣传解读,引导各政府采购参与主体学清单、守底线,持续破除政府采购领域各类隐性壁垒,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助力全市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
(葛玉方)
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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