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利用业余时间跑外卖、做代驾的上班族越来越多,然而,一旦遭遇事故,兼职收入损失能否索赔,常常引发争议。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案件。

小郑在北京有一份固定主业,自2022年起,他长期利用下班、周末和节假日兼职外卖,收入稳定。2024年10月,小郑骑行电动自行车与汽车发生剐蹭。经交管部门认定,司机小杨负事故全部责任。

然而,小郑也因此受伤住院,术后需长期休养,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北京二中院法官助理欧阳艺纯表示,事故不仅让小郑的主业工作暂停,坚持两年的外卖兼职也彻底中断。诉讼中,小郑除主张主业误工费外,还要求赔偿副业收入损失。

很多人以为误工费只赔固定工资,但法院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并未限定必须是主业收入。北京二中院民六庭法官王乐表示,只要是合法劳动所得,因伤无法获取,均可纳入赔偿。

法院认为,审理误工费的核心审查标准是八个字:真实存在、稳定可查。偶尔帮忙、临时零散劳务因不具备稳定性,难以认定为固定收入损失。而本案中,小郑提交了两年多的银行流水、外卖平台接单截图、收入明细、纳税记录、工作打卡截图及微信群记录,充分证明其兼职长期、规律,且与主业时间不冲突。事故直接导致其停单、收入中断,因果关系明确,符合认定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按照误工时间和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同行业平均工资核算。

考虑到外卖骑手收入受季节、天气、接单量影响波动较大,不宜简单以最高单月收入为基数。法院综合考量小郑兼职时间跨度、收入波动及同行业一般水平,酌情确定其5个月兼职误工损失,每月按2000元计算,合计赔付1万元。

此类案件在近几年越发频繁。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也曾受理过类似案件。据披露,当事人主业是公交司机,兼职送外卖。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以“兼职不属于固定收入”为由拒赔。法院认为,根据其提供的近3年银行流水,其收入由主业和兼职构成,应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最终判决赔偿其误工损失共计3.2万元。

此外,安徽宁国“准大学生”案,江西瑞昌“大学生”案,都以类似标准认为,其假期可期待的打工收入应作为误工费赔偿。

北京二中院民六庭三级高级法官陈捷鹰提醒,劳动者因伤无法兼职时,平台应根据实际情况出具停单、收入减少的书面证明,助力维权。合法稳定的副业收入受法律保护,但索赔的关键不在口头陈述,而在证据完整、链条清晰。新业态从业者要养成留存银行流水、接单记录、纳税凭证等证据的习惯,做好风险防范,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