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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能不能办,五个条件法院只看一个满足即可,但实务中连一个都过不了的案子占了半数以上。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写死了可供取保的五种情形,家属问"能不能取保",第一步不是找关系,先把这五个条件逐个过一遍——过了任何一个,才有谈的空间,一个都不过,找谁都没用。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这是最直接的取保条件——案件情节轻,检察院和法院认为后续大概率判管制、拘役,或者只罚钱不关人,那现在把人关着就没有必要。这类案件集中在轻伤害(轻伤二级以下且赔偿谅解)、危险驾驶(血液酒精含量刚过80mg/100ml标准线)、小额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下且退赃)。
实务中有个容易被忽略的:危险驾驶案血液酒精含量在80mg到120mg之间的,适用缓刑率很高,检察院在这个区间一般会主动给取保。超过180mg的,检察院会倾向批捕,因为基本不可能缓刑。这个"酒精含量-取保概率"对应关系在长沙多家基层检察院有内部共识,家属拿到血液检测报告后可以直接判断大概区间。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这条在实务中是取保候审最常用的条件。"社会危险性"不是空话,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给出了五条红线:是否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是否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是否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串供、是否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是否企图自杀或者逃跑。
一条都不沾的,检察院应当不捕、应当给取保。沾了其中一条的,检察院可以批捕。但有一条很重要——对涉嫌经济犯罪、职务犯罪、轻伤害犯罪、以及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24年明确要求"少捕慎诉慎押",社会危险性标准要实质化审查,不能笼统说"可能再犯"就批捕。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这是人道主义条款,硬条件到了就必须给取保,检察院没有裁量空间。严重疾病的认定需要三甲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情评估报告,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医学鉴定。实践中"严重疾病"常见类型包括:恶性肿瘤正在治疗期、严重心脑血管疾病、严重传染病活动期、重度糖尿病伴有并发症。
怀孕的认定以医学检查为准,哺乳期是婴儿未满一周岁。这里有个实务细节:哺乳期满后,如果取保候审期限已经覆盖了哺乳期,法院可以继续取保,也可以变更为监视居住或者收监——不属于"自动续期",家属需要主动向办案机关申请。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这条是程序性兜底条款——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每个阶段都有法定最长期限。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十五天。期限到了案子没办完,就必须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最常见的变更方案。
实务中最常见的情形是"捕后补查":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两个月侦查期限届满,案情复杂需要继续侦查,就会给取保。这是程序硬规定,和案件本身是否严重没有直接关系。家属在收到"羁押期限届满通知书"后,可以主动向办案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
五、积极退赃退赔、赔偿谅解,可以取保候审
这是最高检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改革后的一条隐性通道,不在刑诉法第六十七条的明文清单里,但在多家基层检察院的取保合规审查指引里被列为独立"出罪通道"。涉财产类案件(盗窃、诈骗、职务侵占、合同诈骗),在批捕前全额退赃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书的,检察院可以以"无社会危险性"为由不批准逮捕。
船上有一个重要量化参考:全额退赃退赔+被害人谅解书+认罪认罚具结书,三件套到位后,长沙多家基层检察院的取保通过率在七成以上,远高于仅提交取保申请的个案通过率。家属在侦查阶段就可以和律师配合完成退赔谅解——不是等到法院阶段再做。
六、应当取保的两种人
取保候审还有一种"应当取保"的情形,和缓刑中的"应当缓刑"逻辑相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最高检相关规定,以下两类人应当取保: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且无社会危险性的、怀孕和哺乳期妇女。这两类取保申请的批准概率接近百分百,只要材料齐全、没有其他社会危险性情形。
另外需要注意:应当取保不等于必须不捕,如果同时满足"存在社会危险性"的条件,仍然可以批捕。但实践中这种情形极少,除非是涉嫌极其严重的暴力犯罪或国家安全类犯罪。
七、不适用取保的六种人
刑诉法第六十七条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共同列明了不适用取保的情形:
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累犯的、犯罪集团主犯的、以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严重暴力犯罪且情节恶劣的、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
累犯在这里和缓刑一样,是硬性排除条款。十年以上的重罪也是硬性排除——法定刑十年以上的罪名,基本不取保。其他四种属于综合判断,有例外空间,但实务中获批率极低。
八、取保候审的五大义务
取保候审不是"没事了",是一整套监管措施。被取保人要遵守五条义务: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变更要提前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两次无故不到案可能被网上追逃)、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要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办案机关。
违反其中任何一条,轻则没收保证金、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或者提出保证人,重则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或者逮捕。实务中最常见的违规场景是:取保外出期间偷偷离市、传讯不及时到案、私自联系被害人求谅解。
九、长沙地区取保实务观察
长沙地区各基层检察院对取保的态度,因案件类型和办案单元而有明显差异。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对新类型经济犯罪(帮信掩隐、扰乱市场秩序类)取保率较高,开福区、雨花区对侵财类案件取保趋于严格。长沙县和望城区对传统暴力犯罪取保率极低,毒品犯罪在全市范围内取保率均低于两成——这是长沙地区的一个显著特征。
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全额退赃退赔+认罪认罚,在长沙多家检察院的取保通过率在六到七成。轻伤害案件赔偿谅解后,取保率接近九成——这类案件基本走不到批捕阶段。危险驾驶案除了前面提到的酒精含量区间,还有一个长沙地区特点:无证驾驶+醉驾的,取保率大幅下降,因为法院大概率判实刑。
十、家属在侦查阶段能做什么
取保的黄金期是拘留后前三天到前七天,最长不能超过三十七天(普通刑事拘留最长三十天,加上检察院审查批捕七天)。家属在拘留通知书送达后要做三件事:确认涉嫌罪名和办案机关、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案情、准备取保申请材料。
取保申请材料中最重要的是三样:保证人或者保证金(刑诉法规定二选一,保证金起缴点1000元,经济犯罪最高不超过五万元)、犯罪嫌疑人无社会危险性的证明材料(无罪或轻罪证据、固定住所证明、工作单位证明)、认罪认罚及退赃退赔证明材料(如适用)。
还有一条容易被忽略的:家属可以向办案机关提交"取保候审可行性评估报告",说明嫌疑人在取保期间有稳定住所、有家庭成员监管、有正常工作、不会逃跑或者毁灭证据。在长沙部分基层检察院,这份材料对不批捕决定有正面影响。
注:五个条件满足任意一个即可申请取保,但实务中检察院会综合评估多个条件。累犯和十年以上重罪一票否决,不进入取保评估。
湖南真泽律师事务所曾杰律师,湖南真泽律师事务所主任。湖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长沙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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