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郓城,这个因《水浒传》而名扬天下的地方,最近又火了。
但这次的热搜,不是因为梁山好汉的忠义故事,而是一出现实版的“权力围猎”——一家企业起诉当地政府拖欠1.13亿元回购款,企业实控人刚从国外回来协商,落地就被刑拘了。更荒诞的是,家属提供的录音显示,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明确说“领导提议你拿1000万”,交了钱、出了“县里认可”的方案,就能办取保候审。
隔着屏幕,都能闻到一股“事情不简单”的味道。
一、谁在违约?
先捋一捋这件事的基本脉络。
2017年,郓城县政府与国瑞置业签订棚改项目协议,约定政府负责征地拆迁、6个月内净地交付,企业出资建设。2020年又签补充协议,企业建16栋安置房,县房产服务中心回购。白纸黑字,权责清晰。
结果呢?政府承诺的净地至今没兑现——3处院落、一处地下储藏室至今没拆,约157.6亩土地始终没挂牌出让。从2023年起,政府开始拖欠回购款,到2024年10月累计欠了1.13亿元。更绝的是,2023年12月,县审计局、房管局直接表态——回购协议“归于无效”,不再拨款。
签了协议,说不认就不认;欠了钱,说赖就赖。谁给的权利?
企业没办法,2025年6月提起行政诉讼。2026年6月,菏泽市中院一审判决认定项目协议属于行政协议,责令县政府启动征收清理工作。虽然其他诉求被驳回,但法院至少认了一件事——政府违约了。
二、精准的“时间窗口”
如果故事停在这里,不过是一起常见的政企债务纠纷。但接下来的操作,让人不寒而栗。
企业不服一审判决,准备上诉。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实控人王艳玲从国外回来协商,落地当日即被郓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涉嫌罪名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请注意这个时间点——不是谈判前,不是谈判后,恰恰是回国落地当天。这说明什么?说明人还没到,手铐已经准备好了。
更值得玩味的是,王艳玲回国之前,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就跟她说,让她回来“协商回迁房继续建设交付的问题”,并“保证给她公司被逮捕的财务人员办理取保”。换句话说,政府早就知道她要回来,也早就准备好了“迎接”方式。
这不是巧合,这是“精准打击”。
三、1000万的“生意”
如果刑拘还算“依法办事”,那接下来的操作就彻底暴露了问题的本质。
家属提供的多段录音显示,8月14日,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向企业管理人员明确传达:提交县里认可的回迁安置方案,缴纳1000万元,即可办理取保候审。该负责人甚至直接说——“领导提议你拿1000万”。
取保候审是法律程序,什么时候成了可以“定价”的交易?1000万的价码又是谁定的?所谓的“县里认可的回迁安置方案”,本质上就是要企业放弃追讨那1.13亿元欠款,自己想办法筹钱把剩下的安置房盖完。
这哪是取保候审?这分明是拿自由当筹码、拿法律当生意。
更令人发指的是,8月25日,企业工作人员在项目群里发了一篇《福建商人在山西遭难“以刑化债”》的文章,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直接在群里说:“你想加速批捕吗?”
威胁,赤裸裸的威胁。
四、权力失控才是最可怕的
有人说,虚开增值税发票是独立案件,跟债务纠纷没关系。但问题是——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间点启动?为什么偏偏针对正在起诉政府的人?
如果虚开发票是真,为什么早不抓晚不抓,偏偏在人家回来协商欠款的时候抓?如果虚开发票是假,那这就是利用刑事手段解决民事纠纷、利用公权力打击报复。
从河北邯郸郭永红利用权力谋色谋财,到山东郓城用刑拘逼迫企业就范,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共同的病灶——公权力在某些地方、某些人手里,已经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政府拖欠企业上亿款项,不但不履约,反而把起诉自己的企业实控人送进看守所;不但不解决问题,反而把取保候审明码标价。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债务纠纷,这是权力对权利的碾压,是公权力对市场秩序的破坏。
五、营商环境不是喊出来的
这些年,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强调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中办国办专门印发《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不得拖欠中小企业款项。《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也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不得拖欠中小企业款项。
文件发了一摞,口号喊了一堆,可到了基层,到了具体案件里,企业面对的依然是“欠钱的是大爷、要钱的是孙子”的现实。更可怕的是,你要钱,人家不但不给,还要把你抓起来。
营商环境不是靠发文发出来的,是靠一个个具体案件、一次次公正执法积累起来的。一次这样的“权力围猎”,足以摧毁一百份红头文件建立起来的信心。
六、权力必须关进笼子
他们为何如此嚣张?
因为他们发现,手中的权力可以不受制约地使用;因为他们发现,法律可以被随意解释、随意启动;因为他们发现,一个企业家的自由可以成为谈判的筹码,1000万可以成为取保的价码。
当权力不受制约,当法律可以被选择性执行,当契约可以被单方面撕毁——那就不叫法治,那叫权力的任性。
郓城这件事,不能只当个热搜看两天就过去了。它暴露的问题,远比一个县的债务纠纷严重得多。它拷问的是:我们的公权力,到底在为谁服务?我们的法治,到底能不能保护每一个守法的公民和企业?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彻查此事。查一查那1.13亿欠款为什么不还,查一查那个“1000万”的价码是谁定的,查一查虚开发票的案子是不是“精准执法”。
更重要的是——把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每一个企业家敢来投资、敢签合同、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才是法治社会该有的样子。
七、最后再说几句
郓城是宋江的故乡。水浒传里的好汉们,最痛恨的就是欺压百姓的贪官污吏,最讲究的就是“替天行道”。
可今天的郓城呢?
政府欠企业1.13亿,企业依法起诉,换来的不是公平判决,而是一副手铐。企业实控人的自由被标上了1000万的价码,取保候审成了可以买卖的商品。
欠钱的是政府,被抓的是企业,这就是某些地方的“营商环境”?
不禁让人想问一句:好汉去哪了?好汉没了。留下的,是权力的任性,是法治的沦丧,是一个外地企业在郓城的真实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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