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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露骨、低价诱惑、网址链接……你是否见过类似这样的小贴纸?你以为的“艳遇”其实是套路!陷阱!更是违法!近日,昆明市宜良县公安局匡远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道路旁多辆汽车张贴了低俗的涉黄“小广告”,内容露骨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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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迅速锁定嫌疑人李某。在掌握其活动规律后,民警果断出击,将正准备再次作案的李某当场抓获,并从其身上查获5卷尚未张贴的涉黄贴纸。

经查,李某为急于牟利,通过网络承接了夜间张贴非法广告的“兼职”。为躲避警方查处,特意挑选凌晨时段作案,先后违规张贴涉黄“小广告”共计200余张。

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对查获的未贴完的“小广告”贴纸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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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小广告”的背后,实则是电信网络诈骗的新兴“引流”套路。这些“涉黄”套路要当心。

套路1 “涉黄”+网络刷单

诈骗分子以“同城约会”为诱饵,广撒网吸引受害人下载App,再以“完成刷单任务即可免费约会”为名,实施刷单诈骗。此类诈骗套路与传统的“兼职刷单”如出一辙,但与传统刷销量、刷信誉、点赞、刷流水返佣等“利诱”不同,该套路加入了色诱,吸引更多人上当。

套路2 “涉黄”+网络赌博

引导受害人下载App,声称“押大小包赚不亏,还可以换取美女免费上门机会”,让受害人参与赌博。相比刷单诈骗,赌博诈骗往往被骗额度更大。

套路3 “涉黄”+裸聊敲诈

诈骗分子使用话术层层引诱,邀请视频裸聊,引诱受害人点击陌生链接下载App。受害人的手机通讯录信息随即被窃取,一旦脱衣会被骗子录屏,再以不雅视频进行敲诈。多数受害人为了颜面选择不断转账。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抵制不良诱惑,不点击陌生链接,不轻信网络交友,不参与涉黄活动,共同净化社会风气和治安环境。如发现涉黄涉诈等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内容来源:云南网

▍云南网记者:赵岗

▍综合编辑:马龙生活网(转载请注明)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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