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掸邦北部消息,南散镇内,性侵同村庄17岁女孩的44岁男子吴吞咯被德昂民族解放军(TNLA)法院判处10年有期徒刑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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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事件发生在2025年11月,2026年5月9日,受害者家庭向德昂民族解放军(TNLA)下属警方报案,凶手于5月18日被捕。
根据TNLA方面发布的消息得知,该案由司法部门于2026年6月29日至8月29日期间进行了六次庭审,被告被判犯有《刑法》第 376(1) 条规定的罪行,因此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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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PSLF/TNLA法律,强奸和强奸儿童的罪犯可被判处7年至终身监禁,并处以强制劳动,还可能被处以罚款。
4月份内,德昂军司法部门根据刑法第376条判处一名在南散镇某村强奸未成年少女的男子10年有期徒刑、罚款和强制劳动,但该被告于7月20日从曼东监狱越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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