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聘任第一届听证员的决定

为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深化检察听证工作,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2026年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选任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经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决定聘任马化钰等25名同志为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届听证员,聘期三年。

附件: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届听证员名单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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