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天,闹市区,一个女人被打倒在地上,裤子还被人当众扒了?
这事儿是8月29号中午,河北保定高阳县正信楼门口发生的。
地方不偏,人不少,附近据说还有特警执勤。可就这么个热闹地方,愣是让一个女人,当着一群人的面,被扒了裤子。
我看这张照片的时候,第一反应不是气打人的那个,是气围观的那些人——那么多人站在那儿,特警都在附近,愣是没人上去拉一把。
后来有个目击者说了一句,自己带着孩子,没敢靠近。这话我理解,谁家有孩子在身边,确实容易犹豫。
但我心里那个疙瘩,还是没解开:一堆成年人围在那儿,是真没人敢上去,还是都想着“有警察在,不用我管”?
这事儿被拍下来了,视频在网上传开了。
我寻思着,拍视频这个动作,搁那个当口,到底是想留个证据,还是纯粹图个热闹?说实话,这两种心思,可能都有。
这地方我一看图,商业楼、KTV招牌、成排的电动车,典型的闹市街口,人来人往那种。这种地方出这种事,围观的速度肯定比报警的速度快。
这不是我瞎猜,是我这几年刷手机刷出来的一个感觉——出事的时候,举手机的人,永远比伸手的人多。
我表弟前年在他们那条街上,见过一回打架,他跟我说,他当时也是先掏的手机,后来想想不对,才喊了旁边人一起上去拉。
他说那一下,脑子是懵的,反应比手快。我信他这话,人在那种场面底下,第一反应确实容易跑偏。但跑偏归跑偏,这事儿摆在这儿——一群人围着,最后动手拉人的,好像还真不多。
事发后,有记者去查这事儿,人说了解情况再回电,回电没等到,电话倒是被挂了,说不知道具体情况。
这一圈电话打下来,一个准话都没落着。
直到9月1号,高阳县公安局才回应,说事情在调查中。
据说正在处理,视频已经下架,传播视频的人也在处理。
我把这事儿翻来覆去看了两遍,心里琢磨的不是打人这一下有多重,是这事儿背后那层法律账。有位公益律师给出的说法是,当众扒别人裤子,这已经不是普通打架能算的事了,往轻了说,治安处罚法能拘、能罚;往重了说,公然侮辱情节严重,够得上侮辱罪,被打的人还能自己去法院告,施暴者除了道歉,赔偿这块也跑不掉。
这话我念叨了好几遍——“公然侮辱”这四个字,说的不是打了几拳,是当着一群人的面,把人的脸面、尊严,撕开了给大家看。这种伤,跟身上的伤不是一回事,身上的伤能好,这种伤,可能好多年都缓不过来。
还有一层我没想到的,就是这视频的传播这块。
律师说了,这种现场视频,有偿传播是违法的,就算是普通网友,没打码就转发原视频,也算民事侵权。
平台该下架的得下架,不然对当事人就是二次伤害。
这句话我特意多看了两遍,是因为我自己以前也干过这种事——看到点热闹的视频,随手就转朋友圈了,压根没想过这背后可能是在往人家伤口上撒盐。
这案子给我提了个醒,以后再看到这种视频,我大概率不会再转了,看看就算了,图啥呢。
这事儿到现在,具体咋处理的,还没个准信。这女的后来咋样了,身体好没好,心里那道坎过没过去,都没人说。
我倒觉得,比起打人的那个人被咋处理,我更惦记这个——这事儿闹这么大,当事人接下来的日子,能不能过安生了?
这年头出事的地方从来不缺举手机的人,缺的是那个敢往前迈一步的人。
你们要是碰上这种场面,你敢上前拉一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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