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的闹市区挤得全是人,几百米开外就有特警岗亭在值守。一个女的直接被按在地上,挨了好几顿拳脚,裤子当场就被人扒了。
周围站了几十个人,全都举着手机对着录像,没一个人往前挪半步。
要是你刚好带着孩子从这儿经过,你敢上去拦吗?身边问了十个相熟的人,有八个直接摇头说不敢。
这事发生在8月29号,地点是保定高阳正信楼的街面上。当时有个姓张的目击者,正带着自家孩子路过,没敢往人堆边上凑。
事后好多网友站在一边说着漂亮话,骂他太冷漠。
可要是换做你家七八岁的小孩就站你身边,你敢不管不顾冲上去,跟已经失了智的打人者死磕吗?说自己一点顾虑都没有,肯定是骗人的。
当时在场的人全程都看见了打人的过程,直到民警赶过来,才把施暴的女人制住,第一时间把挨打的人送去了医院。
之后两天,跑社会新闻的记者跟进了这事,先后联系了高阳县委宣传部、市公安局,还有管这片的派出所,几个部门来回推活,没一个肯给出确定答复。
直到9月1号,当地才发了正式通报,说所有相关视频全平台都要下架,还处理了一批乱传视频的人。到今天9月2号为止,施暴者最终的处理结果,还没对外公开。
好多人看完视频第一反应,就骂围观的人全是冷血的,这其实真的太冤枉人。
这根本不是素质高低的事,心理学里早有一个被验证过的规律,1964年纽约那桩38个人全程看着有人施暴、没一个人报警的旧案子,早就把这个道理说透了。
在场的人越多,每个人心里头冒出来的想法都是“肯定会有人上去拦,轮不到我”,就这么你等我、我等你,最后人都被打了半天了,一群人举着手机还在拍。
要说大家从心底里就不想伸手帮忙,那根本不可能。
前几年就出过旧闻,有人当街拦两个打架的,反而被关了216天。
换谁碰到这种事,心里能不犯嘀咕?你冲上去拉架,搞不好最后要被算成参与打架,赔好几万块钱。
家里上有老下有小,没人犯得着拿自己后半辈子的安稳日子去赌。
直到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给339个符合正当防卫认定的当事人,直接做了不逮捕不起诉的处理,才算慢慢给做好事的人兜住了底。在那之前好多年,普通人出手帮忙的代价实在太大,谁也不敢随便站出来。
这时候打人的那个女的,看着周围全是举起来的手机,心里正琢磨,这么多人看着,连一个敢拦我的都没有,今天我非得把她脸丢干净,以后她在这一片根本抬不起头。
那些正对着受害者脸拍视频的围观人,第一个冒出来的想法居然是,别人都在拍,我也拍一个发朋友圈,肯定能多攒好多个赞,反正上去拦的人肯定不是我。
现在最离谱的事,根本不是现场没人上去拦。打人的还没站上被告席呢,全网就已经把“受害者是小三,挨打活该”的帽子死死扣在她头上了。
各种没头没尾的狗血瞎话,编得比现场监控内容还详细。这些人连完整的原视频都没看过,就敢对着完全不认识的女孩说难听话。
相当于人家已经当众被扒光、受了天大的羞辱,这群隔着屏幕的人,还要冲上去再把她的衣服撕一遍,把她的名声踩得稀碎。
这种二次伤害,比当初打人挥出来的那几拳疼得多。
别拿“我拍的是证据,凭什么删我视频”这种话当借口。
你手里转来转去的根本不是什么证据,是受害者这辈子都不想让任何人再看见的屈辱画面。
做公益法律服务的律师说,按明确的法律条文,当众把人裤子扒下来,早就超出普通打架斗殴的范围,已经犯了侮辱罪,往最重了判,最多能蹲三年牢,不光要当众赔礼道歉,还得赔一大笔精神损失费。
普通网友连个马赛克都不打就随手转发,只要受害者拿到相关证据,完全可以起诉你要赔偿。
要是靠传这种视频赚流量赚了钱,那直接就算犯了寻衅滋事的错,不是删掉视频就能了事的。连视频平台都有义务第一时间把这类视频下架、限流,放任这种视频到处传,等于帮着打人的人,把第二次羞辱完完整整做完。
我们从来没要求所有人都徒手上去当拦着打人的英雄。
真要是撞见这种事,根本不用硬着头皮冲上去,跟已经失控的施暴者硬碰。你完全可以对着旁边穿黑衣服、看着身强力壮的路人喊一句:“大哥,麻烦帮我打110报个警!”
直接把要做的事落实到具体某一个人头上,一下子就能打破所有人互相观望的怪圈,既不用自己冒受伤的风险,还能很快把这事处理好,这才是普通人力所能及的、最有用的帮忙方法。
我们都不用硬逼自己做什么奋不顾身的大英雄,最起码我们能做到三件小事:别挤上去拍受害者露脸的视频,别随手转没打码的原视频,别听那些来路不明的传言,随便给受害者贴不好的标签。谁都没法保证,自己哪天会不会也成了大庭广众下被人欺负的人。
你今天递出去的每一点小小善意,每一次不跟风跟着别人网暴别人的选择,最后护住的,全是我们自己往后过日子的那点安全感。
要是你当场撞上这种事,第一反应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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