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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嗡——”一声油门骤响,左侧逆行车道倏然窜出一辆出租车。8月30日中午12时30分许,大连市民刘先生驾车行经甘井子区山东路路段,正在最内侧车道排队等候红灯转绿。前方车辆刚起步,这辆出租车便从左侧逆行方向快速驶出,直冲向前。恰在此时,前方一辆白色轿车正在掉头,两车险些相撞,出租车被迫减速慢行。

“实在太危险了,差一点就撞上了。”刘先生回忆时仍心有余悸。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该出租车的车牌号为辽B9XXT5,在逆行后试图左转,因车流密集被迫减速,随后并入左转车道跟随行驶。

刘先生说,该路段紧邻地铁站与公交站台,行人往来频繁。出租车在此处逆行抢道,不仅将自身置于险境,更对正常通行的车辆和行人构成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均须实行右侧通行。他认为,该出租车的行为应该受到处罚。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刘宣州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