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

鹤壁市公安局淇滨分局

发布关于淇滨区部分区域内无人机等

“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详情如下

为确保2026“李宁·中国农业银行杯”全国匹克球锦标赛安全顺利进行,维护现场群众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将在有关空域和时段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禁飞管控。

管控时间

2026年9月2日(星期三)16时至24时

管控区域

南海路以北、柳江路以南、天山路以西、老107国道以东区域。

管控对象

临时管控期间,除经报备同意的媒体活动现场直播、新闻素材采集及安保需要使用无人机等飞行器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均禁止在管控区域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无人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热气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风筝、孔明灯及其他空飘物)。

管控措施

管控期间,公安机关将启动反制设备,对违法违规飞行、释放“低慢小”飞行器等采取反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媒体现场直播和新闻拍摄需要使用无人机,请依法审批后到鹤壁市公安局淇滨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报备。

联系人:豆金阳

电话:18639250676

来源:鹤壁市公安局淇滨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