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了个稀罕案子:欠钱的一方,去申请撤销追债的裁决。
永辉超市追着王健林要38.6亿,仲裁裁决今年4月就生效了,欠钱的大连御锦不甘心,8月下旬向法院申请撤销这份裁决,今天开庭听证。
这事说起来不复杂。2023年12月,永辉把手里3.89亿股万达商管的股份,作价45.3亿卖给大连御锦,说好分八期给钱。
据企查查披露,大连御锦2023年11月30日才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元,往上穿透,实控人叫孙喜双。一家成立不到一个月、账上就50万本钱的公司,接了45.3亿的大单。
永辉心里也打鼓,于是2024年7月各方签署了补充协议,孙喜双、王健林、一方集团全进来做了担保,王健林签的,是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说白了:就是别人借钱,你还钱。债主都不用先去找欠钱的人,拿着合同直接上门找担保人。
大连御锦付了前三期8.91亿就断供了,说好的第四期3亿没了下文,永辉2024年10月申请仲裁,今年4月裁决下来,剩余转让款加违约金合计约38.57亿,王健林三人连带清偿。
5月永辉申请强制执行,上海一中院立案,王健林就这么成了被执行人。
放到咱们普通人身上,这种事也是天天在发生。
据中国法院网今年7月公布的案例,江西上栗一位严老师,2018年替朋友的10万块借款做担保,在借条上签了字,朋友还不上钱,人也找不着了,法院执行的时候转头就找担保人。严老师是中学老师,有稳定工资,最后每月从工资里扣3000块,一扣扣了三年,到今年6月才把本息扣清。
10万块钱,签字的时候觉得是帮个忙,还的时候是整整三年的工资。据检察日报今年3月报道,广州一位邓某更冤,替小学同学担保70万,同学还不上,还背着他跟债主私下延期,邓某人在国外没出庭,回国发现银行卡、医保卡、车全被查封了,这官司打到检察院抗诉才改判免责。
不过,王健林也没那么傻到给外人担保,从关系上看,大连御锦其实是一方集团的壳公司,而孙喜双跟他合作了三十年,是起家时的老伙计。
买家是自己人,签字担保的还是自己人,落笔的时候八成觉得到时候肯定会还得上,风险不大。结果形势急转直下,大连御锦付了三期就付不动了,剩下的一整笔,全压到担保人头上。
那当年那个定个小目标,先赚他一个亿的王健林有钱还吗?
我觉得估计是够呛,据公开报道,万达这两年卖了80多座广场回笼约900亿,但总负债还压着约6000亿,一年光利息就要70亿到130亿,王健林个人财富缩水超过九成,2025年胡润百富榜上王健林家族只剩100亿,名下被冻结的股权累计超80亿。
今天这个庭,翻盘的可能性也不大,只能是拖延一些时间。按《仲裁法》第七十一条,法院只审程序不审实体,能撤销的情形就七种,据媒体统计,2024年全国撤裁案件里最后真被撤销的只有2.22%,之前深圳万科22亿的仲裁案,欠债方同样申请撤裁,全被驳回。
这38.6亿大概率跑不掉,大连御锦就是想在执行落地之前多拖一阵,多拖一个月,就多一个月筹钱,钱就多在账上躺一个月。
所以啊,无论关系多好,替人担保的时候,一定要想清楚后果,钱对方要是还不上,自己的工资,房子顶不顶得住,王健林替三十年的老伙计担保都栽进去了,咱们普通人手里那点积蓄,更经不起这么折腾。
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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