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案例发布】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电梯维保单位典型违法案例

为充分发挥违法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规范我市电梯维保市场秩序,现将电梯维保单位典型违法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山东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2026年3月,沾化区市场监管局山东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维保的某电梯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对轿厢内报警装置、轿厢应急照明、轿内显示、轿厢检修开关等开展测试,未放置电梯维保警示牌和安全防护栏。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沾化区市场监管局责令企业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济南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2026年1月,邹平市市场监管局对济南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维保的某电梯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2号楼北电梯底坑内有卫生纸、烟盒等杂物,轿厢顶部有油瓶等杂物,维保人员未按照要求进行清理,但在电梯维保系统维保项目上标注符合要求。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邹平市市场监管局责令企业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某电梯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2026年6月,博兴县市场监管局对某电梯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维保的某电梯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1台电梯底坑垃圾未清理、机房门标识缺失、救援电话不通畅,该企业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半月维保。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博兴县市场监管局责令企业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杭州某电梯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2026年5月,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和城市管理局对杭州某电梯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维保的某电梯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电梯底坑脏乱、轿厢异常晃动、光幕有异物遮挡等问题,但维保人员在电梯维保系统维保项目上标注符合要求。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和城市管理局责令企业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山东某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2026年3月,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山东某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维保的某电梯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维保过程中未设置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对照《电梯季度维护保养项目表》维保工作时间明显不符合实际,未全面真实维保。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责令企业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守法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明确规定,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电梯维保单位要压实安全主体责任,一方面,要对维保人员定期开展实操化安全培训,在维保过程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另一方面,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开展维保作业,落实双人维保要求,如实、规范上传维保信息,坚决杜绝虚假维保、以修代保,切实守护电梯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