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2日,永旺(香港)百货有限公司宣布,作为承租人就租赁香港一处物业签署租赁协议,租期五年,自2027年2月2日起至2032年2月1日届满,用于经营零售业务。
同时,公司作为特许持有人签署许可协议,期限五个月,自2026年9月2日起至2027年2月1日,为租赁协议开始前的期间。两项协议均须待业主签署后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该物业位于香港英皇道101号一楼101号铺,仅限以「Mono Monoものもの」商号经营百货商店。租赁协议下基本租金总额约港币902万元,初始管理费总额约港币202万元,租金及管理费经公平磋商厘定,由集团内部资源支付。许可费为每月港币1元,期间地租、差饷及管理费由业主承担。
承租人享有五个免租期,分别为2027年至2031年每年的2月2日至3月1日。按金为港币635,052元,不低于三个月最高基本租金加差饷及管理费。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本集团将确认该处所为使用权资产,未经审核价值约港币720万元。由于租赁协议业主与许可协议特许人为同一方,交易合并计算,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构成须予披露交易,获豁免股东批准。
业主为顶邦有限公司,由宏安地产有限公司间接拥有50%权益,及Stichting Depositary APG Strategic Real Estate Pool间接拥有50%权益,主要从事物业开发,均为独立第三方。集团主要在中国香港及中国内地经营百货商店,此次租赁旨在战略地点获取零售空间,扩大商店网络及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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