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起诉金利丰这桩官司终审判决下来,对方输得一败涂地,我却阴差阳错“赢得美人归”,现在回头想,哪里是什么福气,明明是我亲手埋下了一颗孽障的种子——

2011年6月底我拿到一审判决书,不出意外,对方全盘败诉。可对方不甘心,不肯按判决付钱,还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二审开庭定在当年11月,开庭那天我照旧带着我们公司财务“小凳子”去了法庭,对方没请律师,只有法人自己坐在被告席。

法官开门见山,说二审只审新证据,不在已经理清的旧事实里浪费时间,问对方有没有新东西拿出来。

对方说拿不出新证,但就是不服一审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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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如蓝天明如镜

我这边没什么可多说的,只说尊重法官的安排和判决。整个庭审连一个小时都不到就结束了,节奏明快,干净爽利。

同年12月,二审判决书下来,判决对方按照我们提交的对账单,连本带息把欠款按时付给我。

这场缠了我大半年的官司,最终以我的完胜收尾。

后来对方在路上碰到我,也坦诚说自己输得心服口服。

而那位被我带在身边的小凳子——也就是和我一路纠缠过来的她,在官司结束后,我们从一开始的互相慰藉拥抱,最终彻底越了界,走到了一起。

旁人都羡慕我“官司赢了,还抱得美人归”,说我是好福气,只有我自己清楚,这根本不是什么福气,我明知这是逾越了道德和婚姻红线的事,却没能管住自己,这一步踏错,早就为后来十年的人生埋下了剪不断、理还乱的孽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