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刑事律师随手记:诈骗案拿到被害人谅解,未必就能轻判

作者: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 陈军律师

很多合肥本地家属,只要家里人涉嫌诈骗被带走,第一反应永远是赔钱、拿谅解。

好像只要受害人松口、写了谅解书,人就能没事,案子就能了结。

我太懂这种心情了。普通人遇到这种事,慌神是肯定的,只想找个最快的方式解决问题。但说实话,我看过太多家庭,钱花了不少,四处借钱凑赔偿,最后案子的处理结果,根本达不到心里的预期。

真的不是谅解没用,是大家对合肥这边的办案节奏,摸得太不透了。

很多家属最大的问题,就是想当然。总觉得双方私了、取得原谅,司法机关就不会再追究。可诈骗是公诉案件,不是普通的借钱扯皮。

这边公安一旦立案,就代表是国家在追责,受害人个人是没有资格撤案的。这点我每次都会跟家属讲,但还是有很多人不信,一门心思死磕谅解,把所有希望都押在这一张纸上。

最后谅解拿到了,案件还是正常往下走,心里落差一下子就来了。这种情况,在合肥三区真的太常见了。

还有个很普遍的问题,就是太急躁,完全不核对账目就赔钱。

家属刚收到拘留通知,整个人都是乱的,根本静不下心来梳理资金往来。受害人报多少涉案金额,就乖乖赔多少,一点都不甄别。

其实我阅卷的时候经常发现,报案金额里掺了很多无关的款项。有的是之前的借款、有的是合作转账,就是普通的民事经济往来,根本算不上诈骗的涉案金额。

普通人分辨不出这些区别,稀里糊涂就全额赔付。钱转出去容易,想要再追回来,基本是不可能的。等于平白无故多花了一大笔冤枉钱。

碰到多名受害人的案子,这种情况更吃亏。

不少家属只搞定其中一两个受害人的谅解,就觉得万事大吉。剩下的受害人不愿意和解、不肯出具谅解。在合肥本地的实务里,这种零散的谅解,作用真的微乎其微。钱花出去了,根本起不到什么从轻的效果。

私下和解踩坑的,我这些年也见得太多了。

很多人为了省事,不想麻烦律师,自己私下找受害人谈赔偿。谈妥之后微信转个账,随手写张纸条,就当成正规谅解材料。

这种简陋的东西,递到办案人员手里,基本都不会被采信。

有的纸条啥内容都写不全,没注明钱款结清,有的乱写写要求撤案的话,还有的没有签字、没有按手印。最麻烦的是没有任何人见证,变数特别大。

我遇到过好几次,受害人收完赔偿款,转头就不认账了。家属手里啥有效凭证都没有,之前所有的付出,全部白费。

还有一部分当事人和家属,心态特别松懈。

千辛万苦拿到谅解书之后,就彻底躺平了。后续配合办案、接受讯问、认罪悔罪这些事,全都不上心。

我一直觉得,谅解从来都不是单独生效的。合肥这边办案,看的是整体表现,不是单一某一份材料。

就孤零零一张谅解书,没有悔罪态度,没有主动配合,没有认罪认罚的支撑,能给到的从轻幅度,真的很有限。很多本来可以争取更好结果的案子,就这么被耽误了。

另外,很多家属容易被对方拿捏。

受害人摸清了大家救人心切的心理,除了本金之外,会额外索要不少补偿,价格高的离谱,远超合肥本地正常的和解范围。

多数家庭为了救人,只能硬着头皮接受,到处借钱负债。

但说实话,有些案子的涉案金额、案件档位摆在那里,本身从轻空间就很小。哪怕花了高价拿到谅解,也很难实现取保、轻判这些期待。最后就是两头落空,案子没办好,家里还背上一堆债务。

我在合肥办了这么多诈骗案,最大的感触就是,大家太神化谅解的作用了。

不能说谅解没用,一些情节轻微、金额不大的小案子,合规退赔取得谅解,确实会有帮助。

但它只是一个辅助情节,改变不了案件的基础事实,也突破不了本地的量刑尺度。

很多人出事第一时间就乱花钱,从来没想过先找人评估一下案子,看看和解到底值不值得,有没有必要花这么大代价。

其实真的没必要盲目跟风操作。能和解就规范和解,代价太大、不划算的,就换别的辩护思路。

刑事案件,最怕的就是慌乱之下的盲目操作。大部分损失,都是这么来的。

只是我个人这些年在本地办案的一点碎碎念,不是什么标准答案。每个案子情况都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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