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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3 日,据信用中国披露,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稽查局对长治市博雅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出税务行政处罚,罚款合计约 195.88 万元。该公司由快手超 3300 万粉丝、抖音超 200 万粉丝的网红李博雅实际控制,持股比例达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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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显示,博雅时代存在四项税务违法行为:偷税、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未按规定设置账簿及虚假纳税申报。具体罚款构成为:对偷税款 61.18 万元处 50% 罚款,计 30.59 万元;对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 330.17 万元处 50% 罚款,计 165.08 万元;对未按规定设置账簿罚款 2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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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 一项涉及金额高达 330.17 万元,占到总罚款的 84% 以上。这意味着博雅时代在向相关人员支付报酬时,未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导致国家税款大量流失。处罚依据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条款及《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天眼查信息显示,长治市博雅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2 年,注册资本仅 10 万元,是一家以从事娱乐业为主的企业。股权结构极为简单:李博雅持股 99%,茶从双持股 1%。一家管理着超 3500 万全网粉丝的网红机构,注册资本却只有 10 万元,这种 "小马拉大车" 的架构在直播行业并不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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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关注的是 "未按规定设置账簿" 这一违法事实。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15 日内设置账簿。一家成立四年、业务体量庞大的公司竟未按规定建账,反映出其内部财务治理的严重缺失,也为后续的偷税、虚假申报埋下了隐患。

近年来,从薇娅、雪梨到邓伦,网红与明星的税务问题持续引发关注。李博雅案再次暴露出直播行业在税务合规方面的共性问题:一是个人收入与公司收入混同,网红作为实际控制人,其个人报酬与公司利润之间的划分极易成为稽查重点;二是代扣代缴义务履行不到位,直播行业大量灵活用工以劳务报酬形式结算,MCN 机构作为支付方负有法定代扣义务;三是部分网红通过税收洼地注册个独企业,将劳务报酬转化为经营所得以降低税负,随着监管收紧,相关风险持续暴露。

截至目前,李博雅在快手和抖音的账号状态均显示正常,并未因税务处罚被封禁。但 195 万元罚款或许只是开始,税务行政处罚往往伴随着补缴税款、滞纳金等后续义务,税务违法记录也将对其商业信誉和品牌合作产生长期影响。在金税四期全面上线、税收监管日趋精准的背景下,网红及 MCN 机构的税务合规已从 "可选项" 变为 "必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