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新疆吐鲁番阿斯塔那墓地。
考古队掀开一层干硬的沙土,几片麻纸跟着碎成了渣。捡起来拼,纸上没有经文,也没有地契,是一排名字。
名字底下有墨点。有的浓,有的淡,有的干脆空着。
这是唐代西州高昌县的夜班签到簿,学名《唐某年西州晚牙到簿》。一千三百多年前,一群县衙小吏每晚到岗时,往自己名字底下按了一笔。
按一笔,等于今天按指纹。
先说件反常识的事。唐朝人一年能休一百多天。
日本学者仁井田陞从散落史料里复原出的唐《假宁令》,写得清清楚楚。元日、冬至各放七天,寒食连清明四天,夏至、腊日各三天,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三月三、五月五、七月七、九月九各一天。
再加旬休。唐高宗永徽三年定制,百官每十天休一天,一年三十六天。
五月有田假十五天,九月有授衣假十五天,都是给官员回家收麦子、缝冬衣的。
三样加起来,一百一十四天。
平均三天里头,有一天不用上班。
可同一部《唐律疏议》里,写着另一套东西。
《职制律》里有一条,叫"官人无故不上"。内外官员该到不到,缺勤一天笞二十。
笞不是罚款。是褪了衣裳,用小竹板往屁股上打。
再满三天加一等,过了杖一百之后,每满十天再加一等,最高判徒一年半。
边境要地的官,罪加一等。
这条写在《职制律》里,位置很说明问题。在唐代,迟到旷工不算违纪,算犯法。
点名也不止一次。
唐律规定"内外官司应点检者,或数度频点",一天之内可以反复点。点一次不到,笞十。一天之内最多按两次算罪,也就二十下封顶。
要是整天一次都没露面,就不按点名算了,直接按"无故不上"论。
为了堵住点完卯就溜,下班也有规矩。坐衙的时辰没到不能开溜,得等鼓响。
值夜更细。
应直不直,应宿不宿,各笞二十。整夜不见人,笞三十。
吐鲁番那十一片残纸记的就是这个。高昌县各乡的官员,每晚到县衙点名,典吏拿着笔,谁来了谁没来,一笔一笔画上去。
那笔迹留到现在。有的墨色发虚,像是赶路赶出来的。
上班的时辰更早。
卯时是早上五点到七点,衙门在这个时辰点名,所以叫点卯,签到的叫画卯。
《诗经·齐风·鸡鸣》里那位妻子,天没亮就推丈夫起来,"鸡既鸣矣,朝既盈矣"。
唐代没改多少。长安城大,朱雀大街五公里出头,住得远的官,三更天就得起来套车。
只有雨雪这类极端天气,或者皇帝自己取消了朝会,早上才可以不露面,这叫放朝。
但放朝不是放假。人还得去衙署坐堂,把该办的事办完。
京官来不了,也得在花名册上注明缘由,叫注门籍。身子不舒服的,就在自己名字底下写个"病"字。
一个字,也是档案。
扣钱的事,三任皇帝改过三回。
唐玄宗时定,"文武官朝参,无故不到者,夺一季禄"。三个月工资没了。
唐肃宗改成夺一月俸。
到唐文宗,算得更细,"据料钱多少每贯罚二十五文",挣得多罚得狠。
改了三回,说明这事一直没断过。
请假也有硬杠。
唐代京官请事假,三品以上给三天,五品以上给十天,一个月里不能请两次。
病假能延长,但连续请假不得超过一百天,超了免职。
躺可以,躺到第一百零一天,那个位置就不是他的了。
手续不全照样罚。穆宗朝的规定,请假手续不对,罚一月俸。
文宗太和八年,御史台还专门上过一道奏。
常参官每月能请两天事故假,后来放宽到三天,但全体朝集的日子一天都不许请。
请得太多,一个季度查一次,三品六品各罚两人,四品五品各罚三人,各夺一月俸。
条令写得这么密,是因为真有人钻空子。
大中四年,御史台上奏唐宣宗,说有文武常参官捏造事由不参加朝会,人在外头宴游玩乐,请按条例加倍处罚。
那一年是公元850年。离黄巢进长安,还有三十年。
底下的人一样跑不掉。
同批文书里还有一件《唐西州高昌县诸乡里正上直暨不到人名簿》。里正是最底层的杂役,白天在各司帮工,夜里轮着值更,照样点名签到。
唐律里没有"没品级就不算"这一条。
也不是全无好处。
唐人管官署的午饭叫廊下食,宰相一级还有堂餐。开元年间玄宗下令,旬休之日让侍臣百僚找胜地去宴乐,还赐钱。
德宗朝逢节,从宰相到各省奏事官,各赐钱一百贯到五百贯不等,节前五天由度支发放,写进常式。
过节费这个词是现代的,东西是一千二百年前就有的。
值夜的晚上不好过。
白居易在翰林院值宿,写过一首《夏夜宿直》。人少庭宇旷,夜凉风露清。槐花满院气,松子落阶声。寂寞挑灯坐,沉吟蹋月行。
那年他已经不年轻了。末两句是,年衰自无趣,不是厌承明。
那份《晚牙到簿》如今在吐鲁番博物馆。十一片残纸,最大的一片巴掌大。
能认出的名字有几十个。他们后来升了还是贬了,死在哪一年,没人知道。
只知道有那么一个晚上,他们排着队,往自己名字底下按了一笔,然后走进那间点了灯的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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