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二)采取滋扰纠缠、恐吓施压、围堵造势等“软暴力”手段,恶意胁迫、逼迫他人交钱让步、达成不法目的的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选举,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侵占、垄断集体资产资源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四)私挖盗采、滥开滥采,肆意破坏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垄断矿产砂石资源开采经营,暴力抢占矿区、采矿区域,恶意打压同业经营者的“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

(五)盘踞在集市商圈、街头巷尾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抢占资源、垄断交易、强拉客源,暴力收取保护费、进场费、管理费的“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六)实施制毒贩毒、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以及与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的犯罪团伙;

(七)诱骗、胁迫、操控未成年人参与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网络犯罪等违法活动,拐卖、虐待、性侵未成年人,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的黑恶势力;

(八)在项目招投标、工程施工、征地拆迁中恶意围标、强揽工程、暴力阻工、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九)以索要占地费、强行配送物料、垄断运输业务、操纵行业价格等手段敲诈辖区企业,破坏营商环境的黑恶势力;

(十)拉帮结伙、分工明确,涉及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二、举报要求

1.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主要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2.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三、线索举报方式

广大群众可通过电话、信件或来人举报等方式举报、提供线索,具体举报方式如下:

1.举报电话:0467—2582036

2.举报来信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慕华路191号 梨树区人民法院扫黑办;邮编:158160

3.来访举报:梨树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4.举报箱位置:梨树区慕华路191号 梨树区人民法院门外安检处

5.接受举报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