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逛个商场,抬头发现手机镜头正对着你;泡个温泉,旁边有人开着直播;地铁里刷手机,一抬头自己出现在陌生人的屏幕里。这种"被直播"的体验,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日常生活中。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算了,公共场所嘛",但法律专家给出的答案可能和直觉相反:公共场所不等于可以随便拍。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怀胜、中国行为法学会网络与数据法学研究部主任王春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三位专家对这类场景的侵权边界做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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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侵权的两个关键标准

李怀胜指出,判断直播路人是否侵权,核心看两点:当事人身份能否被识别,以及拍摄行为是否超出合理使用范围

即便主播声称"无意拍到",只要镜头清晰捕捉到面部、体态等可识别特征,依然涉嫌侵权。在景区、商场,主播为了引流刻意把镜头对准唯一打卡点或人群聚集处,游客根本避不开——这种拍摄已经超出了展示公共环境的合理边界。

更关键的是,肖像权侵权不以营利为前提。《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明确规定,未经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李怀胜强调,非商业用途的个人直播,如果损害了他人人格尊严、社会安宁,同样要承担民事责任。

这些场所风险更高

不是所有公共场所的风险都一样。专家特别提醒,汤泉洗浴、游泳馆、水上乐园这类半私密场所,天然具有更高的隐私期待,在这些地方直播更容易越过合法底线。经营者如果放任这种直播行为,可能面临比普通商场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四方责任,一个都跑不掉

被直播之后找谁?法律上的责任链条覆盖了四方角色:

  • 主播和商家:直接侵权人,需要删除内容、道歉、赔偿损失
  • 场所管理方:景区、酒店等未及时制止侵权直播,可能承担补充责任
  • 网络平台:接到投诉后未及时处理,需承担连带责任

这意味着,维权时不用只盯着主播一个人,平台和场所都有义务配合。

四条维权路径,从轻到重

真遇到"被直播",可以按顺序尝试这四种方式:

  1. 现场制止:当场告知商家停止拍摄并删除内容,这是成本最低的一步
  2. 平台投诉:向直播平台举报,要求下架视频
  3. 行政举报:向市场监管部门或网信部门举报
  4. 民事诉讼:提起人格权侵权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这四条路径层层递进,前一步解决不了再走下一步。多数情况下,现场制止和平台投诉就能解决问题,但法律兜底始终存在。

回到开头的问题:公共场所被直播,路人只能自认倒霉吗?答案是否定的。法律对"可识别身份"和"合理使用范围"划出了清晰边界,镜头对准你,不等于你有义务配合演出。下次遇到这种情况,至少知道该找谁、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