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信息:

  • 约100名潘县村民聚集清莱府法院旁,声援上诉案社区领导人。
  • 上诉法院驳回政府官员诽谤诉讼,集会已按规定向警方报备。
  • 村民向府尹递交请愿信,要求暂停或终止焚烧发电厂项目。
  • 请愿明确反对在潘县三处村庄建设任何废弃物焚烧发电厂
  • 警方依公共集会法部署警力,现场秩序平和、活动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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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多名来自清莱府潘县的村民聚集在清莱府法院前,反对巴兴街道行政组织推进的废弃物焚烧发电厂项目。

2026年9月2日,约100名来自清莱府潘县的民众聚集在清莱府法院旁的湄发銮公园,声援前来听取第五区上诉法院判决的社区领导人和律师。该案为政府官员提起的诽谤诉讼,上诉法院最终驳回此案。

此次集会已由普拉潘·拉腾向清莱市警察局负责公共集会管理的部门报备。参与者分批从潘县前往清莱府法院,并未列队游行。

当天上午10时40分,一批民众前往清莱府政府,向清莱府府尹——同时也是清莱府废弃物处理委员会主席——递交请愿信,请求清莱府重新考虑,并暂停、中止或终止巴兴街道行政组织的废弃物焚烧发电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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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莱府副府尹诺拉萨·苏克松汶和府常务秘书苏波·赛米代表府尹接收请愿信。清莱府达姆隆塔姆中心和清莱府内部安全行动指挥部的代表也在场。

该市民团体要求反对并终止巴兴街道行政组织实施的废弃物焚烧发电厂项目,特别要求不得在清莱府潘县丹塔万街道班塔隆村4号、班苏桑蒂村9号,以及湄燕街道班桑迈咸村6号建设任何废弃物焚烧发电厂。

递交请愿书后,公众代表颂杰·昌索中校和纳塔蓬·塔肯分别发表讲话,说明此次集会的目的,并要求相关机构重新审议该项目。他们强调,当地民众反对在拟建区域建设废弃物焚烧发电厂。

与此同时,清莱府依据佛历2558年(2015年)《公共集会法》部署警力维持秩序,并协助公众参与活动。清莱市警察局、湄瑶警察局警员,以及清莱府志愿防卫队第一连和清莱市志愿防卫队第三连成员在现场执勤,确保集会和平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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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集会过程平和。民众向政府机构表达了自身立场和诉求,要求政府部门在决定项目未来走向时,考虑当地居民的需求及其可能受到的影响。

来源:ชาวบ้านกว่า 100 คน รวมตัวหน้าศาลจังหวัดเชียงราย ค้านโครงการโรง ไฟฟ้าขยะ อบต.ป่าหุ่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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